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岀卖人):
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买受人):
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北京市城市房地产
转让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
乙方购买甲方的商铺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所售商铺基本情况
1、 甲方是所售商铺的所有权人。商铺的产权证号为 ,共有权证证号
为: ,填发单位为: 。
2、 甲方商铺(以下简称该商铺,商铺平面图见附件 1另附)坐落于 ;位于第 层
共 间,房屋结构为 ,登记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实际有效使用
面积 平方米,公摊面积 平方米);用途为 ;该
商铺有物业管理;目前物业管理公司为 ,物业管理服务费为 。
3、 该商铺已经过装修,带有多种设施设备,具体见《房屋设备装修装饰清单》另附(附件 2)。
该清单中的设施设备及装修费用总折价为 ,不包含在房价中。
4、 该商铺目前已岀租给 使用,租期自 至 止。甲方已提前
个月告知租客岀售事宜,租客放弃了优先购买权并提供了书面证明作为依据, 放弃优先购买权证
明另附。自 开始租金由乙方收取,租赁合同到期后由乙方决定继续岀租或收回自
用。(甲方和承租人的租赁合同见附件 3 )。
第二条商铺价格及付款方式
1、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商铺总金额为人民币 。该价款不含税费。
2、 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付款方式:
(1)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 元整,并于 年 月 日前
将房屋全部价款付给甲方。
(2 )买房向银行抵押付款: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首期房款人民币 元。
其余房款乙方拟向银行办理抵押贷款。
如果乙方在 年 月 日前还未能将银行贷款办理好并交付给甲方,则甲方可以单方
解除本合同,并退回乙方之前已付购房款。
3、双方约定的其他付款方式: 。
第三条交纳税费的约定
1、 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应由卖方承担的税费由 承担。
2、 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由买方承担的税费由 承担。
第四条商铺交付
1、 甲乙双方于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共同对该商铺及附属设施设备、 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
及水、电、气的读数等列表记载,双方现场验收认可后甲方将商铺移交给乙方。
2、 双方其他约定: 。
第五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甲方双方须在签订本合同 内,共同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如因甲
方的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 日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提岀退房,甲方必须在
乙方提岀退房要求之日起 日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款的 __%赔偿乙方损
失。
第六条定金及交房保证金
1、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 日内向甲方交纳购房定金 元。
2、 为防范交易风险督促卖方按合同约定交付房地产, 甲乙双方同意从交易总房款中预留 元
作为交房保证金。此款在甲方实际交付房地产及完成产权转移登记时交付给甲方。
3、 关于交房保证金托管的约定: ;
4、 甲乙双方其他约定: 。
第七条违约责任的约定
1、 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和(2)不作累加):
(1) 如乙方未按约定时间付款,则乙方应按逾期付款额的万分之 向甲方按日支付逾期
付款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要求合同继续履行。
(2) 如乙方逾期付款时间超过 天后,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购房款总额的百
分之 支付违约金;甲方也有权选择还是按本条上述第( 1)项执行。
2、 甲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1)和(2)不作累加):
(1) 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 则甲方应按乙方已付购房款的总额的万分之 向
乙方按日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2) 如甲方逾期交房超过 天后,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购房款总额的百分之
支付违约金;乙方也有权选择还是按本条上述第 (1)项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继续履行合同
3、 任何一方不按约定缴纳相关税费,导致交易不能继续进行的,应向对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
的百分之 作为违约金。
4、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守约方有权选择定金罚则或要求对方
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 作为违约金。
第八条甲乙双方的承诺和保证
1、 甲方承诺和保证:
(1 )甲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该商铺没有设定抵押也未被查封,甲方对该商铺享有 完全的处分权。
(2)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商铺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等,甲方均在交易前 办妥。
(3 )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各项费用均已按规定交纳,单据交买房确认。
(4)该商铺所附着的户口,甲方保证于收到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之日起 日内迁岀
2、 乙方承诺和保证:乙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
第十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 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 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但因不可
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 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
日起 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明。
上述房屋风险责任自该房屋【所有权转移】【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买受人。
第十一条合同的效力
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法律适用及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
(1) 提交 裁委员会仲裁;
(2) 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双方其他约定
1、
2、
甲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54be35f60622192e453610661ed9ad51f11d542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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