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石方开挖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发布时间:2020-05-16 13:41:39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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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石方开挖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本公司土石方开挖工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及《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为依据,遵循合同法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协议,其法律解释《合同法》第16章,合同协议条款及附件已经双方确认,均为协议不可分割之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具体条款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土石方工程及土地平整

3、工程总量: 立方米,以最终结算标准。

4、工程期限 自然工作日

5、挖运及平整单价:15元每立方米(税后价),运距300米—800

二、付款方式:第一个月结算已核定工程量70%,剩余30%作为安全保证金。第二个月结算核定工程量的100%结算,以此类推,尾款工程竣工后一个月内付清。

三、进场设备要求:

1、乙方设备为: 型以上型号的挖掘机,装载机

型号。

2、乙方施工设备进场,须经甲乙双方工程管理人员点验登记设备技术状况。

3、临建设施由乙方自行解决。

四、甲方责任和义务

1、协议签订后,甲方应向乙方交验地质资料及施工图纸和坐标控制点。

2、施工标段遇有巨石,需要爆破作业、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3、甲方负责施工场地区域划分。

4、负责施工现场协调、调度与管理工作,及时处理乙方工程相关事宜。

五、乙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进场后,应当及时会同甲方管理人员对施工工段、地址勘查,施工图纸进行会审,技术交底,施工方案报批与确定,处理解决相关技术问题。

2、遵守甲方施工现场各项管理制度,服从统一管理文明施工。

3、乙方自行负责临时设施搭建(由甲方指定地点)。

4、及时向甲方提供工程进度计划、工程进度表,并对报表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5、严格按照施工方案、技术规范、操作规程进行施工,确保工程量进度。

6、由乙方自备储油设备油量供应。

7、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环保、文明施工等承担全部责任。

8、合同信誉保证金:在签订本协议时,乙方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甲方缴纳信誉保证金 元,未交此款本协议无效。

六、工程事故界定:

1、乙方进场后,机械设备、车辆由乙方自行管理。

2、乙方己知地下、地表物属保护类古迹。而且甲方已有明显标识,而乙方施工人员野蛮施工,致使地下、地表物损坏,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乙方所发生的车辆、机械、人员伤亡事故的处理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进场人员必须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险种自选、未办理保险,禁止入场施工。

七、违约责任界定

1、乙方因施工现场管理不善、各项服务、机械设备不能及时到达等原因导致工程延误,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按月10%处罚。

2、乙方无故误工、违约、工程进度严重滞后、打架斗殴,并经甲方三次警告后,仍无改进措施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违约金,其违约赔偿金为: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50%结算清场。

3、如遇不可抗力(如战争、自然灾害),协议任何一方要求提前解除协议,必须出示有效证明,并且提前两周内向协议签约方递交书面通知,否则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4、由于甲方原因致使本工程无法开工,甲方在一个月内退还乙方信誉保证金

八、仲裁

甲乙双方均不得单方面终止协议,若任何一方违约,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后果及损失,均由违约方承担,并追究民事责任,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九、协议生效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生效(信誉保证金、安全保证金未交者,此协议无效)。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工程竣工后,经双方确认交验完成,此协议自行解除。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58c10440487302768e9951e79b89680203d86bd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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