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妇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基本程序

发布时间:2018-06-27 20:01:12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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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妇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基本程序

机关妇女组织是机关党组织领导下的群众团体,是妇女联合会的基层组织,是党组织联系妇女干部的桥梁和纽带。机关妇委会(妇女小组)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

一、换届选举前的主要准备工作

1、召开妇委会委员会议,研究关于换届的有关事项。若是新建妇女委员会,则由本单位党组织牵头成立妇委会筹备小组,负责妇委会的组建工作。

2、起草工作报告。报告的内容应包括本届妇委会所做的工作,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对下届委员会的建议等。新建的则要起草筹备工作报告,内容应包括筹建的过程,目前机关妇女工作的情况及下步工作的建议。

3、酝酿提出候选人。机关妇委会委员候选人的产生,可由上届妇委会提出候选人名单,在广泛征求机关女干部意见的基础上报经同级党组织同意后,确定正式候选人;新建的妇委会由本单位党组织在广泛听取机关女干部的意见,充分酝酿协商的基础上确定正式候选人。也可由机关女干部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预选产生候选人,然后报同级党组织同意后,确定正式候选人。按以下程序进行选任:

1)党委(党组)提出选任方案,征求区妇联意见;

2)组织机关全体女干部进行民主推荐;

3)对拟任人选进行考察;

4)党委(党组)根据民主推荐和考察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任人选,报区妇联审批后,作为正式候选人提交会议选举。

4、报区妇联批准。妇委会或妇委会筹备小组要把工作报告(筹备工作报告)、正式候选人名单、召开会议的时间等及时向区妇联汇报,经区妇联原则同意后,即可筹备正式选举或成立大会。

二、召开机关女干部(女干部代表)大会时的主要工作

1、选举原则。本单位全体女干部均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推荐权。选举原则上采用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方式,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百分之十五。

2、大会组织领导机构。进行换届选举的,由上届妇委会主持,新成立的由筹备小组主持。

3、大会主要议程。

1)上一届妇委会主任(筹备小组组长)作工作报告(筹备工作报告);

2)选举;

3)单位领导讲话;

4)新当选的妇委会委员代表讲话。

4、选举的实施。

1)大会主持人报告出席会议的应到人数和实到人数。参加选举的人数为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方可进行选举。选举可直接采用差额方式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采用差额方式进行预选,产生正式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等额选举。

2)通过会议选举办法。选举办法应包括以下内容:制定选举办法的依据;选举任务和人数;提名确定候选人的办法;选举的方式,程序;选举的有效性和有效票的规定;确定当选人的原则;填写选票应注意的事项;候选人、当选人名单排列顺序规定;监票人、计票人产生办法;选举纪律。

3)主持人介绍候选人情况。

4)推选(通过)监票人,确定计票人。监票人、计票人均应由不是候选人的女干部担任。监票人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5)分发选票。由监票人和计票人将选票分发给每个女干部。多余的选票除2张存档外,其余的当场剪角作废。

6)投票。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选举人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投不赞成票的可以另选他人。女干部或女干部代表在选举期间,如不能离开工作岗位,可在先进选举单位设立的流动票箱投票。

7)计票。投票结束后,监票人、监票人应将投票人数和票数加以核对,并统计出每位候选人的得票数。

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选举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每一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候选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也可以由大会征得多数会议代表的同意,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8)监票人宣布计票结果,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

三、会议后的主要工作

1 召开第一次妇委会委员会议,推选主任、副主任,并进行分工。

2 及时向全体女干部公布班子的组成情况及分工,并由本单位党委(党组)下发任免文件。

3 将选举任免结果报区妇联备案。

4、按照妇委会的职责开展工作。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5ca51dcb05087632311212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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