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大院门卫保卫职责

发布时间:2019-10-03 00:49:05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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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大院门卫保卫职责 为切实做好机关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局机关正常秩序,保障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职责。 一、负责机关大院内的一切安全保卫工作,忠于职责,勤巡勤查。防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机关院内;对陌生人员或可疑人员要询问,发现可疑人员要提高警觉,对可疑情况要及时报告。 二、执勤期间门卫执勤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坚守岗位,不准看书、电视、听收音机。时刻保持室内卫生清洁,不与无关人员聊天,不打瞌睡,不许喝酒。无关人员严禁在大厅或门卫值班室闲坐。 三、要热情接待前来办事的群众,并进行登记,正确指引有关部门的位置,接待上访人员要注意工作方法和态度,人数较多并有聚众闹事苗头时,要迅速通知值班局领导,防止有关人员冲击机关办公场所。 四、机关门卫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 五、对出入大院的外来车辆和人员进行登记,并掌握其离开时间,严防闲杂人员进入大院推销业务、乱窜或作案,维护机关院内治安和正常的办公秩序。 六、熟悉本机关人员、车辆等基本情况,对外单位及外地来机关办事的车辆,应问明情况,进行登记。凭县局车证出入,非本单位的车辆不准停放在机关院内。 七、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按照每天早 6 30 ,晚 22 00 开、关大门,不得离岗、脱岗。 八、门卫值班室电话为内部电话,找领导办事,门卫人员应用内线电话与局领导联系。 九、严禁无关人员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县局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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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大院门卫保卫职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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