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与自然资源经济学结课论文

发布时间:2013-11-19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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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与自然资源经济学》课程论文
----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
要:
随着环境保护中的经济手段的广泛应用,排污权交易制度应运而生。资源的稀缺性导致排污许可证变成一种可交易的资源。如今交易这种许可证的市场已经形成了,而且这种市场将为供求力量所支配。看不见得手将保证这种新市场有效地配置排污权。从经济学的观点来看,允许这一交易是一种好政策。 关键词:
排污权交易、稀缺资源、排污收费 正文:
一.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环境问题日益突出,排污物排放与我国现有排污权交易制度冲突加剧。顺应形势,近年来我国在排污权交易制度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但排污权交易制度还存在不少问题,如法律不健全、监督力度差等,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相对比较落后。因此,立足我国实际,在借鉴国外排污权交易制度成功经验的基础
上,从立法、市场机制、监管等方面完善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已势在必行。
二.排污权交易制度概况 1. 定义 排污权交易(Emission Trading:是对污染物排放进行管理和控制的一种经济手段,是一种以市场为基础的控制策略。其实质是通过合法的方式获取污染物排放权利,并允许这种权利象商品那样买入和卖出,并以此来进行排放控制。 排污权交易制度是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前提下,污权交易双方利用市场机制及环境资源的特有性质,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下,通过交易实现低成本污染治理的制度。
2. 原理
排污权交易是指根据一定的废气物排放量向各个污染源分配排放许可,从而有效地满足一个特定地区的总排污水平或满足一个确定的环境标准,且准许各个排放权持有者购买或出售排污权。排污权的卖方由于超量减排而剩余排放权,出售剩余排放权所获得的经济回报实质上是市场对于有利于环境的外部经济性的补偿;而排放权的买方则由于无法按照政府规定进行减排(或因减排代价过高而不愿减排)而购
入排放权,其支出费用实质上是为其外部不经济性而付出的代价。
3. 特点
与其他诸如排污收费等政策相比,排污交易权制度具有市场化特征的环境政策工具,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社会总污染治理成本最小 可以促进企业的治污技术的革新 政府对环境质量的调控更加灵活 三.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发展及实施现状 1.我国关于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实践
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的酝酿工作可追溯到1988开始的排污许可证制度试点。1993年国家环保局开始探索大气排污权交易政策的实施,并以太原、包头等多个城市作为试点。1999年,中美两国环保局签署协议,以江苏南通和辽宁本溪两地作为最早的试点基地,在中国开展“运用市场机制减少二氧化硫排放研究”的合作项目。本溪的试点中,双方草拟了《本溪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管理条例》,该条例将排污权交易作为实现总量控制的重要手段,明确规定了排放监测、申报登记、许可证分配和超额排放处罚等重要内容。2001年南通天生港发电
公司与南通另一家大型化工公司进行了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这是我国第一例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20027月,国家环保总局召开山东、山西、江苏等“二氧化硫排放交易”七省市试点会议,进一步研究部署进行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的具体步骤和实施方案。2004年,南通市环保局经过研究和协调,审核确认由泰尔特公司将排污指标剩余量出售给亚点毛巾厂,转让期限为3年,每吨COD交易价格为1000元。这是中国首例成功的水污染物排放权交易。实践表明,排污权交易制度作为一种以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为特点的新型环境经济政策,能够有效地控制环境污染,起到了节省治理费用、保护环境质量的作用。但是,由于排污权交易在我国实施不久,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出,我国的排污权交易制度还处于探索中,尚未形成统一的完善法律制度,但实践中的成功进行,地方立法的零星规定,国家立法关于污染物排放总量和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的确立以及相关国际环境条约的推动已经为完整地建构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奠定坚实的基础。
2.现状(排污权交易制度存在的问题)
实践证明,排污权交易的确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污染控制制度,但从我国现实情况看,还有缺陷。笔者认为,排污权交易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
①交易实施的法律依据问题。实施排污权交易,首先必须要有完善的法律作保障,因为法的核心作用就是建立规则和秩序。中国的排污权交易至今仍停留于理论而未广泛应用于实践,关键就在于我们的政策、法律对排污权尚无明确规
排污权初次分配的公平和效率问题。排污权初次分配时,主要考虑某一区域的公平性和经济性,在能有效治理污染者和不能有效治理污染者之间,前者理应享有更大的环境容量。但要真正做到公平、合理分配排污权,却是一个相当复杂的问题。
③排污权交易市场较脆弱。对于土地、矿产等有形资源而言,排污权作为无形资源的有偿使用,缺乏政策和法律依据以及公开、公平、公正、合理的分配程序
④环境监管体制不健全。从实践上来看,国外的排污权交易都建立了一套较完备的监督管理体制。而中国的监督管理机制则不健全。我国已经形成的初步管理办法和管理体系,有待于上升为法律法规;有待于进一步细化,使之具有可操作性。 四.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完善 立足我国实际,在借鉴国外成功经验基础上,对完善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提出如下建议:
(排污权交易制度法制化 制定和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推进排污权交易法制建设;加强全国人大立法解释,修改法律,构建排污权交易的法治基础;完善地方立法,使排污权交易有法可依。

(排污权交易市场机制的完善 在我国,可以借鉴国外经验把排污权交易市场分为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一级市场是政府与排污者之间的交易。也就是排污权的初始分配过程。一级市场一般不需要固定的交易地点,交易时间由政府主管部门临时确定。二级市场是排污者之间的交易场所,是实现排污权优化配置的关键环节。二级市场一般需要有固定场所、固定时间和固定交易方式等。我国应在试点的基础上,结合实践经验,积极培植交易市场,探索公平、合理的排污权初始分配方法,建立公平合理的交易机制和专门的排污权交易市场,保证排污权交易有效进行,弥补市场交易可能出现的不足,为企业进行交易提供良好的平台。排污权市场化的建立和推行,最重要的是对现行的排污权的管理机制进行变革。通过变革,切实把市场经济规律应用到排污权管理中去,为排污权市场化的推行创造一种有利的氛围。同时,我国要尽快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使之充分发挥治理环境污染的作用。 (加强政府对排污权交易监管力度 1、排污权交易制度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政府对企业行为
的监管。所以,应加大对违规排污的惩罚力度,提高企业在环境方面的违法成本。 2、转变政府职能,积极合理地发挥政府的作用。随着排污权交易制度在我国的日渐发展,政府职能必须发生转变,即从过去直接发放排污权额度的主导者转变成为排污权市场交易的监督、保护者。因此,对有关工作人员的行为进行有效监督,防止他们利用许可证的买卖谋取私利,是实现政府有效监督管理的重要保障。
五、 结论:
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繁衍和发展基本条件,也是社会经济发展的资源基础。保护环境就是保障解决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的家园。环境已成为一种相当稀缺的资源,环境与发展以是全人类共同关心的主题,可持续发展战略已成为世界各国共同的选择。保护环境、解决环境问题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当代人的历史责任。在市场经济全球化的条件下,应用经济学原理解决环境问题是十分必要的。相信资源经济学的发展研究,理论与实践的不断应用,一定会更好的解决环境问题。
参考文献:
1.曼昆《经济学》第五版,北京大学出版社

2.马中《环境与自然资源经济学概论》20065 二版 3、沈满洪 《环境经济手段研究》200111 第一版 4、陆新元,《中国的排污收费 中国的环境经济学—从理论到实践》,北京,中国农业科技出版社,1996 5、张兰生,《实用环境经济学》,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1992 6、宋国君 《排污权交易》20044 第一版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596c6d7ef01dc281e53af0e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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