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项目部印章使用办法

发布时间:2018-07-01 01:30:39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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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监理部印章管理制度

1、为了进一步规范监理部的印章保管、使用、收回、销毁,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2、项目总监是印章使用的第一责任人,项目总监指定专人保管印章的,应有签署《印章使用管理承诺书》。

3、监理部印章应入柜保管,每次用印完毕,应随即锁好,防止盗用。

4、除工序报验类资料由现场专监审核后即可盖章,其他用章均需总监审核批准,总监不在现场时可电话请示,批准后方可盖章,总监到现场时及时补办审批手续。印章使用应建立台账,填写《监理部印章使用登记表》进行登记,对盖章留存资料交资料员归档保存。

5、印章保管人更换的,总监与继任者签订《印章使用管理承诺书》。

6、项目印章使用范围:与本工程相关的技术资料、质量资料、安全资料;联系单(与业主/设计院/周边地区管理部门/施工单位)、会议纪要、通知单、备忘录、监理报告、各类报验审查表、向业主监理费申请报告,与上级往来文件资料等的印章盖用。

7、施工单位经济类签证资料必须由总监审核并由总监本人盖章。

8、监理部印章严禁在下述文件资料中盖用印章:

1)、不得在各类分包合同、购销合同、租赁合同、担保合同、聘用合同等经济类合同文件及补充协议的见证方或担保方栏内加盖监理部印章。

2)、严禁用于开具有任何内容欠据和任何形式的经济结算凭条;严禁用于为他人或单位提供任何责任的经济担保。

9、监理部解散时,印章保管人及时将印章交由总监本人保管。

10、印章保管人若违反本制度规定,发生超出印章范围内的盖印行为,根据情节及造成的后果予以经济与行政处罚;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11、监理部印章如发生丢失、被盗销毁的情况,当事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后立即报告总监。

12、本管理制度由项目总监负责解释。

监理项目部用章登记表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50d6c1f2ccbff121dc368343.html

《监理项目部印章使用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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