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房管局购房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2011-08-22 16:05:30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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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房管局购房温馨提示

尊敬的购房业主:

为保障您的购房安全,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请您在购房时注意以下几点:

一、 购房时请查看开发企业《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情况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预售商品房时,应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在售楼部的明显位置予以公示。开发企业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向购房人收取预付款、定金、排号费等任何名义的购房费用,均属违规预售行业。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购房人购买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期房,所签购房合同(含内部认购、订购等各种形式的购房协议)不受法律保护。城中村改造、危旧房改造项目除回迁和用于本村村民安置的房屋外,向社会公开销售的商品房均需输预售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所购房产的楼号是否在预售范围内,不要购买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楼盘。

二、 实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并实行网上即时签约备案

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应及时建立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并将监管账户和账号在售楼部明显位置予以公示。开发企业或购房人将购房款缴存入监管账户后3个工作日内,持缴款单到市房管局交易登记中心资金监管窗口备案,然后在开发企业办理网上即时签约备案手续。开发企业不得直接收取预收款存入资金监管账户以外的账户。

20091025日起,市区范围内新建商品房预售合同实行网上即时签约备案,购房人需与开发商在网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设置个人密码,经交易登记中心在网上审核备案后,方能拿到机打的制式防伪合同,凭该防伪合同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版及其它格式合同一律不予认可。购房人可随时登录邢台房地产信息网(www.xtfdc.org.cn)凭个人设置的密码查询个人购房信息,同时也可查询预售楼盘的销售情况。购房人不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将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三、 关于“小产权房的提示

关于“小产权”房,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曾发布购房风险提示: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同时特别提醒广大市民不要购买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目前的法律法规不允许在集体土地上进行房地产开发,不允许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成员销售,如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购买了此类房屋,将无法办理房屋登记。

请广大购房人注意加强风险意识和维权意识,如需提供购房政策咨询服务或举报,请拨打以下电话:

邢台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政策咨询电话:2255625

邢台市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电话:2255608

邢台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查询电话:2255519

邢台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查询电话:2255816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及查询电话:2686335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5abf31df5022aaea998f0f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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