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的邀请》读书笔记

发布时间:2019-10-12 20:19:48   来源:文档文库   
字号:

《法学的邀请》读书笔记 
    对于一个大二的法学学生来说,我不知道这时候才收到法学的邀请是不是已经有点太迟了。但是,也幸好自己有一定的外国法制史的基础作为铺垫,否则对于这本书的某些方面肯定会有点一知半解。可以说,阅读这本书并非是一种煎熬,反倒可以说是一种享受。整本书中,几乎没有大部分法学论文所拥有的晦涩语言所交织而成的蜘蛛网。事实上,这样子更像是一个邀请的样子,不会很深刻,不会很有条理,却在随口一说中展现了另一个天地。 
    拿到书的时候,看到的就是代表边沁的功利主义的法律的目的在于增进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不得不说,边沁的功利主义在涉及到伦理道德方面的问题时,是显得极其无力的甚至难以发展的,尤其是在中国本土,牵涉到关于生命的问题的时候。但是,这句话放在这么一个邀请的扉页却是无可厚非的。即使是在这么一个物欲横流的世代,每个人对于幸福还是向往的,而对于这么一个可以保障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的法律,自然也是每个人都向往的。 
    作者在介绍法律的美妙的时候,是从多个角度进行介绍的。第一篇法律的普遍性,主要说明了法律,就像我们呼吸的空气一样,无处不在;它伴随我们从生到死;甚至在我们死后,他也不放过我们……并且在我们生活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第二篇法律理想与丑陋的现实,主要介绍了法律所要实现的价值的理想样子,并提及法学理想流派和怀疑流派的辩驳;第三篇法律体系和法律传统,主要阐述了西方法律所具有的法律体系的一般性以及其在遇到实际案子中,与本土资源上的关系;第四篇法律的分类主要讲述了西方法律学者眼中的法律的分类;第五篇法律的渊源,主要讲了西方法律的法律的由来以及成文法与判例法典的比较;第六篇律师则介绍了法律是可以由专业人员掌握并应用的,而随着其愈加的复杂化,则产生了律师;而后几篇,则讲述了法律的学术研究、法律的未来以及作者对于法律未来的思考得出的几点建议。 
    正如我开头所说的那样,这本书可能需要一定的外国法制史的基础来作为铺垫,尤其在书的后面几篇这种感觉尤为凸显。因此,我更愿意从我所比较了解的部分来谈谈自己的看法。第二篇的题目是<法律理想与丑陋的现实>,何谓法律理想,作者在这篇中并未给出一个直接的答案,而就本篇的理解而言,我认为法律理想似乎更多的是指,法律的价值。 
    人类部分地生活在理想中,律师也不例外。其实,不仅仅是律师,任何一个法律相关职业都有其理想,甚至是任何一个职业,每一个人都有理想。一个虔诚的基督徒的理想可能就是在乐园里面看到动物们和平共处的场景,而一个守财奴的理想则可能是有朝一日,自己的财产可以达到怎么数都数不完的地步。作者通过说清楚正义、自由、平等以及秩序与法律的关系来向我们阐述了法律的理想画面。但是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几乎所有的职业都不可能是完美,在其现实中也都是有其糟糕的一面。就法律而言,目前,我们更多的接收到关于法律的媒体舆论的信息往往也是丑陋阴暗的。而作者在之后也向我们讲述了法律反传统者对于法律理想的看法以及我们现实中所遇到的那些法律所带来的丑陋问题。 
