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授予肖军等30名同志第二批“全省检察业务专家”称号的决定
各市、州、分院,林区人民检察院: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人才工作的方针,实施人才强检战略,促进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推动全省检察事业科学发展,省院今年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了第二批湖北省检察业务专家评选活动。根据《湖北省检察业务专家评审办法(试行)》的规定,经过资格审查、书面初审、现场复审、组织考察等评审程序,最终经省院党组审定,决定授予以下30名同志“湖北省检察业务专家”称号:
单位 姓 名
武汉市人民检察院 肖 军
武汉市人民检察院 刘 星
武汉市人民检察院 刘桃荣
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检察院陈重喜
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检察院李耿东
武汉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 王爱华
黄石市人民检察院 万国东
黄石市人民检察院 秦国文
大冶市人民检察院 王红英
十堰市人民检察院 晏改会
竹山县人民检察院 许习奎
荆州市人民检察院 鲁常山
荆州市人民检察院 刘 海
江陵县人民检察院 何山权
兴山县人民检察院 李 云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王会甫
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检察院贾 俊
谷城县人民检察院 张 峻
荆门市人民检察院 杜 珂
鄂州市人民检察院 张友来
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检察院陈桂华
红安县人民检察院 商 林
巴东县人民检察院 向宏明
宣恩县人民检察院 李美福
随州市人民检察院 魏从平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 吴玉莲
仙桃市人民检察院 刘 阳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武汉铁路运输分院 寇从清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 梁 莉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 赵 慧
希望获得湖北省检察业务专家称号的同志珍惜荣誉,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不断强化宗旨意识,增强群众观点,自觉提升检察实务能力和理论素养,充分发挥检察业务专家的引领、示范作用,再创佳绩、再立新功。各级检察机关要充分认识检察业务专家在在带动队伍素质提高、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和提高执法公信力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切实采取措施,最大限度激发人才活力,真正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要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力度,创新完善检察人才培养机制,不断优化人才培养环境,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鼓励支持广大检察人员岗位成才,全面提升检察人员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为推进检察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
2013年10月17日
来源: http://www.fae.cn/fg/zdalsyb/detail526653.html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4c4441729b89680202d825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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