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残疾人职工就业情况申报表
(申报年度: 年)
用人单位(公章):
注:残疾人职工列表不够,可复印。
填表说明
1、申报年度:按上年度的年份填报。例:2019年3月20日递交表格时,申报年度按2018年填写;
2、在职职工:按照上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人数填报;
3、在岗残疾人职工数:按照上年度用人单位在岗残疾人职工人数填报;
4、户籍所在地:按照残疾人职工实际户籍填报;
5、岗位名称:按照残疾人职工实际岗位填报;
6、社保缴费起止月:按照残疾人职工入职缴费时间填报;
7、残疾类别:持《残疾人证》按照“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或“多重残疾”填报;《残疾军人证》按照“因公”、“因病”或“因战”填报;
8、证件类别:按照“残疾人证”或“残疾军人证”填报;
9、文化程度:按照“初中及以下”、“高中(中专、技校、职高)”、“大专(高职)”、“本科”、“硕士”或“博士”填报;
10、劳动合同(服务协议)起止时间:按照当前合同(服务协议)约定时间填报,如续签的,需注明。签订固定期合同的残疾人请填写起止年月,如“2017.03-2018.02”,签订无固定期合同的残疾人请填写“无固定期”,在编职工请填写“在编职工”;
11、月平均工资:按照上年每月支付残疾人职工应发工资总额除以残疾人实际在岗月数计算所得填报;
12、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按照负责申报残疾人职工就业情况经办人员姓名与联系方式填报,如有变动请及时变更;
13、联系地址:按照便于签收《残疾人职工就业情况申报公告》等资料的地址填报,如有变动请及时变更。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4be214fed5d8d15abe23482fb4daa58da1111c0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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