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部分--儿童医院建设标准

发布时间:2018-10-05 09:42:52   来源:文档文库   
字号:

儿童医院建设标准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规范儿童医院建设,提高儿童医院建设项目决策和工程管理水平,合理确定建设规模,满足儿童医院功能需要,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提高儿童医疗服务能力,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 本建设标准是儿童医院建设项目科学决策合理确定建设水平服务全国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以及审批、核准儿童医院工程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要依据,是有关部门审查项目设计和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督、检查的尺度。

第三条 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儿童医院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

第四条 儿童医院建设,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卫生事业发展的技术经济政策,并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正确处理需要与可能、现状与发展的关系,做到规模适宜、装备适度、安全环保、经济适用

第五条 儿童医院建设,坚持以人为、方便患者在满足各项功能需要的同时,注重改善患者的就医条件和医护人员的工作条件。并按照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功能完善、布局合理、流程科学。

第六条 童医院建设,应符合所在地区城镇总体规划、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要求,充分利用现有卫生资源和基础设施条件,避免重复建设。

第七条 儿童医院建设,应对院区统一进行规划,经批准后,根据需要和投资可能,一次或分期实施。

儿童医院建设,执行本建设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和定额、指标的规定。

第二章 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儿童医院床位规模,按病床数量分为200以下200~399床、400~599床、600~799床、800及以上五种类型。儿童医院的床位规模应根据当地城镇总体规划、区域卫生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服务人口数量、经济发展水平、儿童医疗资源和服务需求等进行综合平衡后确定。

第十条 儿童医院项目构成包括房屋建筑、场地和附属设施。其中房屋建筑主要包括急诊部、门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保障系统、行政管理用房和院内生活用房等(详见附录1)。场地包括道路、绿地、停车场、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处置处等。附属设施包括供电、供水、污水处理、垃圾收集等。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5dd762aa900ef12d2af90242a8956bec0975a5fb.html

《第01部分--儿童医院建设标准.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