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1 美国的宏观调控模式

发布时间:2011-05-12 22:33:49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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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美国的宏观调控模式

一、美国模式的主要特点

(一)美国模式的主要特点

美国模式,即所谓消费者导向型市场经济模式,又称“自由主义的市场经济”。它十分强调市场力量对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认为政府对经济发展只能起次要作用。推崇企业家精神,崇尚市场效率而批评政府于预,这种市场模式的特点是生产要素有较高的流动性。这一模式中还存在着无限制的法律诉讼特色。政府进行调控与否往往以是否有利于消费者利益为目标,而较少从生产者角度出发。社会习惯与政府政策更多地着重促进私人消费而忽视储蓄。这种倾向不仅反映在个人与企业的行为方面,而且也反映在政府公共财政的大量赤字方面。

  (二)美国模式的经济管理体制

  美国没有全国的经济计划,甚至在经济界和学术界还对世界许多国家普遍接受的产业政策持有不同意见。但是有的州及县。镇却在编制计划。国家往往通过政府订货和采购影响经济。政府也对某些部门施加管理,例如对能源、尖端技术、农业和环保等部门。但大公司却有自己的计划管理制度,一般都要编制长期发展计划与销售计划。

美国政府对经济实施宏观管理的演变和发展,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自1776年美国建国开始到1860年南北战争爆发前为第一阶段。最初形成了以州为主的经济管理体制。1789年的《美国宪法》,确立了联邦、州、地方的三级政府体制。宪法规定联邦政府有权制定税法,管理税收;有权制造货币,管理通货。上述条款为美国联邦政府调节经济提供了法律根据。在这一阶段,初步建立了以关税为主的财税制度。1782年,美国成立了第一家银行——北美银行。1791年国会通过了关于设立国家银行的法令,成立了美国第一个国家很行。在这个阶段中,美国银行的发展,曾经历过一个混乱时期。1837年密执安条例建立了一种制度,规定只要具备一定条件,任何人都可以申领银行执照。以后不久,大多数州都通过了相似的法律,当时在美国社会上掀起了股利用新银行法捞一把的热潮。1834年美国日银行总数为500家,1840年增加到9000家。1807年,美国通过了外贸禁运法令,禁止英、法工业品进人美国,起到了促进本国工业发展的作用。联邦政府从1785年到1832年,曾先后颁布六个有关开垦西部土地的法令,刺激农业的发展,并采用鼓励外国技术工人移居美国和奖励发明创造等措施,以促进科技的发展。

  1861年南北战争到1933年罗斯福新政府上台前,是美国政府对经济实施宏观管理的第二阶段。在这个阶段中,美国建立了以公司和个人所得税为主的财税制度,对货币与银行制度进行了改革。1863年国会通过了国民银行条例,规定开办银行必须具有的最低资本额,并对银行资金的使用与钞票发行作了规定。由于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中固有的矛盾,也由于制度缺乏集中管理,美国差不多每10年就发生一次金融危机。1873J884年、1893年和1907年都发生过严重的经济危机。于是在1913年建立了联邦储备制度,国会授权联邦储备委员会控制国家的流通和贷款。但联邦储备条例并没有改变美国自由经营银行的原则,银行的数目继续增加。到1921年,全国营业的银行超过3万家。整个20世纪20年代,银行倒闭之风不断。到30年代经济大危机时,整个银行制度趋于崩溃。

  1933年罗斯福推行新政后,美国的消费者导向型市场经济模式进人了逐步完善阶段。政府在相当程度上放弃了传统自由派不干预经济的做法。19333月开始的100天内,罗斯福以立法与行政手段进行了若干重要改革。在解决失业方面,国家设立了民间保护团,吸收失业青年从事植树、造林、筑坝、水土保持及兴建国家级与州级公园以保护自然资源,政府提供5亿美元(后增至50亿美元)用来修建机场、公园、道路、学校与下水道等公共设施,为失业者提供就业机会;在农业方面,国会通过了农业调整法,控制农民生产粮食的数量及设立房屋贷款公司,以保障人民的住房;在规范证券发行方面,通过了证券法;为促进和规划不发达地区的发展,建立了田纳西河流域管理局;通过了联邦紧急赈救法等等。此后,政府对市场经济进行干预的宏观管理制度,又进行了不断的改进和发展。

