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土地房屋征收协调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的通知
【法规类别】土地征用与有偿使用人事管理
【发文字号】厦府办网传[2016]30号
【发布部门】厦门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6.12.07
【实施日期】2016.12.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土地房屋征收协调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的通知
(厦府办网传〔2016〕30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
因市领导分工调整,为进一步完善协调机制,确保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标准平衡统一,顺利推进全市土地房屋征收工作,结合《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厦门市土地房屋征收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厦府办网传[2015]18号),对原厦门市土地房屋征收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等进行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黄 强(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王 伟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4c5d9b37dc3383c4bb4cf7ec4afe04a1b071b0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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