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系列建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

发布时间:2020-06-02 15:45:20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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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件

新人社发〔20116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系列建筑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试行)》的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事局、建设局、各地、州、市人事局、建设局,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人民团体、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人事(职称)部门,中央驻疆单位人事(职称)部门:
        现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系列建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试行)》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意见或建议,望及时告知我们。
        原《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新人职字〔1993339号)和《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破格评审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暂行条件〉的通知》(新人职字〔1995163号)停止执行。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一年七月十八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系列建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试行)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在自治区企事业单位从事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安全监督、检测、造价、暖通、给排水、燃气、供热、道桥、园林等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及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的在岗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推荐、评审。
第二条  思想政治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承担并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努力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第三条 职称外(汉)语要求,符合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
第四条 参加专业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达到自治区职称主管部门公布的合格标准。
第五条 参加本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并取得继续教育证书。
第六条  在任职期内年度考核结果均在合格(称职)以上。
第七条 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条件
(一)学历、资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文革前的大专毕业生和文革期间的大学普通班毕业生,担任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
2、在地、州(不含乌鲁木齐地区)及以下地区,先工作后取得本专业大专学历的人员,从事本专业工作25年以上,且任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
3、在县以下(含县及县级市行政区划)和三类及以下地区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25年以上,且任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
(二)学识水平条件
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熟练掌握本专业技术标准、规范、规程;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提出技术发展规划;具有对高难度和关键的技术问题进行分析、研究的能力,承担完成较复杂的专业科研课题;能处理工程建设实施中的重大技术理论问题,指导工程师实践和学习。
(三)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1、城市规划专业
任工程师工作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主持或作为主要设计人,编制完成地区(州)域城镇体系规划或跨区域性城镇体系规划1项,或20万人口以上设市城市总体规划以及跨区域专项规划各1项,并批准实施。
主持或作为主要设计人,编制完成10万人口以上城镇总体规划2项以上或完成3万人口以上的城镇总体规划5项以上,并批准实施。
主持或作为主要设计人,编制完成自治区级以上各类开发区、工业科技园区总体规划2项以上,并批准实施。
主持或作为主要设计人,编制完成20万人口以上城市专项规划3项以上(包括城市综合交通、综合防灾、市政、历史文化名城等不同类型)。
主持或作为主要设计人,编制完成三平方公里以上控制性详细规划3项以上,或10公顷以上各类详细规划8项以上。
主持或承担完成国家及自治区大、中型建设项目选址论证报告及技术审查8项以上,并予以实施;主持或为主完成3项以上县级以上城市总体规划的评审及技术审查,并编写技术审查文件;主持或为主完成至少1项自治区或2项地州级以上规划专题研究和10公顷以上各类详细规划的评审及技术审查10项以上,并予以实施。
2、建筑勘察设计专业
任工程师工作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在乙级及以上设计单位作为工程项目主持或专业负责人,完成2项一等或1项一等、2项二等或4项二等工程项目的岩土勘察、建筑、结构设计。
