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补充协议(完整版)

发布时间:2019-06-04 01:24:48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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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补充协议

合同补充协议

乙方:

(被聘用人)

甲、乙双方本着权利平等,诚信自愿的原则,在此前签定的劳动合同的基础上达成以下补充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根据公司每年经营的效益以及工作需要等,可以对乙方的工资

或岗位做相应的浮动及调整或调换工作地点;

(二)乙方在合同期限内因个人身体或其他合理的原因可以申请辞职,但

需给予甲方足够的安排接替人员的准备期和对接替人员的培训期,待接替人员符合接替条件时,乙方才可以办理辞职手续(含辞职审计),准备期将不少于30日内;

(三)乙方因违反公司管理制度,甲方有权采取辞退或开除措施,并有权

按公司制度对乙方违反公司管理制度所造成的损失要求赔偿;

(四)乙方如果在任职期间发生徇私舞弊、行贿、受贿、在外兼职等情况,

甲方有权开除或者辞退乙方,并追究赔偿损失和其他法律责任;

(五)乙方泄漏公司保密文件或信息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有关责任

与赔偿;

(六)乙方其他违约造成甲方的各项经济与名誉损失,由甲方依照管理制

度追究赔偿损失和其他法律责任。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乙方必须遵守劳动合同签订期限,在期限内乙方不得擅自提出辞职。如果无故提出辞职则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和甲方为培养乙方的工作技能而支出费用。

三、乙方辞职审批完毕在继任者到岗后,应对继任者的工作进行相关的引

导,确保工作交接顺畅,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就工作事务(包括资料和信息等)有任何保留。否则视为交接未完成,按擅自辞职处理。

辞职手续未办理完毕,甲方有权保留员工档案以及当月工资报酬。逾期半个月未交接,甲方有权以法律手段追究相关损失与责任。

四、乙方确认,本协议签定时已经对甲方于此前制定的公司管理制度做了

充分了解。同时,对公司今后制定的新的管理制度,在甲方以文本的方式在公司内部传阅后既视为向乙方送达,甲方可以不再另行单独向乙方送达。

五、为确保因工作需要对乙方的送达及时准确,乙方确认,送达形式为会

议通知学习或文件发各部门接收部门自行学习或公司公告通知。如果此类内容发生变更,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承担通知不达的法律后果。

六、本补充合同与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第二篇:

合同补充协议模板

合同编号:

《安保服务合同》补充协议

甲方:

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公司

乙方:

北京华远卫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方于201X1128 签订之合同编号:

qrht201Xqreeds0007,《安保服务合同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鉴于:

甲方和乙方于201X1128日共同签署的《安保服务合同》,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原协议中需增加的事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合同内容补充说明:

原合同第n条第m款所述xxxxxxxx,特对其中xxxxxx(原合同描述中的修订要点)补充说明如下:

一、修订点一;

二、修订点二;

三、·

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补充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合同编号: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月日

第三篇:

租赁合同补充协议

租赁合同补充协议

甲方(出租方):

长乐力增纺织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方):

长乐漳兴纺织有限公司

201X315日,甲方与长乐仙峰纺织化工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将甲方所有的位于福州空港工业区长乐片段a7座整栋租赁给长乐仙峰纺织化工有限公司使用。租赁合同生效后,长乐仙峰纺织化工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又成立了长乐漳兴纺织有限公司,为此该厂房实际上是由长乐漳兴纺织有限公司使用。根据租赁合同第四条的约定:

每年租金共26万元人民币,每半年支付一次,首次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需先付半年租金13万元人民币,以后付租金方式在每半年头的五天内付清半年租金,最长不得超过15天,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在租赁期间,由于各种原因,甲方要求提前终止租赁合同。但是鉴于乙方搬迁需要时间,为此经过双方决定甲方给乙方半年的时间来搬迁。现将该半年租期的相关事宜,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期至:

201X915日止。

二、租金:

半年租金为13万元人民币,乙方应在201X315日内付清,若乙方不缴纳租金,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三、甲方的义务:

1、甲方必须保证在租期内厂房由乙方使用,在租期内甲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若甲方无故终止合同必须付乙方提前搬迁损失费计50万元整。

四、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保证在搬迁完毕之前缴清一切水、电、卫生以及国家规定的房地产税项等一切税费,且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经济纠纷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2、在租赁期限内属于乙方生产、经营和生活安全等一切事务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若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火灾等意外, 1

造成甲方厂房受到破坏损失的,乙方必须赔偿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3、在租赁合同期间内,乙方必须保证甲方厂房的完整性,不得随意修缮、破坏。合同期满后,乙方必须负责将甲方的厂房设备修复完整。若乙方搬迁后没有将厂房设施恢复原状,乙方必须赔偿甲方5万元人民币(这5万元用于甲方雇员进行地面恢复、清理卫生、门窗修缮等事宜所产生的费用。

