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 验 报 告
报告编号:
产品名称:
型号/规格:
生产者/商标:
检验类别:
注 意 事 项
1. 报告无“检验报告专用章”或检验单位公章无效。
2. 复制报告未重新加盖“检验报告专用章”或检验单位公章无效。未经委托单位书面同意,不得复制本报告的任何部分。
3. 报告无主检、审核、批准人签章无效,报告应加盖骑缝章。
4. 报告涂改无效。
5. 若对检验报告持有异议,应与收到报告之日起15日内向检验单位提出,逾期不予以处理。
6. 委托检验仅对来样负责。
主检: 审核: 批准:
日期: 日期: 日期:
注意:表中符号“P”代表合格,“F”代表不合格,“N”代表未做测试或不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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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501bdcd2195f312b3169a50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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