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仪器科学与光电工程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流程及要求
一、总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2、实行差额方式进行复试。
3、研究生与指导教师双向选择确定指导教师。
二、复试资格基本线
>>>>>考试
报考学科门类(专业类别)总分
方式
光学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全国
摄影测量与遥感统考
仪器仪表工程光学工程强军
计划退役大学生计划
290
40
60
315315
5050
75
专业学位
75
315
50
75
315315
外国语5050
7575
学术型
政治/
业务课1/业务课2
备注
单科不降分,总分降10分。
说明:
第一志愿报考我学院上述专业,满足相应学科分数线的全国统考考生、强军计划考生,退役大学生计划考生可来我学院参加复试。
1
三、拟录取人数
>>>>>专业代码及名称
080300光学工程
080400仪器科学与技术081602摄影测量与遥感085202光学工程085203仪器仪表工程强军计划
退役大学生计划
专业类型学术型学术型学术型专业学位专业学位学术型专业型
统考拟录取招生名额备注>>>>
1650
2
24
41
12
1
四、组织结构
仪器科学与光电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由以下成员组成:
组长:房建成
副组长:赵慧洁、徐立军
成员:魏振忠、李钢、金靖、袁艳、宋凝芳、刘刚
五、复试规定
1、考生复试以“仪器科学与技术----精密仪器及机械方向”、“仪器科学与技术----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方向”、“仪器科学与技术----光电探测技术及仪器方向”、“光学工程(学术型)”、“摄影测量与遥感”、“仪器仪表工程----精密仪器及机械方向”、“仪器仪表工程----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方向”、“仪器仪表工程----光电探测技术及仪器方向”、“光学工程(全日制专业学位)”9个专业为单位进行。
2、复试总成绩300分,方式为综合面试,每名考生综合面试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