4、在租期届满后,乙方应保证将所有设备搬离甲方的厂房,并将厂房交还给甲方,若乙方在租期届满后一个星期内没有将设备完整搬离,则甲方有权处理乙方遗留在厂房内的所有设备。

5、乙方如能提前搬迁,甲方应按实际租赁期收取房租,多收部份甲方保证给予退还已收取的厂房租金。

6 乙方应负责缴纳国家规定的房地产税(其税款由乙方代缴,费用由甲方在乙方租金内扣除)。定额人民币伍仟元,按国家规定超出部份税款由乙方负责。

五、本补充协议自签字之日生效,同时甲方与长乐仙峰纺织化工有限公司于201X315日签订的租赁合同终止,一切事宜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六、争议事项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有其他争议,甲乙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可以选择向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或向签订地法院起诉。

七、本协议一式贰,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第四篇:

劳动合同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劳动合同补充条款,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并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年月日开始至年月日终止,为期年。

二、工作岗位:

乙方的职衔是,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甲方根据经营需要或乙方自身的能力及表现,调整乙方具体工作部门和岗位及劳动报酬。

三、工资薪酬:

1、乙方工资按甲方确定的工资分配制度,方式和标准执行。

2、乙方的试用期薪酬为人民币元月;转正期的工资构成分为:

月基本工资、津贴及现场补贴。总额元月。

工资组成为:

月基本工资为人民币元月,岗位津贴为:元月,技能津贴元月,现场补贴为:

通讯补贴元月,交通补贴元月,伙食补贴元月(其中月基本工资为人民币元,基本工资作为计算加班工资、其他假期工资以及社保等核算的基数。基本工资之上的报酬,为岗位及综合能力所体现的回报,一岗一定,不作为其它保险福利的依据),上述工资均为税前工资。

四、保密义务:

甲方的销售信息、采购信息、人事财务信息、管理制度(包括工作规范、业务流程等)、客户信息等经营信息,以及甲方注有保密的资讯等,均属甲方商业秘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泄露他人及本公司无关人员。

五、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本协议签订时,甲乙双方对于履行原劳动合同的全部行为皆予以承认和接受,对于原劳动合同的履行无任何争议,且甲方已按原劳动合同及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足额的支付了乙方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含加班工资)、奖金、保险、各类补贴等费用,乙方对此无异议。本协议是对原劳动合同的完善和补充,凡本协议与原劳动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其余仍遵照原劳动合同履行。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六、其他

本合同补充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第五篇:

合同补充协议范本

变更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方于 201X 8 月日签订联营协议书(以下简称原协议)中的定义相同。 鉴于:

原乙方果宝林已将二楼餐饮广场飞饼档转至李大平,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据实际情况,在原协议基础上变更协议条款,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一、协议内容变更部分为:

1、原乙方果宝林变更为李大平

2、付款方式按原有协议条款执行。

二、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协议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协议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本协议与原协议有相互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

三、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附送:

合同补充协议签订八大要点

合同补充协议签订八大要点

补充协议签订八大要点:

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要增加补充协议,目前已受到越来越多的购房者的重视。但如何签订补充协议才更为有效呢?补充协议太少,不能充分保护购房者的利益,起不到补充协议的作用;但补充协议太多,动辄上百条,别说一般购房者,就是专业法律人员要想全部解释清楚也非易事,其实际可操作性很小。其实只要抓住一些主要关键的内容来约束开发商,即使条款很少,也能起到保护购房者利益的作用,而又使开发商能够接受,不影响交易的进行,这应是购房者明智的选择。

从整个《商品房买卖合同》来看,开发商容易利用合法手段侵犯购房者利益的主要有八个部分,只要针对这八个部分来签订补充协议,就基本可以保护购房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第一要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的合理误差范围,目的是防止交房时在合同约定范围内套内建筑面积缩水、公摊面积增大。

第二要约定公积金和商业贷款因银行和开发商的原因办不下来的处理问题,应约定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可以选择退房,开发商退还首付款和定金,目的是防止开发商应退房而扣除购房者的定金或追究违约金。

第三要约定房屋交付时开发商要提供房屋面积实测数据,应约定如果开发商提供不了,购房者可以退房或者拒收,而开发商要按日支付违约金,目的是防止购房者办理入住后因装修等问题而被动。

第四要约定物业费、停车费等费用的具体数额,目的是防止入住后开发商或物业公司提高收费标准,而购房者又无当初开发商承诺的依据的情况。

第五要约定精装修房屋的具体装修标准,不能被开发商以 进口 高级 优质 等不明确的说明误导,要详细约定与房屋有关的内外装修、设施的种类、型号、颜色、位置、方向、可参考的价格等因素,目的是防止对装修提出异议而无依据的情况。

