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蓬江、江海农贸市场规划

发布时间:2020-07-19 03:35:03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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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蓬江、江海农贸市场规划2013-2020)简介

一、 规划编制背景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市创文指挥部第十次全体会议精神,更好巩固和扩大市区农贸市场改升工作成果,市府办于2012年7月下发《印发建立市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江府办〔2012〕65号),全面部署建立市场长效管理机制,对各部门明确了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为落实相关文件精神,科学合理地优化市区农贸市场布局,建立一个以人为本的适应现代化城市发展要求的农贸市场体系,编制本规划。

二、 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江门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确定的滨江组团、中心组团、江海组团范围,总面积约236平方公里。

现状分布

截止到2012年12月底,规划范围内现有农贸市场59处,多分布在中心组团。其中滨江组团8处,中心组团33处,江海组团18处。

规划内容

1、分级与建设标准

本次规划农贸市场体系为三级,分别为综合农贸市场、社区一级农贸市场、社区二级农贸市场。

2、建设标准

(一)建设规模

(1)综合农贸市场:新城区用地面积≥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旧城区用地面积≥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

(2)社区一级农贸市场:新城区用地面积≥1500平方米,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旧城区用地面积≥1000平方米,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

(3)社区二级农贸市场:新城区用地面积≥750平方米,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旧城区用地面积≥500平方米,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

(二)开发强度

容积率≤2.0、建筑密度≤50%、绿地率≥20%。

3、建设模式

独立占地模式、附建式模式。

4、配建设施

(1)社会停车场:规划农贸市场按1个车位、3个摩托车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进行配建。

(2)公共厕所:综合、社区农贸市场配建公共厕所要求建筑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社区农贸市场建设时,可与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共享公共厕所,公共厕所建筑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

5、布局规划

(1)综合农贸市场

规划20综合农贸市场,其中现状保留6处,利用“三旧”改造现状市场4,规划新增10处。

(2)社区农贸市场

规划95社区农贸市场,其中现状保留40处,利用“三旧”改造升级或原地、附近重建8处,规划新增47处。

五、体制改革建议

(1)明确定位,正确把握农贸市场的公益性。

在一定时期内,农贸市场应定位为具有一定公益性的、非垄断的、竞争性商业设施。

(2)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新建农贸市场推行市场化经营管理模式。

建议新建农贸市场资产所有权归政府所有,禁止对农贸市场产权作分割、出售、转让。为有利于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应明确每个农贸市场的经营管理主体,建议政府出台政策,规定不管新建或现有市场,每个市场必须成立或委托一个经营管理公司作为市场经营管理主体。

3)分类改革,实施一场一策的改革措施。

根据产权情况,对已有的农贸市场经营权鼓励回购和输出管理

(4)财政补贴,引导现有农贸市场实施改造升级。

5制定法则,逐步完善农贸市场的法规体系。

6)建立“六位一体”的长效监管体系。

构建产权单位责任管理、工商部门监督管理、商务部门建设管理、经信部门指导管理、城管部门环境整治管理和属地区政府政策扶持六位一体”监管体系

7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意见采纳情况一览表:

一、专家评审意见处理情况

意见内容

采纳

情况

修改情况

1、引导综合市场打造市场专营的特色。

采纳

第五章农贸市场场地布局要求中增加引导说明。

2、根据市民生活方式的转变,研究市场未来形式的发展趋势。

采纳

第六章增加农贸市场发展趋势内容。

3、充分考虑垃圾转运、停车场等市场配套设施与市场规模的匹配。

采纳

第五章提出市场配套设施要求。

二、部门意见处理情况

1、2013年12月第一次征求部门意见及处理情况

部门名称

意见内容

采纳

情况

修改情况

江门市滨江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1、农贸市场规划布局要与地块功能及建设强度充分结合,体现集约节约用地的原则,既有利于社区服务,又避免遍地开花。

采纳

规划农贸市场布点体现科学性、合理性和有序性。

2、江番高速北部部分规划为低密度生活区,建议市场布局同时考虑居住人口及居民生活方式,适当扩大服务范围,或考虑其它形式市场的补充,避免资源浪费。

采纳

说明书第39页写明江番高速(广中江高速)北部部分区域,在下一阶段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按照本规定要求配建。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我市机动车保有量迅猛增加,停车位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停车难已成为社会的焦点问题之一。建议将《江门市中心、江海组团停车场规划》列入《江门市蓬江、江海农贸市场规划(2012-2020)》的规划依据,统筹考虑。