    对于每一个小男孩而言,相信他们都会有这样一个梦想,长大后可以成为一个可以主持公平,扶助弱小,匡扶正义的人,比如警察,比如法官、律师。我也不例外,正义的想法在我很小的时候便灌输到了我的血液和大脑里。然而,随着年岁渐渐的长大,随着我知道的东西越来越多,这种思想已经开始渐渐的改变了。正如小时候的自己和现在的自己在对于像离婚、一夜情等的看法所发生的改变一样,对于成为一个警察的热情也变得不再强烈了。不过,在前次和一个警察聊天的时候,我发现,其实这种想法并没有改变的太多。聊天的时候,一想到和我聊天的人是一个人民警察啊,一个正义的武警的时候,我还是会不由自主的热血起来。而因此我也更愿意相信,其实在我心里面对于法律的理想也是充满着希望的。 
    关于正义,恐怕这个词会是法律语言中最难以下定义的词汇了。本书中,对于正义,作者就介绍了三种不同的正义,即作为平等的正义、作为应得的正义和作为授权的正义。平等的正义即我们应追求每个人都能够得到平等的正义,在处理类似的情形时,应该按照同样的方式来处理;应得的正义所关注的焦点则是确保人民得到他们有权得到或理应得到的东西;而授权的正义则是指一个公正的法律制度,将会尽可能地确保每个人获得那些资源和成果的权利。尽管这三种正义的说法是迥然不同的,但是作者并不认为它们之间是互相敌对,相互排斥的,而是经常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然而就我而言,我更倾向于应得的正义。不可否认,这个定义过于狭隘而像是一个没有经过法学教育的培训的普通民众所做出来的选择,然而在我看来,平等的正义无非就是同等情况同等处理罢了,这完全可以使用平等这个词加以概括。而授权的正义莫过于就是每个人都有获得资源和成果的权利,然而如果这样简单划分的话,书中那个五十个人爱上了梦露的例子便会转变为对梦露小姐的不公平与不正义。而应得的正义,是我最认可的。正如圣经里面说的做工的得工价是应当的,那些工价也是参与做工的人所应得的;而对于那些做了坏事,犯罪的人,圣经里面也说义人得永生,罪人受永刑。虽然这些并不是法律领域上所说的话,然而在我看来,这是值得相信的,我也相信这些罪犯,即使侥幸没有得到法律的所应得的惩罚,他们自己在实施完这一类犯罪的同时,也已经得到了应得的正如圣经中说的复仇在我,伸冤在我的结局。 
    关于自由与平等,作者是以目前的社会正义为基础来阐述的,他认为,社会正义是指社会在进行资源分配的时候必须通过法律达到正义。而这种正义即上述我们所说的作为平等的正义,即通过法律手段来强制使其平等;而自由则是要求我们不应当干预自由市场,让市场自己来进行调控和呼吸。不可否认,在我们努力达到社会正义的过程中,二者都是不可或缺的。但是显然,单纯的追求自由,或者仅仅强调平等来进行资源的分配都是有弊端且显然难以发展的。前者可能会导致在若干年后,市场中出现资源垄断的局面,而导致资源分配的两极化越来越明显,使得社会正义的理想难以达成;而后者可能会使得处于这个社会下的人失去想要奋斗和努力的心志,因为他们会寄希望于这个社会中所带给他们的一系列的福利。而对于这二者之间的关系,作者的观点是,就社会正义这一理想及其与自由市场的兼容性产生的争议,划分出了政治上的左派和右派,而两派之争经常会言过其实”……“所以,如果说自由(包括根据自己制定的条件自由的买卖)与正义(作为平等的正义,或是作为授权的正义,或是作为应得的正义)是背道而驰的,也不无道理,而在现实的意义上,关键在于如何在两者之间求得平衡。对于这样的答案,其实我是不满意的,这句话似乎放在任何两个有着对立面的事物上都是成立的。诸如苏力先生所认为的成文法与民间法二者之间,至少在中国本土资源的情况上,二者是背道而驰的,然而在现实的意义上,其关键也仍是如何在两者之间求得平衡。只能说这样子的结论并没有解决问题,而是留给我们不停地思考,而这样的思考同时也正是法学这个专业所带给我们的邀请。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557254ba680203d8ce2f24cd.html

《《法学的邀请》读书笔记.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