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帮扶工作安排及三年规划方案

发布时间:2018-08-20 18:14:37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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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帮扶工作安排及三年规划方案

2018 年“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帮扶工作安排及三年规划方案 安排及三年规划方案 按照市委《关于全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XX [2015]10 号)文件要求,市 XX 局将燕矶镇路牌村作为示范点,我局选派“第一书记”陈慧同志入驻路牌村。根据市政府和各级组织部门的相关精神,积极组织入户走访、了解村情民情、梳理村中各种存在的问题,进行对口扶贫、落实各项惠民政策,加强新农村建设。 结合我局的实际,制订 2018 年帮扶工作安排及三年规划的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 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按照精准扶贫的新思路,以产业扶贫为重点,大力攻克农村基础设施薄弱等制约瓶颈,着力解决农村发展不平衡、社会事业发展滞后等突出矛盾,把稳定实现贫困群众脱贫致富作为首要任务,以干部结对帮扶、产业扶持、农村危房改造、教育培训、扶贫生态移民、基础设施建设六个到村到户为主要方式,不断探索扶贫工作的新路子,全面推进扶贫开发工作。

二、工作任务、内容和职责

(一)工作任务 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干部与贫困户实行“一对多”的精准结对帮扶工作机制。干部职工要通过深入帮扶对象户,调查研究,摸清联系基本情况、急需解决的主要问题,帮助贫困户理清发展思路,拟定发展规划,帮助协调扶持项目并全程参与服务和管理。通过帮扶,促使农民收入持续增加,提高贫困户基本素质和生存发展能力。通过三年帮扶,全面改善农村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到 201 8 年实现“减贫摘帽”目标。

(二)工作内容 落实政府机关、 乡镇 单位干部职工、村干部结对帮扶工作任务,从政策、资金上全力倾斜,确保每户贫困户至少有 1 名干部结对、1 条发展思路、1 个增收项目,以产业扶贫、劳务输出等多形式多渠道带动贫困户增收。

(三)工作职责 各帮扶干部要做到宣传发动、帮扶措施落实到位,强化“不等不靠不乱要,自力更生搞创造”的扶贫攻坚氛围。通过帮扶,为每个帮扶对象在“产业发展、教育培训、危房改造”等方面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帮助改善生产生活状况,增强其致富能力和生活信心。

三、方法步骤 帮扶工作

2018 1 月开始启动,按照四个阶段分步实施: 第一阶段: 动员部署阶段(201 6 1 月至 6 )。以动员准备、建章立制、研制方案、确立目标、分解任务、夯实基础为主要工作内容。在全 范围内广泛宣传、动员,成立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奖惩办法等。做好干部思想发动工作,及时确定帮扶名单,使每位干部职工明白自己结对帮扶的对象。

第二阶段: 调查掌握阶段(2018 7 月至 12 )。以调查了解、摸清情况、拟定脱贫计划、确定发展目标为主要工作内容。派驻单位干部职工深入农户,全面摸清贫困户群众发展的积极性和发展方向,结合其劳动力、土地等实际情况和产业扶贫资源等确立帮扶计划 ,千方百计找准帮扶措施。

第三阶段: 组织实施阶段(201 8 12 月至 201 8 11 )。按照全 总体工作部署,深入推进宣传引导,动员和激发贫困户想发展、盼 发展、讲诚信的发展氛围。以发展特色农林业为主要内容,加快基础设施建设进度,优化产业布局,打开增收渠道,千方百计增加贫困户收入。 第四阶段: 评估验收阶段(每年 12 )。自 201 8 年开始,每年 12 月组织干部结对帮扶情况评估验收,对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解决。

2018 年工作安排 深入开展“听民意、了民情、解民忧”大走访活动,通过召开座谈会和走村入户实地调研 等形式,对 路牌 村的基本情况进行详细摸底,特别是查找 路牌 村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结合我局的业务工作特点,对症下药,解决一些力所能及的困难。