采纳

说明书第3页规划依据中增加《江门市中心、江海组团停车场规划》。

2、建议规划在旧区改造的农贸市场,适当再增加停车位,以缓解旧城区停车场不足的难题。

采纳

说明书第50页写明改造旧市场时,停车位建议参考《江门市中心、江海组团停车场规划》进行配置。

3、规划新建农贸市场建议与公共停车场同步建设,采取地下停车场,地上农贸市场的模式进行建设,以节约建设资金和建设用地。

部分

采纳

新建农贸市场已要求与公共停车场同步建设,但机动车停车建设模式应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规划,可地面、地下设置停车场,本次规划不作限制。

江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1、对“中心组团农贸市场建设现状”的意见:据我局蓬江分局反映,目前,双龙市场、北苑市场、世纪花源、东堤湾已经没有作为市场运营;东风里村市场的开办单位(环市里村经联社)有停办市场的意向,建议重新考量对其规划。

部分

采纳

据调研,双龙市场、北苑市场还作市场运营,世纪花源以超市性质经营,东堤湾已经没有运营。东风里村市场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在原地块规划市场。

2、对“滨江组团现状农贸市场建设情况”的意见:据我局蓬江分局反映,目前,三和市场、沙富市场、篁边市场并没有投入运营。

未采纳

由于规划范围调整,三和市场此次不在范围内。据调研,沙富市场、篁边市场投入运营。

3、据我局江海分局反映,目前江海区有一新增农贸市场正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地址在江门市高新区46号之一麻二工业园(即东宁南路与信息一路交汇处),该市场没有纳入本次规划,建议将其纳入“江海组团农贸市场”近期规划中。

未采纳

由于该地块为工业用地,不符合商业用途,且未通过江海区国土规划和环保局批准,因此本次暂不纳入规划。

江门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1、《市场规划》第 24 页 6.2.1 的第一小点中提及应有充足停车位,建议结合慢行交通规划系统设置非机动性车辆停放点。

采纳

说明书第24页写明结合慢行交通规划系统设置非机动性车辆停放点。

2、《市场规划》表6-3仅考虑自行车及机动车停车指标,建议结合江门实际设置摩托车停车指标。

采纳

说明书第30-31页写明设置摩托车停车指标。

3、建议结合公厕和垃圾收集设施的建设适当增加环卫保洁工具房和管理房。

采纳

说明书第32页写明环卫工人作息场所结合《江门市区生活垃圾治理规划(2012-2020)》规定设置。

4、由于各区垃圾转运站采用工艺和设施设备不同,建议进一步征求属地环卫部门意见。

采纳

已征求意见,未收到意见。

5、按照管理规范,还统一设置消防、检验、通风、排水、废弃物处理、公厕等配套设施,做到食品安全、环境整洁、标识统一等。

采纳

说明书第26页写明农贸市场建设要求。

6、为降低行业恶性竞争,建议对过于密集的农贸市场在经营种类方面进行划定。

未采纳

农贸市场应体现便民原则,所以不应在经营种类上有限制。

7、滨江新区随着人口数量的增加,农贸市场规划与区域开发不匹配。

采纳

说明书第39页写明江番高速(广中江高速)北部部分区域,在下一阶段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按照本规定要求配建。

市场物业管理

市场物业管理 站

市场物业管理站

1、对于我市新规划建设的农贸市场,其建设规模应以区域性综合性农贸市场为主,其家庭户数及人口居住数量可按每个规划区域10000个家庭、3-4万居住人口为依据,建立一个综合性农贸市场设置。为适应江门市消费人群的消费习惯,综合性农贸市场的首层经营面积应达到3000-5000㎡或以上。

