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若有情天亦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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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若有情天亦老
那年,她和他,遭遇四年牢狱之灾。出狱后,尘埃遍布的家,还未收拾干净,身心的创伤,尚待修复,又自杀传来妻子自焚身亡的消息。夜静更深,她倚在画室的窗前,无声落泪。窗外凉飕飕的秋雨,像一张绵密的网,铺天盖地,檐雨滴滴如泪珠。他陪在她身旁。他痛,心像被割开一个口子,汩汩流血。他知她的痛,这些苦难,原不该她承受,只因他。他不知怎么安慰她,深深的愧疚,无以言说,只跑过来紧紧地抱着她,嗫嚅道:对不起,对不起,让你受苦了。她仰起泪湿的脸,轻轻地说:“不,不要这样说,我是来爱你的,不是来享受的。”他顿时泪流满面。
当初,她痛别心爱的家人,辜负痛哭流涕的母亲,离乡背井,追随着他,一路辗转,来到他战乱中的祖国,就不是挟着荣华富贵而来,不是奔着锦绣前程而来,甚至不是奔着幸福快乐而来,只是因为爱他。爱他,别无选择,要与他荣辱与共,生死相随。
这是怎样的爱啊!
墙上,还挂着她半身与他的半身黑白照片。她穿着白底粉色短袖旗袍,低矮的立领,菊花盘扣,英伦文化下的俏皮轻盈,卵蛤属似乎都被收敛在那立领科边里。她笑意盈盈,笔下有晶亮的幸福,心甘情愿地被收服。身边的他,单眼皮,月牙眼,淡淡的笑意,憨憨的神态,满带宠溺的包容。他从小叛逆,留洋多年,反倒仍是中国人的内敛含

蓄。
爱情,从不是无缘无故,冥冥中早有伏笔。她是德国传教士的女儿,在中国出生,并度过懵懂温润的童年,天坛、四合院、红灯笼那些中国元素,打在她粉色心灵最初最纯白的纸上,淡淡的,却是永远无法抹去的烙印。在第一次的法国文学课上,坐在前排的黑头发黄皮肤的男子,让她频频走神。课后,她不由自主地走过去,向他伸出纤纤细手:你好!我是格莱迪丝,你是中国人?看到他点头后,她兴奋地喊了一声:Mygod!引得教室里大笑一片,而他的脸,如染胭脂。潇洒率性如他,被这女孩英国小男孩可爱大方的举止窘住了。
他自小聪慧,二十一岁那年,以优异成绩考上了牛津大学默顿学院,攻读希腊和拉丁文的荣誉学位,这是连英国人都很难踏进的最高学府。进入牛津第二年,抗战全面爆发,他正式成为校园里活跃分子,报,创期刊,发表慷慨激昂的抗战演说,担任“中国协会”会长,在当时的牛津,杨宪益的名字,代表的是爱国,是激进。他的一颗拳拳赤子心,与祖国息息相通,他等着学成回国报效多灾多难的祖国。在拿荣誉学位初试跳级后须选修一门课,他选择了法国文学。上苍安排他们相遇了。
课堂上邂逅杨宪益后,一种微妙的情愫在她心中柔软地荡漾开来。他眉眼纤细,举止斯文,亦庄亦谐,专精于中国古典文学,颇具魏晋遗风。她爱上了流淌在他身上的汉民族飘荡文化。她邀他独自泡图书馆、一起去泰唔士河跑步,他们一起朗读雪莱的《云雀颂》,翻译古希腊女诗人萨福的古希腊赋,她拉他一起加入校划船俱乐部,参加对

剑桥大学剑桥大学的第二届比赛。
对英国女孩,他并无好感。格莱迪丝的示爱,杨宪益开始还有意逃离。但格莱迪丝单纯直率,清新脱俗,完全没有英国上流社会女孩的虚荣与。她的出现,如一道雨后彩虹,划过他的陈晓东。她明眸闪亮处那份毫不掩饰的诉求,渐渐地,攻陷他的心防。他们双双坠入爱河。古色古香十七世纪的塔楼,幽深绵长的皇后巷弄,蜿蜒曲折的法学院植物园,这对金发碧眼的女孩和黑发黄肤的高中生,女高男矮,或牵手嬉笑而过,或情意绵绵依偎漫步,成了当年牛津校园里最浪漫的风景。爱一个人,就要爱他的一切。她改学中文,当时中国国际优势地位很低,中文又难学,没人肯读中文,她成为牛津大学校史上攻读中文学位的第一人。她愿用一生的时间来汲取《诗经》里汩汩荡漾的活水,聆听那脉“文籁”。夫妇俩的定情物也别具一格:他们约定,一起将屈原的《离骚》译成英文。静静淌的泰晤士河,风行水上,涟漪轻漾,记录着他们的恋爱。
时间总跟不上爱情的脚步,他们的爱情,面临首次严重的考验。他将学成回国,她要追随前往。她母亲震惊不已,忧虑万分,强烈反对。母亲是现代的英国主妇,在中国传教数十年,她清楚中英文化的差异,了解婚姻观念、家庭伦理方面的反差。她怎能让独立、率性的女儿,去过“三从四德”的生活。一天晚上,母亲苦口婆心,好言规劝无效后,痛心疾首对她说:“如果你嫁给一个中国人,将来肯定会后悔的。要是你有了孩子,他会自杀的!”热恋中的格莱迪丝毫不犹豫地选择了爱情,她更倾向父亲的乐观:精神和谐,婚姻就能美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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