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账函
供货方: 联系人(电话):
需求方: 联系人(电话):
下列数额出自我公司会计账簿,如与贵公司财务记录相符,请在本单下端“1、数额核对准确无误”处盖章确认;如与贵公司记录不符,请在“2、数额核对不符及需说明事项”处将明细回复我公司财务部以便核实。
核对结果:
备注:即使上述款项已经在截止日期之后付清,也请贵公司扫描回复或原件回复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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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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