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城市标准

发布时间:2020-10-27 18:44:27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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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文明城市标准

(一)申报条件

1、获得并保持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荣誉称号;

2、申报前连续两年人均GDP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3、申报前12个月内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无严重违纪、违法犯罪;

4、申报前12个月内未发生有全国影响的重大安全事故、重大刑事案件;

5、申报前完成国务院下发的节能减排任务;

6、未发生非法出版、制黄贩黄、侵权盗版的恶性事件。

(二)评选标准

一、组织领导

党委、政府认真学习、贯彻、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把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纳入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和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精神文明建设机构、制度健全,队伍稳定,经费落实。扩大基层民主、健全基层自治组织和民主管理制度,社区建设全面推进。

二、思想教育

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宣传广泛深入,党委中心组和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形成制度。大力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切实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和民主法制教育。坚持开展经常性的、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为群众解疑释惑、化解矛盾。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诚信为重点的公民道德建设广泛深入。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建设得到切实加强,建立了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

三、创建活动

创建文明城市活动得到广大人民群众普遍认同和热情参与,文明城区、文明社区、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家庭、军民共建、拥军优属等各种形式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普遍开展,持续推进。基层创建工作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吸引力强。

四、党政机关

党政领导干部和各级党政机关清正廉洁,务实高效,依法行政,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办实事。保障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建立公开办事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窗口行业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诚信经营、文明服务,自觉抵制和纠正各种行业不正之风。市民文明素质普遍提高,移风易俗,革除陋习,反对迷信邪教,追求健康、文明生活方式,成为广大市民自觉行动,形成了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树新风的社会风尚。

五、科教文卫体

积极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和人才强市战略,科教文卫体事业投入逐年增加。义务教育高于国家规定水平,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等各项教育成效显著。科普工作依法扎实开展,科普阵地特色鲜明。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健全,建立了疫情防治和应急机制。居民健康水平高于同类城市。计划生育主要考核指标达到全国先进水平。精神文化产品生产成绩显著,文化市场管理有序,繁荣健康。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措施得力。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多彩,设施配套。社会用语、用字规范文明。社会公益事业得到积极有效扶持。社会福利设施完备。妇女、儿童、老人和残疾人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六、社会治安

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社会稳定,治安防控体系健全,群众有安全感。有效遏制邪教和封建迷信活动。坚决打击各种社会丑恶现象,措施得力,制度健全。黑恶势力和“黄赌毒”得到遏制。城市管理法规、制度较健全,政府部门和执法单位依法行政、秉公执法。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落实。建立健全城市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机制。

七、基础设施

城市规划体系完备,城市环境清洁有序,绿化美化成效显著,主要道路交通顺畅,无障碍设施建设达到国家标准。城市环保措施落实,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效果显著,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成效明显,环境质量达到相应的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必要的城市基础设施齐备,运行稳定,服务网点设置合理。节水工作达标。城市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

八、经济与居民生活水平

国内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经济综合指标增长较快,经济质量和经济效益显著提高。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效果显著。居民生活质量明显改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健全,扶贫帮困措施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切实到位,再就业工作成效突出。

(三)全国文明城市数据指标

1、群众对党政机关工作的满意度>90%

2、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满意度>90%

3、城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完好率达100%

4、交通事故死亡率(人/万台车)85%

6、虐待、不赡养老人案件发生率90%

18、全市性科普教育活动≥3次/年

19、每百人互联网用户(户/百人)>8

20、城市电话主线普及率(线/百人)>35

21、每百人公共图书藏书量>160册

22、市属各区文化馆40%以上为二级馆

23、每个街道都有多功能的室内文化活动场所,总面积每万人≥500平米

24、大于等于80%的社区居委会有群众业余文化活动辅导员,并能正常开展活动

25、业余群众文体活动团队数量(支/街道)>15

26、区级大型广场文化活动次数(次/年)>8

27、每万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人/万人)>8

28、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45%

29、文化遗产定期保护,保存完好率≥95%

30、市民对见义勇为行为的支持率≥90%

31、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城市总人口的比例≥8%

32、无偿献血量占临床用血量的比例≥80%

33、市民对捐献骨髓、器官及遗体行为的认同率≥50%

34、人均GDP(万元)高于全国同类城市平均水平

35、GDP年均增长率高于全国同类城市平均水平

36、贫困率10平米

38、万人拥有公共汽(电)车(标台)>8

39、市民对交通便捷程度的满意率>70%

40、每3-5万居民拥有1个卫生服务中心(站)

41、大于等于95%的卫生服务中心(站)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定点机构

42、居民对卫生服务中心(站)的满意率≥80%

43、每5万人配备急救车数(辆)>1.2

44、计划生育率>95%

45、平均预期寿命(岁)>73

46、人均住宅建筑面积>21平米

47、恩格尔系数95%

49、城市登记失业人口再就业率>70%,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线>本省同类城市平均水平

50、每百名老人拥有社会福利床位数(张)>1.7

51、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5%

52、绿地率>30%

53、人均公共绿地>8平米

54、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0%

55、城市污水处理率>60%

56、环境保护投资指数>2.0%

57、空气污染指数(全年API指数80%

58、烟尘控制区覆盖率>90%

59、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70%

60、城市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且市内无劣质V类水

61、科教、法律、卫生进社区活动覆盖率>80%

62、区级以上(含区级)文明社区>70%

63、窗口行业、执法部门创建文明行业活动的覆盖率100%

64、全市组织的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3次/年

65、主要公共场所设有大型宣传创建活动和道德建设的公益广告,数量>广告总数的20%

66、创建文明城市的知晓率>90%

67、市民对创建工作的支持率>80%

郴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主要指标

项目

测评内容

一、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1、各级党委中心组坚持理论学习、干部培训、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2、建立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行政务公开,加强行政监督,确保群众对党政机关行政效能、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满意度均>90%。。

