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3-09-06 04:12:33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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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财预〔2015230和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专项资金,是指中央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安排的资金,用于支持各地发放租赁补贴、城市棚户区改造及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第三条专项资金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专项资金分配过程公平、公正,分配结果按规定向社会公开。(二)突出重点.向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重、财政困难程度高及工作绩效好的地区适当倾斜,根据国家政策要求和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需要,调整支出投向重点.(三)实物安置与货币安置相结合.在实物安置基础上,鼓励地方积极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工作。对于商品住房库存量较大、市场房源充足的地方,要进一步提高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四)注重绩效。对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开展绩效评,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分配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的参考依据。(五)强化监督。充分发挥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以下简称专员办)财政预算监管优势,对专项资金管理实行全面监管。第二章资金分配第四条专项资金采用因素法,按照核定的各地区年度租赁补贴户数、城市棚户区改造套数、绩效评价结果等因素以及相应权重,结合财政困难程度进行分配.上述因素将根据国家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调整而相应调整。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分配给某地区的专项资金总额=〔(经核定的该地区年度租赁补贴户数×该地区财政困难程度系数÷∑(经核定的各地区年度租赁补贴户数×相应地区财政困难程度系数)×相应权重+(经核定的该地区年度城市棚户区改造户数×该地区财政困难程度系数)÷∑(经核定的各地区年度城市棚户区改造户数×相应地区财政困难程度系数)×相应权重+(经核定的该地区上年度绩效评价结果÷∑经核定的各地区上年度绩效评价结果×相应权重〕×年度专项资金总规模。第五条本办法第四条所称核定的年度租赁补贴户数、城市棚户区改造套数按照各地区当年租赁补贴、城市棚户区计划数,加(减)上年度超额(未)实施数计算。
前款中所称上年度超额(未)实施数,按照各地区上年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实际完成数,减去上年度计划任务数计算。其中,上年度实际完成数按以下口径确定:(租赁补贴户数,以当年实际发放租赁补贴户数为准。(二)城市棚户区改造套数,以当年开工建设安置住房套数和当年货币化安置套数为准。对于上年度超计划开工套数和货币化安置套数,如果上年度没有纳入中央财政补助范围,且已列入当年度计划任务,可视同为当年开工套数和货币化安置套数。(三)对于经国务院同意新建公共租赁住房的地区,公共租赁住房套数以当年开工建设或签订购买协议确定的公共租赁住房套数为准。第六条实行实物安置方式的棚改安置住房开工统计口径为:设计采用地基处理的,开始地基处理施工;设计采用桩基础的,开始桩基础施工.开工数量按已开工单体工程设计的安置住房套数进行统计。实行货币化安置方式的棚改安置套数按以下口径统计:(一)实行直接货币补偿的,以棚改项目为单位,按以下公式计算开工套数:直接货币补偿开工套数=项目货币补偿款/(当地上一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均价×80平方米),计算结果取整不进位。按照以上公式计算核定的开工套数小于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户数时,可以按照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户数统计开工套数.于采取实物安置与货币补偿相结合的要分别计算核定。(二)实行政府组织棚改居民购买商品住房(含当地政策性住房等)安置的,按被征收人与房屋征收部门签订的合同(协议)中明确的购买住房套数,核定开工量.按上述规定无法统计的,可按照上一项中的计算公式核算。(三)实行政府购买商品住房(含当地政策性住房等)安置的,按政府部门或其委托的单位与商品住房所有者签订的购买协议(合同中载明的购买套数核定开工量.第七条租赁补贴户数、城市棚户区改造套数、绩效评价结果等因素的权,根据各年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状况、需要政府投入的资金需求、上年度专项资金补助水平以及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财政困难程度参照中央财政均衡性转移支付财政困难程度系数确定.第八条对于发生重大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的地区,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确定需要重点支持的地区和项目,财政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在专项资金分配时予以适当倾斜。第三章资金申报和审核第九条省级财政部门应当会同同级住房保障部门及时组织本地区各市、县申报资料,并汇总审核申报资料,于每年315日之前向专员办提交下列资料: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5dd9e70c51ea551810a6f524ccbff121dd36c59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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