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进程及意义

发布时间:2019-08-03 23:47:13   来源:文档文库   
字号: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进程及意义

作者:梅丽红

来源:《党政论坛》2019年第01

        党的十八大以后,随着纪检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改变党内监督和国家监督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局面,着力解决纪律与法律衔接不畅、国家监察范围和职能过窄、反腐败力量分散等问题,建立党统一领导下的国家反腐败工作机构,开始提上议事日程。2016112日,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指出,要坚持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扩大监察范围,整合监察力量,健全国家监察组织架构,形成全面覆盖国家机关及其公务员的国家监察体系,并强调要做好监督体系顶层设计,既加强党的自我监督,又加强对国家机器的监督。会上,王岐山在工作报告中进一步要求研究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使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相互配套。这样,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规定,各级党委应当支持和保证同级人大、政府、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等对国家机关及公职人员依法进行监督。这是监察机关首次列在人大、政府之后,司法机关之前,表明监察机关是与政府机关平行且相对独立的机构。此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作为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改革开始步入快车道。

        一、从试点到推开

        2016117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部署在3省(市)设立各级监察委员会,从体制机制、制度建设上,先行先试、探索实践,为在全国推开积累经验。按照方案要求,118日、9日、13日,山西、浙江、北京先后宣布成立省(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分别由3省(市)党委书记担任组长。1125日,王岐山首次以中央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身份到北京、山西、浙江三地调研,表明中央从全局层面把控、协调试点改革。

        鉴于监察体制改革涉及我国宪制结构的变革,必须经我国最高权力机关的授权才能启动。为此,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1225日通过了《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规定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及所辖县、市、市辖区设立监察委员会,行使监察职权。明确了此次试点改革的目的、机制整合、职责权限及相关法律的暂时调整或暂时停止适用等问题,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绘制了初步的制度蓝图。201716日,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工作报告要求:抓紧筹备组建国家监察委员会,编制三定规定,为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国家监察法、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产生国家监察委员会组成人员,做好组织机构、干部人事、法律法规准备。并要求试点地区确保“3月底完成省级监察委员会组建工作,6月底完成市、县两级监察委员会组建工作1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会议强调,要把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相关立法作为常委会工作的重中之重。118日、20日,山西、北京、浙江3省(市)人大先后选举产生了监察委员会主任。然后,3省(市)人大常委会分别召开会议,任命了由监察委员会主任提请任免的监察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3省(市)监察委员会的正式成立,标志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为了按时并高质量地完成改革试点,3省(市)还围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5bc4efc4f68a6529647d27284b73f242326c315f.html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进程及意义.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