采纳

规划农贸市场已分为综合农贸市场与社区农贸市场两个级别,规划综合农贸市场建筑面积为6000㎡以上。

2、不建议兴建设微型、小型农贸市场以及二层农贸市场。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点:首先微型、小型农贸市场的综合性较弱,销售品种多样性较差,造成市民的实际选择性很小,不能满足市民的多样化消费要求,市民宁愿驾车前往更大的综合性市场购买。如华园市场身处华园及西园里两个较大型居民区中,但居民都舍近求远去到白沙市场购买。其次,兴建二层农贸市场不符合我市市民的消费购买习惯,目前我市中心市场,白沙市场等市场都曾利用二层物业开发二层农贸市场,但均以失败告终。归其原因在于,农贸市场不同于商业超市,就消费习惯及便利性来说,市民普遍认为在首层农贸市场消费购买是最方便的,而且二层农贸市场还存在不方便经营者上下货物的问题;再次,综合性农贸市场因品种、货量较多的优势,更容易吸引人气。

未采纳

农贸市场为体现便民原则,应设置社区级农贸市场。

城市土地资源有限,为体现集约利用和混合利用思想,二层可作农贸市场,设置标准里已提出楼层式农贸市场应设有运输货物的专用电梯

3、在建设农贸市场的选址上,应把农贸市场作为一个公建项目,单独选址、由专业的设计单位设计。同时,应以方便市民出行、购物为准则,把农贸市场规划建设在大街大巷,不能因为害怕农贸市场影响城市景观,而选择偏僻的地域建设市场,造成既没有经营者进驻,也没有市民消费,形成资源浪费。

采纳

农贸市场的选址已结合居住区特点进行合理布置。

4、不建议将农贸市场作为配套设施,由开发商将其建在住宅小区内或建在居民楼的首、二层。这是因为建设农贸市场,必须要处理好一些民生关注问题:例如搞好场内及周边环境卫生、避免噪音扰民等。虽然大多数消费者倾向于在自己的住所附近购买商品以节省时间和精力,但设在自己小区,可能会造成滋扰,带一出行的不便和降低自己的生活质量。因此,大多数市民对在自己的小区设置市场是抵触的,甚至是反对的。

采纳

规划体制改革已提出农贸市场的公益性特点,建议市场所有权归政府。

5、为方便小区住户,满足其购买需要,又能避免小区住户对设置市场的抵触情绪,我站认为可在小区设立“新鲜果蔬超市”,经营面积以30100㎡为宜,经营模式可参考目前较为流行的平价超市,从而达到惠民、便民的目标。

采纳

规划实施建议已提出建平价商店或小型超市,以达到便民目的。

6、农贸市场在配套设施方面,要设立足够的停车位,包括地面停车场及地下停车场或在二层以上停车场,并设置专用卸货区及相应设施。目前,我市农贸市场存在的“脏、乱、差”中的“乱”主要是指由于市场周边停车位的严重缺失造成的乱停车,以及市场缺乏造成的乱停车,以及市场缺乏专用卸货区域而造成的市场经营户货物的乱摆放等问题。

采纳

新建农贸市场已按标准要求配建停车位。

7、据了解,我市的农贸市场除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由国有单位和集体单位作为建设主体,建设了一批农贸市场外,大多数的农贸市场均是由开发商作业配套设施建设的。这也是引发我市农贸市场建设和管理不规范的主要原因。一方面由于开发商取得土地的成本较高,而农贸市场作为小区一个附加的配套设施,投资收益远远低于建商品房,投资回收周期长,开发商往往不愿意投资。即使建好了,也把市场的经营管理作为负担,希望一卖了之或作为包袱甩给政府(如丰乐市场)。另一方面,由于目前尚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来对配建后的农贸市场经营管理进行监管约束,使得后续的经营管理遭遇困境,原来规划的市场用地并没有实现其功能,违背了当初规划兴建的上拍。其结果往往存在这些情况:1、开发商为回笼资金、取得收益而将建成的农贸市场分割出售;2、农贸市场的管理和维护需要持续投入很大的人力、物力、财力,投资回报期长,开发商无能力负担或不愿意负担,而将其空置;3、开发商想方设法将建成的农贸市场用地改变使用功能,经营其它更容易获利的项目。因此,我站认为今后的农贸市场建设与经营管理应采取两种模式:一是对于现已交由开发商作为小区的配套设施建设的农贸市场,在开发商建成并经过验收合格后,明确其必须将市场的产权与经营权移交给政府,由政府选聘合格的经营主体实施经营;二是对于即将规划建设的农贸市场,直接采取由政府行政划拔建设用地的方式来建设,将农贸市场作为公建项目,交由国有企业实施建设与经营管理。