(一) 抓党建

1.亮明身份。 制作“第一书记”公示牌,发放“第一书记”名片 接受基导党员群众检查和监督;“第一书记”天天扎根在村,吃住在村办公楼内,每天记好日志,俯下身子,深入群众,掌握村情民情,宣传政策,并制定 2018 年度“村级工作计划”。

2.党组织建设。 一是注重村“两委”干部队伍建设,举办严明政治纪律、党风廉政教育会,以远程教育为依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践行“三严三实”、 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争当“两为”干部。二是注重村党员队伍建设。积极培养 3 名优秀人才入党,建立党员“红黑榜”,以强化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结合村实际情况开展党员民主生活、党员评议、党员民主测评、党风廉政学习、“三会一课”、“老党员及特困党员慰问”、“关爱未成年人活动”等各项活动。

3.村级文化建设。 建设党员群众办事大厅、村人大代表室、普法及村图书室,卫生服务室等,建立“一站式”贴心的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建设党务、政务、财政、法制宣传栏、村级传统文化、普法、民政、惠民等各项政策宣传栏,以公开透明的方式公布村级建设情况,接受村民的监督。

4.普法宣传。 积级做好普法宣传资料、普法宣传栏等各项工作并予以宣传,让村民做到心中有法,提升法治意识,能依法办事。

5.人大代表制度。 建设好人大会议室,严格完善“四册四簿”制度,组织好人大代表各项会议评测,人大代表访民及时解决人大代表反映的问题等各项政 策制度。 6.制度建设。 完善并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四议两公开”制度、“三资”管理制度、“美丽乡村”管理制度、“公示制度”、密切联系群众制度等基础制度;推进村帐镇管、组帐村管的财务制度。

四、 201X年至 20XX 部分具体 帮扶规划

1.开展“绿满路牌村”活动。 我局争取 市林业局、燕矶镇、区团委等部门 联合 ,在路牌新社区、路牌农业生态园、两座荒山种植 3 颗树。

2.路牌村新社区建设。 新社区原 2010 年湖北星丰项目拆迁还建,占地 40 亩,规划住户 60户,已建成 52 户,居住人口 226 人。原新社区门前屋后杂草丛生,社区前场地高低不平,经调研后,筹集资金改造新社区。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准备与 村委会 集资 进行美化建设。 3.农业生态园建设。 路牌村已建设了有两个农业生态园。一是路牌农业生态园,建设用地 300 亩,不锈钢大棚 230 个, 我局准备支持 安装监控摄像头 2 个, 与“平安鄂州”监控系统对接, 并携手市农委 进行入园道路太阳能路灯的安装工作 积级协调生态园用工,做好生态园配套基施建设及维护工作,把好种植品种、技术关,促进生态农业发展,让村民及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二是,鼓励村民将一座荒山和湖泊约 150 亩流转承包,投资建设正兴生态园,荒山种植樱桃、山东大枣树、红心柚、银杏、松柏等相关树苗 4000 棵, 修葺 凉亭一座,拟发展种植莲藕及农家乐项目。

4.组级公路建设。 组组级公路多年来路基窄,路面坑坑洼洼,出行困难。 准备采取 集资、捐款等各种形式集资 维修 该组的路基、路面。

5.沟渠堤防建设。 湖北星丰项目与路牌农业生态园中沟渠因清明节暴雨导致大面积塌方。争取 集资 进行沟渠建设。

6.村级综合社区服务中心建设。

20X年建设村办公楼,综合社区服务中心设在办公楼一楼,但未进行装修,无配套的办公设备设施,且办公楼前场地尚未平整建设,村民办事不便捷。我局争取 集资 建设村级综合社区服务中心及门前的场地,以搭建村级“一站式”服务平台。

