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溪小学关于召开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
实施方案
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是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从严管理党员队伍的重要手段。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党员管理,现就清溪小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评议时间
全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12月25日前完成。
二、评议内容
民主评议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发扬民主、教育为主的原则,重点围绕以下六个方面开展评议。
1.理想信念方面,主要看是否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
2.政治立场方面,主要看是否坚定拥护和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宗旨意识方面,主要看是否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以实际行动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组织观念方面,主要看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按时足额交纳党费,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
5.遵纪守法方面,主要看是否严格执行作风建设的制度规定,带头反对“四风”,切实做到依法行政、规范用权、廉洁自律;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党员领导干部还要看是否主动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是否存在滥用职权、索拿卡要、执法不公等违法违纪行为。
6.履职尽责方面,主要看是否爱岗敬业、敢于担当、秉公办事、热情服务。党员领导还要看是否发挥“关键作用”,以上率下、以身作则。
评价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三、会议程序及要求
1.民主评议党员要按照党员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进行。
2.要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对评议为合格等次的党员,要引导其向优秀党员看齐;对评议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党员,党支部书记要与其谈话,严肃指出不足,帮助改正缺点;对评议为不合格的党员,要按照调查核实、上级预审、形成决议、上报审批的程序,根据其表现和态度分别进行限期改正、劝退、除名的组织处置。处置不合格党员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不定比例、不下指标、不搞末位淘汰。
3.及时上报相关材料。请各党支部于12月26日前将评议情况上报学区。
清溪小学联合支部
2017年12月19日
附件1
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
注:1.测评党员时,在“优秀”、“合格”、“不合格”三栏内任选一项并划“√”。
2.在“不合格”栏划“√”的,要在“理由”栏说明理由。
附件2
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注:党员评议等次为不合格时,党支部提出处置意见,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52e1bfde85868762caaedd3383c4bb4cf7ecb7b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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