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投诉受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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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投诉受理制度

为了确保本店食品及食品原料、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及时公正处理消费者投诉,特制定投诉受理制度。
本店设立投诉点,具体工作由本店店长或相关质检人员负责承担。
店长或相关质检人员负责消费者投诉接待、记录、调查、处理、反馈等投诉事宜。
应登记投诉者的姓名、联系方式、受理时间、投诉事件等与投诉事件有关的事项。
对投诉事件,店长或相关质检人员能自行处理的,要及时处理并予以答复;不能处理的,要及时向总部请示,根据总部处理意见妥善处理。
对投诉者的书面答复应载明下列事项:1、被投诉事由;2、调查核实过程;3、基本事由及证据;4、处理意见。
六、消费者直接投诉到监管部门的,相关人员应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的调查取证。
受理投诉负责人:投诉电话: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5fc920c49cc3d5bbfd0a79563c1ec5da50e2d69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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