  (三)美国模式的财政预算体系

  1.财政预算体系。本世纪30年代前,美国实行自由的市场经济,认为供给可以创造自身的需求,依靠市场供求关系,就可以自动调节经济。因此,那时的财政政策主要是保持国家预算的收支平衡,而并不运用财政政策来调控经济。自从爆发了19291933年的经济危机后,英国的经济学家凯恩斯认为:“经济不可能自动达到其产出潜力。经济活动会停留在低于产出潜力的水平,而需要通过增加总需求措施以刺激生产并增加就业。”他主张国家干预,认为通过政府的充分就业政策可以使经济从衰退中得到恢复。许多经济学家接受了凯恩斯的理论。以后美国的财政政策就不再搞预算收支平衡,而是以保持物价稳定并促进充分就业为目标。政府预算的收入与支出,所制定的税制结构与累进所得税、失业保险等,都成为美国政府搞活宏观经济、调整中央与地方关系及帮助政府实施社会目标(市场不能解决的社会目标)的重要手段。美国实行联邦、州和地方的三级政策预算管理体系。联邦政府的财政收入约占全部收入的 60%,地方约占40%。在联邦政府的预算支出中,约有10%用于补助州与地方。这样联邦政府可以凭借其财力,对州和地方的发展进行干预与影响,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全国经济较平衡的发展。1932年前,州与地方政府来自联邦政府的补贴仅占总收人的3%。但自1934年后,开始上升到13%,最高年分(19791980年)达到了Z1.8%。在联邦政府的财政收人中,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与社会保险税这三项税收,约占全部税收的87%19881989财政年度)。州与地方政府的收人中,各种税收约占51%以上(19831984财政年度),从联邦政府获得的补贴约占18%。联邦政府的支出,主要用于国防与国际关系,其次是社会保险,在19881989财政年度这两项分别占支出的27%和 25%。州与地方政府的财政开支主要用于教育、道路、公共福利及公共设施等。

  美国不依靠产业政策与国家计划来干预经济活动,而是通过国家对商品和劳务的采购来扩大市场,刺激投资和生产。其最主要的是军事采购,大多由国防部承办。美国国防部还拥有相当多的国有资产。其余部分则是民用采购。例如,1985年的政府采购额是3539亿美元,其中军事采购占74%。

  30年代经济大危机的潜在原因之一是农民和工人收人过低,致使消费品严重过剩。鉴于这个教训,美国政府十分重视对农业的保护并开始了对农业的计划干预。1933年通过了农业调整法,创建了商品信贷公司。它可以从财政部借款对农业进行价格补贴。美国政府初期对农业的干预,主要是由于农业的供过于求而实行限产措施。70年代起,由于国际市场出现了农产品短缺,政府暂时停止了限耕,转而促进农业增产,减少“支持价格”,促进农业面向市场。1985年国会通过了《食物安全法》,降低了若干种农产品的“支持价格”,并促进农业进一步面向市场竞争。

  (三)美国模式的银行金融体系

  到1990年末,美国约有12300家银行,是世界各国中银行数目最多的国家,但每个银行拥有的平均资产数却不大。美国政府对银行的管理经过了集权分权集权的变化过程。银行最早成立于1782年,最早的国家银行成立于1791年。18371863年期间,是美国银行的自由发展时期,那时美国的商业银行都在其所在州注册。由于各州对银行缺乏严格管理,大批银行倒闭。州银行的货币往往成为废纸,对老百姓造成了极大损失。1863年,美国通过了国民银行条例,并在其后的补充条例中,规定了在联邦政府注册的国民银行体系。联邦政府在财政部内设立了金融监察局,控制信用和管理银行。为了制止州银行印发货币,还规定了对州注册银行发行货币要征以10%的税,使得州银行的发行钞票成为无利可图。许多州银行立即申请改为国家银行,有的银行因税重而不得不关门,有的以支票代替货币而生存下来。这样在美国银行体系中,存在着联邦管理银行与州管理银行的双轨制。19291933年的经济大危机,大批银行破产。罗斯福在1933年到1935年提出了银行法,以支持银行系统改革并集中了联邦储备银行的权力。该法律体系中,明确了联邦储备银行的领导体系与组织。目前,美国政府对银行的管理,法律规定了三个调控系统。

  1.联邦财政部的金融监察机构。政府对商业银行实行中央和州二级管理。

  2.联邦储备体系。由联邦储备区内的12家联邦储备银行及其领导机构联邦储备委员会组成,对领导机构组成也作了一系列具体规定,以保证不受短期的政治影响。国民银行都应参加联邦储备体系作为其会员银行。明确联邦储备银行和美国的中央银行,负责制定、实施国家的货币政策,以保证国家的宏观经济目标。

  3.建立了联邦存款保险公司,以保护居民存款,使其在银行倒闭后少受损失。根据1933年银行法的规定,商业银行不允许买卖企业股票与债券。同其它产业相比,美国对银行业的干预是较为严格的。1980年美国国会通过了《198O年放松存款机构规制及货币控制法》,开始对银行放松管制而给予了更多的自主权。1986年取消了利率上限的规定,并允许所有存款机构都可以提供支票账户等。19898月,美国国会又通过了为数约4000亿美元的款项,以支付倒闭的小金融机构所保险了的存款。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5e9a651a964bcf84b9d57bd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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