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网红花海被毁

发布时间:2020-04-16 17:49:43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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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 | 网红花海被毁

审美之人却在表演丑陋,谁该为这浅薄行为买单?

  事 件 回 顾  

杭州滨江江边公园,有一大片“粉黛”花海(粉黛乱子草),因频繁“露脸”抖音,成了“网红打卡地”。很多人来拍照时,随意乱踩乱坐,乱摘乱压,导致精心养护三年的花海三天就被毁。管理员多次制止无效,气愤又心痛。最终,为了保种,养护人员割掉所有粉黛乱子草。

无独有偶,在郑州、南京等地的粉黛乱子草花海也被“打卡”的游客踩踏损坏。

游客在花海乱踩乱坐

  时 间 线 梳 理  

  2018年10月13日上午

杭州都市快报接到爆料,杭州滨江江边公园的一大片粉黛乱子草被慕名而来的游客随意乱踩乱坐,乱摘乱压。现场一片狼藉。



  2018年10月13日下午

杭州都市快报记者赶到江边公园,发现路上、周边停车场全都停满了车,人们都无视花田围栏,密密麻麻地挤在粉黛乱子草生长的区域拍照。记者采访了花田管理员郑阿姨,她称这片粉黛草十分珍贵,她和老伴精心养护了三年,但最近人们蜂拥前来拍照,她的嗓子喊哑了,老伴被气病了,都无力制止游人踩踏花海。仅仅三天,花海就被破坏殆尽。郑阿姨情绪激动地说:“你们拍照片的人,拍出来的照片很美,可是你们的行为却很难看。”



  2018年10月14日

关键词条“种三年的花海仅仅三天被毁”登上微博热搜榜。



  2018年10月16日

新华社报道:为了保护草的根部,管理人员忍痛将草全部割掉,割落的“粉黛草”被游客一把把带走。本来粉黛草的花期有两个半月,没想到三天就没了。

  媒 体 评 论  

  很多人可能怀有这样的想法:我拍个照就走,造不成多大伤害。殊不知,这其实还是“法不责众”思维在自我安慰。当花海一片狼藉,每个人都觉得自己的那一两脚微不足道,但正如雪崩之于雪花,没有一个脚印是无辜的。正是这种“丑丑与共”,造成了花海红前红后的大不相同,从花田沦为花冢。

——新京报

《网红花海成“鲜花饼”,“踩花大盗”没有一个是无辜的》



  最近高铁霸座、国庆旅游期间乱刻乱画等现象频发。律师建议,旅游法也要根据现实需要,把侧重于维护游客的合法权益、规范经营者行为,调整增加对不文明游客行为的制裁条款,以体现权利义务一致的立法原则。同时,治安管理处罚法、征信系统等与之进行配套,以法律促进游客的文明自觉,切实解决这种不文明的行为。

——正义网

《把网红花海毁了的游客,是否涉嫌破坏公共财物?》



  虽然为探访美景而来,但某些人的行为却显然并不“美”,任凭管理人员喊得口干舌燥,仍无法阻止花海中呼朋引伴践踏花海的人群。随意践踏花草者比比皆是,引车卖浆者穿梭往来,当粉黛乱子草花海成为过度消费的公共景点,陷入“公地悲剧”已不可避免——如果每个人都竭尽所能去透支美景,其最终结果注定是让管理部门向所有人说“不”。这不仅是为了保护花草的生长,更是为了维护一种基本的公共秩序。

——大河网

《文明出游方显爱美之心》



  当短视频的商品化趋势和精神消费功能逐渐凸显时,民众的无意识选择也日渐明显,在这个省略了文化思考、建构过程的快节奏平台,网络短视频逐步沦为人们学习工作之余追求短时间视觉刺激的工具,随着盲目跟风模仿等低俗内容的出现,短视频行业已暴露出种种问题,当大量视听信息以狂野的方式涌入民众视野时,青少年的理性思维难免被狂热的低俗价值观入侵,从而替代原先主导的价值观。

——法制日报

《抖音爆红花海被踩踏究竟谁之过》

  纸 条 君 有 话 说  

  细说“网红打卡”:井喷式爆发背后,是网红文化的深层影响

“粉黛”花海被毁,是由于人们跟风效仿网红,大肆进行拍照打卡。随着互联网飞速发展,网红高调崛起,网红文化井喷式爆发,使任何地点都能成为游览圣地,网民们为获得点赞,不惜在古建筑上乱涂乱画、在长城上烧烤、在网红书店大声喧闹……网红文化带来了一场癫狂式的精神狂欢,但其实质却只是浅薄粗俗的情绪释放、精神消费。