二、公正、公平的法制环境

1、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的普及率≧80%,积极做好法律援助与服务,设有12348法律服务专线或其他法律服务热线。

2、 建立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做好女性、未成年人、老年人、进城务工人员、残疾人等群体的权益维护,确保虐待、不赡养老人案件发生率<2起/万户,侵犯残疾人合法权益事件投诉率<1.5起/万户,市民对政府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满意度>85%,对女性就业机会公平的满意度、男女同工同酬的认可度、满意度均≥70%。

3、 加强基层党团组织建设,发挥党、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依法执行社区居委选举制度,直选社区选民参选率≥80%。

4、 公共安全保障设施要齐全,城市公共消防设施达到国家标准,完好率达到100%,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机制要完备,确保政府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的满意度≥50%,维护社会稳定,让群众有安全感达到>85%。

三、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

1、加强诚信政府建设和信用体系建设,让市民对政府诚信的满意度≥90%,积极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建成全国“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示范街≥1条。

2、窗口行业服务标准和程序公开,服务规范,诚信守法,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查阅投诉处理记录)。确保各窗口行业风气满意度均>85%。

四、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

四、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

1、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道德实践活动,加强形势政策与国情教育,加强市民教育,特别是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80%的街道要建立市民学校,对进城务工人员的教育要形成制度,并得到落实。

2、经常开展区级以上(含区级)大型广场文化活动,确保>8次/年,经常参加文体活动人数的比例>60%,公共图书馆覆盖率达100%,群众艺术馆、社区文化活动场所齐全,确保人均体育场地面积>1.08平方米。

3、加强对出版物的管理、网络文化建设与管理、文化遗产的保护并定期维护,保存完好率≥95%。

4、科普设施齐全,科普队伍配备到位,≥80%的街道、乡镇经常开展科普宣传、科普活动,围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举办全市性科普教育活动≥3次/年,并确保科普活动经费。

5、市民文明行为(包括公共场所道德、市民交通行为、公共设施维护、人际互助),其中市民交通行为交通遵章率要求达标,确保主干道机动车遵章率>96%,主干道非机动车遵章率>85%,主干道行人遵章率>80%,主干道违章停车率≤2辆/5公里

6、社会道德风尚,市民对见义勇为行为的赞同与支持率≥90%,积极参与慈善活动、志愿者活动、公益活动,发挥道德模范榜样作用,社会各界对评选表彰结果的认同率≥80%。

五、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

1、经济发展质量,要求人均GDP水平高于本省同类城市平均水平、单位GDP能耗低于省年度控制目标、第三产业贡献率大于GDP增长率、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高于本省同类城市平均水平、研发(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1.2%、国际互联网用户普及率>32%。

2、无障碍设施,道路名称规范,主干道设施良好,街道基础设施功能完好,公交站点布局合理,做到万人拥有公共汽车数量>8台及城市公共交分担率>15%,让市民对公交站点布局与交通便捷的满意度≥60%。

3、公共场所主要大街和重点地区面貌美观,交通秩序管理良好,确保交通事故死亡率<8人/万车,交叉路口阻塞率≤2%。

4、医疗公共卫生,其中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满意率≥80%,每3-10万居民拥有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5%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定点机构,经营性公共场所证照齐全,亮证经营“五病”调离率100%,全面实施食品安全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覆盖率≥95%,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6%。

5、人口与生活质量,确保计划生育率>95%,平均预期寿命>74岁,恩格尔系数<38%

6、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社会保险参保计划完成率100%,城镇登记失业率、零就业家庭占家庭总数的比例低于年度控制指标、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

六、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

1、城市生态,确保森林覆盖率、绿地率>35%,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0%,人均公共绿地>9平方米。

2、环境管理与环境质量,确保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5%、危险废弃物的处理率达100%、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70%、环境保护投资指数>2.0%、空气污染指数(全年API指数<100的天数)>85%、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率100%、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dB(A)和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70dB(A)、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且市区内无劣V类水体、公众对城市环保的满意率>75%,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节能减排队任务。

七、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

1、文明城区、社区建设有明确的目标和计划、创建扎实有效,市民对创建工作的支持率>80%。

2、窗口行业、执法部门创建文明行业活动的覆盖面100%,文明单位建设、管理规范科学,开展创建文明家庭活动,家庭美德的知晓率≥80%,区级以上(含区级)文明家庭的比例≥20%。

3、以城带乡,联动发展,全市组织的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3次/年,开展多种形式的和谐创建活动,创建氛围浓厚,市民对和谐创建活动的满意度≥75%。

八、特色指标

1、创建文明城市先进经验作为重大典型在全国集中宣传过。

2、获得国际、国家、有关部委的荣誉称号。

3、城市整体建筑布局规划合理,公共建筑、雕塑、广告牌、垃圾桶等造型美观实用,与居住环境相和谐,能给人以美的享受,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场所气氛祥和,街道、车站(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和农贸市场等卫生整洁,市民为人和善,精神面貌良好。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51ad7925ff0a79563c1ec5da50e2524de418d05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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