7.平安建设。 拟与市、镇政府、村委委员协商,爆破高 65 米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烟囱;在几个组级公路入口及村办公楼等处设置摄像头,强化村级 平安建设。 8.美丽乡村建设。 一是路牌村强化“美丽乡村建设”实行各小组保洁员每月评比,村委员出资 1 万元实行奖罚制度,并将计划出资 1.5 万元进行垃圾池升级改造等;二是协调市农委及环保部门对“新兴养猪厂”的环境治理, 准备 建设 200 立方的沼气池、一座 600 立方的沼液池及一座干粪池,以解决原猪厂污染近百亩湖泊及村民反映的空气污染等问题;三是争取完成 6 个组的农村污水全收集项目。 9.开展扶贫帮困活动。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开展 慰问特困户、老党员 活动 ,捐献村及村小学电脑、儿童图书、文体用品等物资。 10.落实好各项惠民政策。 《十星级文明户》、土地确权及宅基地确权、“按标施保”、“兜底政策”、“精准扶贫”等各项工作。

、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 扶贫脱贫 工作是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促进贫困群众增收致富实现同步小康的重要举措,有助于社会矛盾缓和,改善党群干群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同时也是改进干部作风,掌握社情民意,提升干部职工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的需要,要高度重视帮扶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抓紧抓好,真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发动到位,帮扶对象落实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2、大力营造氛围。 通过帮扶活动的开展,实现社会矛盾明显减少,群众致富能力明显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明显加强,党和政府在群众当中的威信明显提升。相关工作人员必须积极主动参与,用实际行动赢得群众的信任和赞誉。

3、注重实际效果。 开展帮扶活动时,要主动与村协调,听取村党支部、村委会意见和建议,帮助一些具有发展潜力和发展意愿的贫困户 在做好结对帮扶工作的过程中,要注意抓好典型,及时总结好做法,并加以推广 对帮扶成效突出的,要进行宣传表彰。

4 严格工作纪律。 在对口帮扶中,严禁以帮扶为名增加基层和群众负担,严禁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精准脱贫验收方案

按照中央、省、宜昌市脱贫攻坚战略部署,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打赢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相关要求,特制定《XX 市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精准脱贫验收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省委、宜昌市委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工作要求,瞄准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采取超常举措,合力扶贫攻坚,确保“精准扶贫、不落一人”,2017 年底前我市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全部脱贫,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脱贫标准与程序

(一)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1、发展生产脱贫一批。主要标准为: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收入水平超过同期国家扶贫标准,并力争达到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70%以上;有一项以上增收致富的主导产业,掌握一门以上就业创业技能;贫困代际传递得到有效遏制。

2、易地搬迁脱贫一批。人居和发展条件恶劣的贫困户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主要标准为:人均 25平方米的安全保障房;有必要的生产资料或稳定的就业岗位 及生活来源。

3、发展教育脱贫一批。以“全面改薄”工程为契机,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进行改造,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落实好新一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扩大普惠性幼儿园覆盖面,提高农村幼儿园保育水平。扎实办好职业教育,更好满足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对专业技能人才的需求。完善贫困家庭子女教育资助政策,将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家庭(包括农村低保、五保家庭)在读子女全部纳入现有资助体系,实施“3+9+3+4”的帮困资助,对符合资助条件的的贫困家庭子女,按国家政策及时全面落实补助资金,通过发展教育脱贫一批。

4、社会保障兜底一批。低保户和五保户全部脱贫。贫困人口就医便利,看得起病,有效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主要标准为:低保户和五保户每人每年保障性收入超过同期国家扶贫标准,基本公共服务主要指标达到小康水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 100%;贫困户参与新农合就医报销比例提高 20%;降低贫困户大病保险起付线,提高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加大医疗救助力度,提高医疗救助标准;贫困人口享有更加均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脱贫验收程序。