首先,网红文化让人丧失思考力。主播多以拍摄吸引人眼球的短视频走红网络,后续在线上直播,他们为了满足人的猎奇心理屡出奇招,但其传达的内容却多是浅薄的、速食的、禁不住深入探究和思考的。这会导致人一刷短视频就上瘾,时间一长不仅浪费时间,思维更会变得刻板、僵化和偏激,尤其是现在的青少年,正是头脑和思维发育的关键期,却被网红文化裹挟着,面临失去思考能力的危机。其次,它让整个社会氛围变得浮躁不安。网红的修炼史、网红每日晒出的惬意生活,都会给人造成一种精神假象:那就是草根轻而易举就能变“明星”,而幸福生活也无需脚踏实地、拼搏奋进。所以容易受其影响的网民群体,尤其是95后,会一定程度上出现价值观发生扭曲断裂的情况,变得不切实际、不思进取、贪图享乐、甚至铤而走险。再次,网红文化在一定程度上导致社会伦理道德失范。由于巨大的利益驱使,网红为提升曝光率屡屡打社会道德的擦边球。而网站监管方式多为人工审核,很难做到及时发现问题。一部分网站甚至不履行主体责任,经常出现过度消费女性,传播低俗、色情、暴力内容等问题。 

适用主题:

  网红文化、互联网发展、对当代精神文化的思考等。如2018年北京卷《新时代新青年》。

  论国民劣根性:认定“法不责众”,所以为所欲为

鲁迅曾直言,中国从不乏看客群体,他们能专心致志地看砍头,尖利残忍地嘲笑孔乙己,冷漠厌烦地听祥林嫂诉苦。他们一看到人多,就不管不顾地围上去,不但要冷眼旁观,更要沾沾自喜、大胆发表意见、作出行动来。这是因为他们被一种思维支配:“法不责众”。他们之所以盲听、盲信、盲从,也是认定群体行为很安全,法律难以对群体予以惩戒。

这种国民劣根性到现在依然根深蒂固,古迹上出现“留言墙”、茶卡盐湖一天12吨的垃圾量、中国式过马路……这都是庞大的群体行为。正如《乌合之众》中提到的:“个人一旦成为群体的一员,他的所作所为就不会再承担责任,这时每个人都会暴露出自己不受道德约束的一面。群体追求和相信的从来不是什么真相和理性,而是盲从、残忍、偏执和狂热,只知道简单而极端的感情。”

诚然,人的根本属性是社会性,人不可脱离社会和群体存在,我们需要在群体中获得归属感、安全感、认同感、价值感等等。但是,生活在群体之中并不意味着盲目从众跟风,抛弃逃避个人主体责任,更不意味着摒弃社会公德心、道德感,甚至违法犯罪。群体不是道德失范、文明素养低下的遮羞布,更不会是违反犯罪的挡箭牌,“法能责人,更能责众”的观念应被牢记于心。每个人都是一个个体,都有独立的思考和行动能力,我们不能在享受权利时振臂高呼:我的权利需要得到保障!在履行义务的时候却躲在群体之中无动于衷。要知道,人的一生,就是一个不断负起责任的过程。

适用主题:

  看客群体、法不责众的思维、国民素养、群体意识、责任意识等。如2015年上海卷《造就和谐自我》,2005年全国2卷《位置和价值》

  构建人与美的和谐关系:修炼一颗保护美的慈悲之心

粉黛花海被毁,背后暴露出“审美之人却在践踏美丽”这一丑陋现象。无独有偶,新闻报道称,青海“天空之境”茶卡盐湖变垃圾场;未开发的丹霞地貌600年也无法恢复原貌;千年巨石被迫盖上“到此一游”的羞耻印记……这都是因为我们对生养人类的自然毫无敬畏之心,对岁月的鬼斧神工毫无珍惜之情,对下一代的生存环境毫无忧虑之思。如果我们追求美丽的事物时,却对自身的丑陋视而不见,那么不管面对多么宏大、壮观的美景,都只能想到拍照发圈获赞。

弘一法师在圆寂前,曾叮嘱弟子把他的遗体装龛时,在龛的四角下各垫上一个碗,碗中装水,以免虫子爬上遗体后在火化时被无辜烧死。这种对生命的怜悯和爱惜之情,让人深感钦佩。如果我们对美,也有一份“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的敬畏,有一份“自小刺头深草里,而今渐觉出蓬蒿”的欣赏,有一份“春深欲落谁怜惜,白侍郎来折一枝”的慈悲,那么我们面对它时,不但会觉得赏心悦目,更会受到精神的震撼和启发,会渴望了解美的内蕴和历史,从而理解美的珍贵、美的易碎、美的精神。

美是有灵的,当你真正怀抱一颗慈悲之心去看待它、保护它,它才会向你展示它的灵魂。它们曾寂寞地历经了千年的风霜,曾目睹人类历史的兴衰更替,曾用自己短暂的生命发光发热,它们甚至比人类更了解自然、社会和生命,如果我们静下心来与它们对话,像恭敬谦卑的学生一样向他们请教问题,它们会将一切倾囊相授。所以,谨记构建人与美的和谐关系,从尊重开始,靠敬畏和理解构筑,最终由慈悲之心来永久呵护。

适用主题:

  美、文明素养、慈悲之心等。如2010年福建卷《不深不浅种荷花》。 

(图片来源于网络)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55ebce76c67da26925c52cc58bd63186bceb92a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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