第六要约定开发商给购房者办理产权证的具体时间,合同里约定的只是开发商提交材料的时间,目的是防止开发商无限期的给购房者办理产权证,影响购房者行使所有权。

第七要约定房屋的屋面、外墙面使用权归业主所有,开发商使用要经过业委会同意,目的是防止开发商因商业目的使用而影响购房者的正常生活。

第八要约定在合同和补充协议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用开发商发布的广告、宣传材料作为相关内容的依据。

合同补充协议签订八大要点

合同附件陷阱逐个提

合同附件本是为增加合同条款中可供买卖双方协商的空间,更大程度地维护消费者利益。但因目前消费者的法律知识不足,附件有时就被发展商利用作为 对付 买家的工具。同时,不少买家认为正式的合同文本才具有法律效力,附件不重要,况且几十页的内容也懒得读。

实际上,根据《合同法》规定,若合同正式文本与附件内容有矛盾,以附件为准。即买卖双方在合同附件中约定的条款最终是执行依据。因此,建议买家签合同附件时最好慎之又慎。下面是合同附件中常见的一些不合理条款,买家可以此为鉴。

在正式文本中有 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 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房屋交付使用后 日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三项处理:

详见补充协议 ,但补充协议中却没有关于何时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的约定。

专家评点:

依据《合同法》的规定,买受人有权在合同中与出卖人约定交付房地产权属证书的时间,如果出卖人未能及时办证的,买受人有权选择退房,由出卖人退还房款,并按已付房款支付一定比例的违约金,或者不退房,取得违约金。

在合同附件中约定 商品房交付时,如花园等附属项目的面积与合同记载的面积有误差时,买受人同意接受交付时的实际面积 ,或 商品房附属花园面积经出卖人暂测为 平方米,该面积包括花园围墙地基面积。如果商品房交付时花园面积与上述面积有误差时以交付时的面积为准,误差部分按每平方米 元人民币多退少补

专家评点:

花园面积能否出售,目前法律未有明确规定,但这部分面积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产权部分,买受者即使支付相应的价格也不能将这部分面积列入房屋的产权,这一点买受者一定要注意。 如《买卖合同》记载的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套内面积、分摊面积与实测面积有差异时双方按如下方式处理:

1、建筑面积没有差异但套内面积与分摊面积均有差异时商品房价款不变。

2、建筑面积和分摊面积均有差异但套内面积没有差异时商品房价款不变。

3、建筑面积和套内面积均有差异时按套内面积误差比进行调整。

专家评点:

以上条款既确定了建筑面积不变价款不变,又约定套内面积不变,价款不变,而且当建筑面积与套内面积均有差异时又按套内面积的误差进行调整,这个约定违反了建设部200161日颁布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商品房销售可以按套计价,也可以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广州市2001年出台规定,商品房应按套内面积销售。而2001年实施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售房条款,也明确规定 该商品房属预售,按整套出售,如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元,总金额元,公共部分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的建筑计入套内建筑面积销售单价内,不再另行计价;如整幢出售,按建筑面积计算 。上述条款前后矛盾,且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应属无效。 《买卖合同》所称的已交房款是指买受人交付给出卖人的商品房建筑物和花园的款项,不包括税费和买受人通过银行按揭支付给出卖人的按揭款,银行按揭借款的处理由出卖人按与银行的协议执行,与买受人无关。《买卖合同》所称的累计已付款是指买受人按照本协议附件二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时间所支付的商品房价款的总和,不包括税费和买受人通过银行按揭所取得的尚未偿还的借款,银行按揭的处理由出卖人按与银行的协议执行,与买受人无关。

专家评点:

买受人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已划入出卖人的银行账户,买受人实际上已经支付房款,出卖人不把这部分房款计入买受人累计已支付房款,显然有失公平,且与商品房预售的惯例不符。 甲方领到 该物业 竣工验收证明后,应由代表律师向乙方发出交付使用通知书,自交付使用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一年内,甲方负责 该物业 的结构保修期,并对 该物业 结构建筑质量问题负责保修,但因不可抗力或乙方装修或非甲方原因所造成的任何破损及以下情形,甲方不负保修责任。

专家评点:

根据199891日开始实施的《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对住宅各部位、部件在正常使用情况下的保修期限均有明确规定。

住宅保修从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的住宅交付用户使用之日起计算,并非从 交付使用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一年内 ,且物业的风险责任转移时间划分亦应从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而非 甲方代表律师向乙方发出该物业交付使用通知书30天后 为保障各业主及用户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乙方无条件地同意并接受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管理公司统一管理。

专家评点:

根据《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之规定:

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或者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30%以上不足50%,且使用已超过一年的,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召开首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由业主大会批准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即由业主自行选聘物业管理公司。第21条规定:

建设单位须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综合验收合格后,方可将其管理权移交给业主委员会,未经综合验收的物业,建设单位不得移交,并应当继续承担物业管理费用。 甲方在约定交楼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不能交楼的,才视为违约。

专家评点:

人为约定了六十天的免责期限,对乙方不公平。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53c3f58d876fb84ae45c3b3567ec102de3bddf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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