1)脱贫对象初选。每年年末,村“两委”及驻村工作组按照农村贫困人口脱贫标准,逐户评估脱贫情况,形成农村脱贫人口初步名册,上报乡(镇)。

2 脱贫对象核查。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拟认定的农村脱贫人口进行核查,通过后报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组织第三次核查,最后聘请第三方调查机构到各乡镇村进行评估考核,通过后报宜昌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备案。脱贫贫困人口初步名册应在本村内公示,最后上报宜昌的核查结果通过本市相关媒体公告。(3)脱贫对象销号。在市精准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村“两委”及驻村工作组根据农村脱贫人口核定名册,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管理系统中对农村脱贫人口数据进行更新、脱贫销号。

(二)建档立卡贫困村 贫困村脱贫出列的主要标准为:贫困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不含当年返贫人口)、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全省平均水平的 70%以上、村集体经营性收入达到 5 万元以上;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主要指标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通过大力实施整村推进,使每个贫困村达到“九有”标准,即:有主导产业,有集体收入,有健全的群众服务中心,有小学教育、卫生文化等服务功能,有硬化的通村组公路,有入户的安全饮水,有安全的农村电网,有入户的广电通信光纤电缆,有清洁的生活能源。 脱贫验收程序。

1)脱贫对象初选。每年年末,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贫困村脱贫标准,逐村评估脱贫 情况,形成脱贫贫困村初步名册,上报市人民政府。

2)脱贫对象核查。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及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对拟认定的脱贫贫困村进行验收,最后聘请第三方调查机构到各贫困村进行评估考核,形成脱贫贫困村核定名册,报送宜昌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备案。脱贫贫困村初步名册和最后核查结果通过同级媒体公告。(3)脱贫对象销号。在市精准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根据脱贫贫困村核定名册,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管理系统中对脱贫贫困村数据进行更新、脱贫销号。

三、市级核查验收办法

1.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考核验收方案,按照确定的整体脱贫目标,年度脱贫计划,每年年底组织对当年脱贫的贫困村、贫困户进行脱贫自查验收后,将《自查验收报告》和《贫困村、贫困户脱贫花名册》上报市精准扶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市精准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年初,在组织贫困村、贫困户考核的同时,聘请第三方调查机构到各乡镇处进行上年度脱贫任务考核评估。贫困户及贫困村脱贫核查率100%。实地调查座谈后,填写《XX 市贫困村精准脱贫评估验收表》、《XX 市贫困户精准脱贫评估验收表》。

3.对贫困村抽查的“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产业发展、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村集体经营性收入”等项目,对 贫困户“人均收入、易地扶贫搬迁、低保兜底、大病救助”等项目不达标者,不能认定为脱贫,实行“一票否决”。

4.市精准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各乡镇处考核、第三方评估结果,提出各乡镇综合考核等次与贫困村出列、贫困户销号认定意见。

四、组织领导

1.各乡镇、街办为本地域贫困村贫困户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责任主体,应结合工作实际,组织专班开展年度自查验收。

2.验收核查工作实行“谁签字谁负责”的问责机制,确保真实、准确地做好减贫核查工作。各乡镇处年度验收结果及《贫困村、贫困户脱贫花名册》按照统一格式上报市精准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查。

3.年度脱贫目标完成情况与各乡镇处扶贫责任制考核、驻村工作队、贫困村“第一书记”、干部结对帮扶考核、项目资金奖补及评先工作挂勾。

4.做好脱贫政策宣传引导工作。将脱贫验收标准宣传到扶贫对象,教育引导贫困村、贫困户自力更生,艰苦奋斗,自主发展,脱贫致富。要重视脱贫户的后扶工作,按照“扶上马,送一程”的要求,对脱贫村、脱贫户因地制宜,因户施策,防止返贫。

5.鼓励探索创新。各乡镇、街办可结合实际,创新脱贫 验收工作的方式方法,对群众认可、简便易行、结果精准的验收考核办法,市精准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总结推广。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4f679e9cc0c708a1284ac850ad02de80d4d8061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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