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气瓶充装站和检验站治理工作验收表(充装站)
注:1、带★号项为否决项,凡发生一项不符合的,即为验收不合格;
2、带△号项为主要项,凡发生该项不符合的,应暂缓验收;
3、凡发生带△号项不符合的单位,应立即进行整改,限定整改期限为20天,整改完成后再次进行现场确认后验收;
4、发生其它项不符合的,应督促和监督该单位自行组织整改。
天津市气瓶充装站和检验站治理工作验收表(检验站)
注:1、带★号项为否决项,凡发生一项不符合的,即为验收不合格;
2、带△号项为主要项,凡发生该项不符合的,应暂缓验收;
3、凡发生带△号项不符合的单位,应立即进行整改,限定整改期限为20天,整改完成后再次进行现场确认后验收;
4、发生其它项不符合的,应督促和监督该单位自行组织积极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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