采纳

规划体制改革已提出农贸市场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新建农贸市场推行市场化经营管理模式。

2、2014年8月第二次征求部门意见及处理情况

部门

名称

修改意见

采纳

情况

修改情况

滨江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1、规划须尊重已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控制要求及现状已建设的农贸市场,因地制宜,协调好与新开发地段与村庄之前的配套。

采纳

已按照最新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

2、由于历史原因,石头村南侧天沙河大道及华盛路交叉口西北角用地是承诺石头村的商业用地,建议将该用地规划为专业市场。

未采纳

本次规划肉菜市场规划,不包括专业市场,因此,该用地未列入此次规划。

江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1、据属地工商部门反馈:《表3-3:中心组团现状农贸市场建设情况一览表》中双龙市场、席帽山市场、世纪花源市场、北苑市场和《表3-5:滨江组团现状农贸市场建设情况一览表》中沙富市场、篁边市场没有运营。

未采纳

经现场核实,双龙市场、北苑市场、沙富市场、篁边市场目前还在经营,席帽山市场、世纪花源市场以超市运营,已补充说明。

2、第36页“现状保留41处中我市没有“农林市场”,是否应改为“胜利市场”,“利用三旧用地改造现状市场3处中,麻一麻二市场是两个不同的市场,请明确市场名称。

采纳

现状保留中删除农林市场。麻一麻二市场在现状介绍中已区分为两个不同的市场,控规规划中两个市场用地规划为商业用地,整合为一个市场,本次规划暂命名为麻一麻二市场,并注明原麻一、麻二市场整合。

江门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江门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1、农贸市场产生大量的生活垃圾,设置垃圾中转站、收集点十分必要。由于《市区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中所规划的垃圾中转站未能确定站点用地,且实施难度大。建议本规划结合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居民生活以及环卫规划等因素综合考虑,在农贸市场规划建设或改造时须同步配套规划建设垃圾集中转站或垃圾收集站。

未采纳

《市区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中垃圾中转站已综合考虑了人口、服务范围、收运线路等因素进行统一安排,形成高效完善的环卫体系,为体现规划相协调原则,垃圾中转站按照其专项规划设置;在农贸市场中建设要求中,已提出对市场内部垃圾处理设施要求。

2、建议在本规划中配套足够停车场,尤其是在农贸市场改造时,须在市场周边同步配套停车场地,防止新市场出现老面孔,留下后遗症。

采纳。

在配建设施中增加停车泊位要求。

3、按照我市流动摊贩及市区周边农业种植人数较多的实际,建议城区新建或改造的农贸市场合理布局,适当增加自产自销农副产品经营场所的比例。同时,建议在规划中考虑老城区的市场建设选址用地困难等实际情况,多增设一级或二级社区农贸市场的规划数量,以缓解市场不足的压力。

未采纳

自产自销农副产品经营场所的比例根据工商行政管理局修订意见确定;老城区的市场已综合考虑了人口、服务半径、用地等因素进行规划,数量已满足需求。

4、市场内部的污水(包括清洗地面污水、作业台洗涤污水、以及配套生活区污水、公厕等)均应接入市场周边市政污水管道。在接入市政污水管道前,要有沉淀及各类渣质物的拦截设施,同时应考虑设施的维护空间及垃圾收集堆放空间。请进一步复核排水设施规划内容文本,纠正笔误内容。

采纳

已修改排水设施要求。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新建、改建和扩建农贸市场应按照《江门市城乡规划技术管理规定(试行)》要求,配套建设停车泊位。

采纳

在配建设施中增加停车泊位要求。

蓬江区人民政府

蓬江区人民政府

1、大型商业综合体一般附建有超市并具有农贸功能,建议可归入为附建式农贸市场,如万达广场。

未采纳

经营肉菜等农副产品不是大型商业综合体、超市等主营业务,该业务由市场进行调节,本次规划重点落实由政府引导的、具有一定公益性、非垄断的市场。

2、关于3.2.2“中心组团农贸市场建设现状”。据了解,双龙市场、北苑市场、世纪花源、东堤湾已经没有作为市场进行运营,建议对相关市场的实际运营情况进行确认,并对有关用地规划进行重新考量。

