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学院民族理论课程论文
题目>>>>论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及民族团结
论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及民族团结
【摘要】我们伟大的中华民族,是由五十六个民族构成的。在我们祖国的大家庭里,各个民族的关系是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
政策是国家意志观念化、主体化和实践化的反映,体现了国家意志的政治理念、人民利益、法律精神、权力限定和权益保障等效应,是社会各个领域的工作指导原则和工作行为规范。在对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民族政策体系进行研究和评估时,首先要着眼于民族政策的实践方式和实现程度,而不是对制定政策的立意作出质疑。【关键词】: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政策体系民族平等、团结、互助
一、民族团结的发展
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则政通人和、百业兴旺;国家分裂、民族纷争,则丧权辱国、人民遭殃。中国是这样,外国也是这样。毛泽东同志早就指出:“国家的统一,人民的团结,国内各民族的团结,这是我们的事业必定要胜利的基本保证。”我们一定要进一步做好民族工作,巩固和发展社会稳定、民族和睦的局面,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事业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我国历来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在漫长的历史发展中,经过长期的锤炼,形成了具有强大内聚力的中华民族。把我国各民族维系于一个统一的大家庭中而又世代传承的纽带,主要有三个:一是国家的长期统一;二是各民族相依共存的经济文化联系;三是近代以来各民族在抵御外来侵略和长期革命斗争中结成的休戚与共关系。新中国成立后,确立了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并且载入了我国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不久前,党的十三届七中全会和七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根据宪法的精神、形势的发展和各族人民的
愿望,把建立和发展平等互助、团结合作、共同繁荣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作为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一项重要原则。宪法的上述规定和七中全会、七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阐述的原则,精神是一致的,就是坚持平等、互助、团结、合作,以促进各民族的共同繁荣。
为了加强各民族大团结,既要反对大民族主义,也要反对地方民族主义。在全国,要注意处理好汉族与少数民族的关系。在民族自治地方,还要注意处理好自治民族与其他民族的关系。处理这方面的问题必须慎重,严格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贯彻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原则,是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对于民族间发生的纠纷,要冷静分析,耐心疏导,及时加以排解。对于个别不听劝阻、蓄意制造事端、触犯法律的,不论出身于哪个民族,都要依法处理。涉及民族关系问题,各民族的干部和共产党员,要严格按照法律和政策办事,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促进民族关系的改善。
二、民族团结的巩固
我们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社会主义国家,在民族平等的基础上加强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是各族人民根本利益之所在。如果国家不统一,民族不团结,就没有社会的稳定,就无法集中力量进行经济建设,各民族也就不可能实现共同发展。中华民族经历了几千年交融的过程,各族人民在彼此交往特别是近百年反对共同敌人的斗争中,发展了休戚与共、相互依存的亲密关系,各民族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谁也离不开谁。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要不断加强各民族人民的平等、互助、团结、合作,促进共同繁荣。唯有这样,国家的统一才能稳固,中华民族才能振兴,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宏伟目标才能顺利实现。
按照党的十五大提出的跨世纪发展的战略目标,从现在起到二○一○年,我国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务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高少数民族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和社会稳定,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逐步实现各民族的共同发展和共同繁荣。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实现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民族政策体系在政治平等、经济发展、文化繁荣和社会保障等方面不断完善,其中既有稳定性、连续性的基本政策,也有针对阶段、类型、具体事务的时效性、限定性政策。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民族政策也必须与时俱进地进行调整,这种调整本身就是完善民族政策的内在要求。因此,改革开放以来民族事务工作部门也数次就民族政策的具体内容进行梳理和调整,其中包括对实践中已经失去功效或完成了阶段性、专项事务工作目标的时效性、限定性政策加以废止。事实上,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进程中,某些限定性的政策也会自然失效。例如,在上世纪80年代延续的对城市中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供应牛羊肉的政策(也惠及了蒙古族等少数民族),随着市场开放和供给充足而自然消失,而以往内蒙古粮站中专供蒙古族的炒米也随着粮本的取消而成为面对全社会的超市商品。当然,也必须根据新的实践、新的情况去研究和完善包括民族政策在内的各项各类政策。
近些年来,在关涉民族政策方面形成一些舆论,即认为国家对少数民族的政策过于优惠,增加了少数民族的依赖性、造成了新的“民族不平等”,但是这种说法并没有得到严肃的实证研究支持。例如,有关少数民族考生加分的政策,属于民族政策中具有限定性的优惠政策,制定这类政策的初衷是考虑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滞后、教育资源欠缺、少数民族学生存在的语言障碍等因素,目的是通过加分(或降低分数线)的方式保障少数民族学生的入学率和共享社会教育资源的权利,也是加快培养少数民族各类人才、提高少数民族自我发展能力和解决“事实上不平等”现象的必要措施。当然,这类政策并非中国所独有,很多国家都有
类似的社会政策。如国人关注最多的美国的“肯定行动”(AffirmativeAction),其中也存在利弊争议。
美国的“肯定行动”是上世纪60年代民权运动的产物,是美国废除种族隔离制度后在就学、就业、贷款等方面对黑人、少数族裔和妇女实施照顾的法案和政策,多达160余项政策措施。如果有人认为今天美国的黑人地位、族裔关系堪称可资学习的“表率”,那么几十年来“肯定行动”的实践就应该“功不可没”。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以罗尔斯《正义论》为代表的新自由主义受到保守主义、社群主义的挑战,民权运动趋向低迷,有关“肯定行动”产生了“逆向歧视”白人的讼案和社会舆论争议蜂起。当然其中还包括了美国的选举政治、两党轮替产生的执政理念和政策变化、以及有关多元文化主义争论等诸多因素的背景。同时,美国作为高度城市化(82%)的最发达国家,“肯定行动”的“一刀切”比较效应在城市生活中十分显著,这也是导致争议产生的重要原因。自克林顿政府以来,虽然对“肯定行动”进行过逐条审视和有所调整,试图制定更加详尽的城市战略以应对日益严重的种族矛盾、少数族裔的边缘化、贫困化和吸毒、犯罪等社会问题,但对“肯定行动”的争议,也使美国社会的种族、族裔“隔离”呈现回潮之势。
比较而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