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石家庄地区培训学校筹建资料《官方版》

发布时间:2017-09-27 15:30:45   来源:文档文库   
字号:

申请民办职业培训学校需备材料

电话:86270145 86952108

地址:石家庄市康乐街1号新华区政务服务中心14号窗口。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申办材料

一、申请筹设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材料(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15日交)

(一)申办报告,内容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二)举办者的姓名、住址(名称、地址)、身份证明材料,拟设立学校的名称(石家庄市新华区××职业培训学校)、地址。

(三)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其中注册资金10万元以上)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属联合办学的,出具经公证的联合办学协议。

(四)属捐赠性质的财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二、申请正式设立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材料(每年的1月、7月交)

(一)筹设批准书。

(二)筹设情况报告。

(三)正式设立申请书,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表》。

(四)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和相关证明材料。章程符合《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规定:1.学校的名称、地址;2.办学宗旨、规模、层次、形式等;3.学校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4.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产生办法、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5.学校的法定代表人;6.出资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7.学校自行终止的理由;8.章程修改程序。

(五)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涉及知识产权有关资料应包括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有效状况、实用价值、作价的计算根据等,但知识产权不得超过固定资产的30%

(六)拟任校长和主要行政负责人、教学管理人员、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七)具有法人资格单位的担保协议及担保单位的承诺证明。

(八)培训、实习场地证明。包括办公、培训实习场地自有或租赁的证明文件,自有的应出具产权证明,租赁的应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合同,租赁期不得少于3年。理论课集中的教学场所应达到300平米以上。

(九)学校的各类规章制度,包括校长、教师、学生、财务、后勤、保卫、卫生、安全设备管理等。

(十)学校开设专业(工种)教学计划大纲、使用教材等。

(十一)与开设专业(工种)相适应的设施、设备情况。

直接申请正式设立的,提供筹设的材料和正式设立的三至十一项材料。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标准(试行)

第一条 基本办学规模应不低于200人。

第二条 应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租用场所租赁期不少于3年。有办公用房;理论课集中的教学场所应达300平米以上,无危房,有良好照明、通风条件,桌椅、讲台和黑板设施齐全;有满足实习教学需要的实习操作场所,符合环保、劳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及相关工种的安全规程。招收住宿学生,其食宿场所也应符合环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

第三条 应具有满足教学和技能训练需要的教学、实习、实验设施和设备,有充足的实习工位。

第四条 管理人员,应具备较高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

第五条 应配备专职校长。校长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熟悉国家职业培训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第六条 应根据办学规模配备相应数量的专职教学管理人员。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具有丰富的教学管理经验。

应配备从事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的相关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应具有财会人员资格证书。

第七条 应配备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结构合理的专、兼职教师队伍。专职教师一般不少于教师总数的1/4,每个培训专业(职业、工种)至少配备2名以上理论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理论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均应具有与其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上岗资格。

第八条 应具有与培训专业(职业、工种)相对应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职业资格培训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应符合国家职业标准。自编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应经过专家论证,并报审批机关备案后组织实施。

第九条 应建立各项管理制度,包括办学章程与发展规划、教学管理、教师管理、学生管理、财务及卫生安全管理、设备管理等项制度。

第十条 举办者应有稳定、可靠经费来源,固定资产应达20万元以上,注册资金10万以上。

第十一条 本标准为设置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基本要求。各地应以本标准为依据,对照与培训专业(职业、工种)相对应的国家职业标准具体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执行。

第十二条 本标准所指的职业培训学校不包括技工学校和高级技工学校,设立民办技工学校和高级技工学校应参照技工学校和高级技工学校设置标准执行。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筹设申请书

新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我向贵局申请筹设“石家庄市新华区 职业培训学校”,并提交下列材料:

1.申办报告

2.拟办学校名称及举办者基本情况表

3.租赁协议

4.个人存款证明书

5.资产清单票据

申请人承诺以上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并承担因材料提供不真实而产生的法律后果。

请依法审查,予以批准。

申请人(签章)

附: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申请委托书

 

人: 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兹委托 前来办理 事宜,全权代表我(单位)办理相关事项。对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单位)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被委托人的权限如下:

1. 代为修改自备文件的文字错误;

2. 代为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3. 代为提交有关材料;

4. 代为签收有关法律文书及送达回证。

委托期限:自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申办报告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以及部、省、市有关规定,(申请人或申请组织名称)拟申请(筹设或者正式设立)以职业技能为主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办学宗旨:

二、培养目标:

三、办学规模:

四、举办者概况:

1.拟办学校名称:石家庄市新华区***职业培训学校。

2.拟定办学地址: 联系电话:

3.拟定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4.拟聘任校长: 身份证号码:

5.举办者: ******

五、办学形式:全日制、半日制、业余

六、拟办专业(工种)及层次:(专业名称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名称填写,层次按照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和其它非等级技能培训分别填写)

七、招生对象:就业前人员,在职人员,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

八、现有办学条件:(针对拟开设的工种、办学层次、办学规模等情况,就已具备的办学各种软、硬件条件进行总体描述)

九、内部管理体制:(主要指学校内部管理的组织构架,权力分配)

十、办学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要突出学校实行独立财务会计制度,开设银行账户并实行独立核算)

申请人:

拟办学校名称及举办者基本情况表

注:附申办单位营业执照等。

拟办学校名称及举办者基本情况表

注:附身份证复印件。

职业培训学校设施设备登记表

说明:此内容写不下请按相同格式另附页,并附有关证明文件。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5515cd3bcbaedd3383c4bb4cf7ec4afe04a1b1bc.html

《河北省石家庄地区培训学校筹建资料《官方版》.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