部分

采纳

现状市场已取消东堤湾市场,双龙市场、北苑市场、世纪花源目前还在运营。

3、关于3.2.4“滨江组团现状农贸市场建设情况”。据了解,三和市场、沙富市场、篁边市场没有配备相关设施作为市场进行运营。

未采纳

三和市场已不在规划范围内,沙富、篁边市场目前还在运营。

4、关于第五章“农贸市场分级与建设标准”中 5.5.4“场地环境要求”(一)第一点“建筑要求”中“以零售为主的农贸市场,划出不少于农贸市场营业面积5%的专用区域,用于农民出售自产的农副产品;政府投资建设和改造的农贸市场农民自产自销区不少于农贸市场营业面积的10%”。鉴于农贸市场周边除了聚集部分农民出售其自产的农副产品以外,还有部分经营果蔬、杂货等的流动摊贩,建议加以引导并规范管理,在农贸市场划出专用区域,用作流动摊贩临时摆卖点。(二)第三点“装修及场内布局要求”中“活禽经营区应相对独立,与其他经营区隔开,相隔间距不得小于5米”。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第三项市容环境卫生标准要求,活禽销售市场的卫生要管理规范,设立相对独立的售卖区域,并按照动物防疫有关要求,实行隔离宰杀,同时落实定期休市和清洗消毒制度,对废弃物实施规范处理。因此,建议活禽售卖、宰杀设置相对独立的区域,以及设置便于清洗消毒的配套设施。

部分

采纳

(一)未采纳。市场布局中已设置杂货、果蔬等区域,如流动摊贩临摆卖点再设置,不利于市场统一管理。(二)采纳。修改第三点为“活禽售卖、宰杀设置相对独立的区域,以及设置便于清洗消毒的配套设施”。

5、关于第六章“农贸市场布局规划”表6-9“江堤片区农贸市场一览表”中规划新增JT-22“农林市场”。鉴于胜利路现状已有胜利市场为综合农贸市场,综合农贸市场服务半径800米已覆盖规划新增的农林市场,而且农林路现状已有横岭市场。为防止因该路段市场分布密集而造成交通拥堵问题,建议取消规划新增农林市场。

采纳

取消农林市场。

6、关于第七章“农贸市场近期建设规划”7.2.2“近期建设”中表7-2“近期拟改造、建设农贸市场一览表”,拟进行升级改造的市场现状如下:(一)汲芳市场,分为新汲芳市场和汲芳市场。新汲芳市场是我区为解决南径里占道经营问题,用于安置占道经营户经营而开设的临时点。而汲芳市场的土地、房屋产权牵涉到多个产权人,对市场升级改造意见不一,且市场规模小、效益差。(二)双龙市场所属双龙村委会已停止对该市场的管理收费,市场已没有配备相关设施作为市场进行运营。(三)水街农贸市场位于市区中心旧城区,是利用城市街坊路设置的,均是临时建筑,不具备扩建、改建的升级改造条件。市政府对水街市场搬迁问题十分重视,已确定在石湾直街改造项目规划建设一个的新农贸市场。(四)东风里村市场位于环市街东风经联社与里村经联社交界处,是搭建在泮溪河上的临时建筑,架空石板层较薄,不具备扩建、改建的条件。此外,该市场已规划为三旧改造主干道,里村经联社计划将该市场拆除,在泮海蓝湾二期重新规划兴建一座新市场。(五)棠下周郡、石头市场属各自村委会,目前两个村委会暂没有升级改造市场的计划。鉴于以上农贸市场的现状情况,建议对规划中拟升级改造的农贸市场进行详细调查,了解是否具备升级改造的条件,是否能够在原址完成升级改造,然后再确定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名单,对不能够进行升级改造的市场,建议另行提出解决办法。

采纳

近期拟改造、建设农贸市场中取消汲芳、双龙、水街、周郡、石头市场,东风里村市场并注明拆除后结合三旧改造新建。

3、2014年11月第征求部门意见及处理情况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558e994141323968011ca300a6c30c225901f0b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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