在丙级设计单位作为技术骨干完成3项二等或2项二等、2项三等或参加1项二等、专业负责完成3项三等工程项目的岩土勘察、建筑、结构设计。
完成80米以上高耸构筑物、单柱荷载3000kn以上建筑的岩土工程勘察、建筑结构设计;或2项一等工程分支(如原位测试、岩土工程监测、分析计算等)全过程。
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完成地(市)以上大型重点工程主体设计,设计方案经比选选中或投标中标,并实施。
作为技术负责人,承担完成2项自治区重大工程项目设计的全程技术质量管理工作,通过设计和竣工验收。
3、建筑施工管理专业
任工程师工作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施工管理:
二级及以上施工单位技术骨干,完成2项以上一等或2项以上二等、1项以上3等工程的土建、安装的施工技术管理;或作为项目负责人(含项目技术负责人)完成1项以上一等、1项以上二等或2项以上二等、2项以上三等工程项目的施工技术全过程。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合格。
三级施工单位技术骨干,完成2项以上二等工程项目的土建、施工、安装或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1项以上二等、2项以上三等工程项目的施工技术全过程。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合格。
作为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完成2项以上一等或5项以上二等或10项以上三等工程的施工技术管理,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合格。
作为项目技术管理负责人,承担完成2项二等以上(一等至少1项)或5项三等以上工程(二等至少1项)的全程施工和技术管理,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合格。
建筑管理:
作为建筑施工企业技术管理人员,在2项二等以上项目(一等工程至少1项)建设实施中,应用现代管理新技术方法,在提高质量、控制成本、节约能源方面有显著成效,获企业主管部门的表彰奖励。
作为建筑工程管理部门技术人员,承担完成过一等工程的设计施工技术管理,并为主承担完成生产管理、施工技术、质量控制等企业技术标准、规范及工法的编制;或承担完成了3项二等以上不同专业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并为主参与完成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安全等技术规范、规程的编制;或作为专业骨干承担完成了3个以上不同专业的自治区建筑工程专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的编制。
根据施工技术标准独立编制完成了2项二等以上(其中一等1项)工程项目各时段施工计划、施工设计方案并按工程招投标的要求,为主编制完成2项大、中型或自治区重点工程项目的标书、施工组织设计、承包合同并中标。
主持完成2项以上大、中型复杂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企业标准、技术规范及工法的审查、论证、评估,提出可考证的重要技术建议被采纳,并通过相关部门的评估竣工验收。
工程监理:
具备满五年以上的直接从事建筑工程设计、施工技术或本专业的技术实践经验,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作为总监理工程师(含总监代表),完成2项二等以上(其中一等有1项)的单体工程或3项二等以上的单体工程或8项三等以上的单体工程或25万平方米以上住宅区的工程监理,并主持完成上述项目监理规划的编制和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的审定审核,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合格。
作为专业监理技术骨干,完成3项二等以上(一等至少2项)或5项二等或10项三等单体工程或43万平方米以上住宅区工程项目专业监理,参与完成监理规划的编制,并独立完成上述项目专业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及分项工程、隐蔽工程的验收,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合格。
质量监督:
具备满五年以上的直接从事建筑工程设计、施工技术、监理及质量管理等实际工作经验,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作为专业负责人,完成5项以上二等工程或15项三等以上(二等至少3项)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合格并备案。
作为工程质量监督组负责人,完成2项以上一等或4项以上二等或15项以上三等工程或2个以上5万平方米以上住宅区的工程质量监督,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合格并备案。
提出3条以上行之有效的技术性措施、建议,经采纳实施后有效治理了工程质量通病,并参加了2次三级以上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数据调查、技术分析,质量评估,主笔起草了可考证的事故技术分析报告,为事故处理提供可靠的技术认定。
建管理:
单位基建部门项目技术负责人,完成2项一等或3项二等基建工程项目立项的可行性研究及初步设计、施工安装、质量管理、竣工验收全过程(含规模相当的改、扩建技术改造工程),并为方案制定的主要起草人。
开发单位专业负责人,完成2项一等或5项二等以上或10项三等以上或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区的技术质量管理,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合格。
业主、建设单位工程项目或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1项一等工程、1项三等或2项二等工程或5项三等工程项目的全过程技术质量管理,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合格。
2项以上二等工程的施工管理经验,并承担本单位基建项目一等、二等各1项工程的技术质量管理,熟悉施工工艺和方案要求,熟练运用国家规范、标准,协同设计、施工单位有效解决了施工中技术质量难题。
建材检测:
主持或作为主要技术人员完成5项二类以上、15项三类以上建筑工程的全面结构鉴定,并形成完整的检测报告,经单位审核批准发布。
作为主检人员从事过三大类以上主要建筑材料和构件的试验、检测工作,每类实验、检验满三年以上,并具有相应类别的执业资格证书;或检测机构的授权签字人(或在关键岗位)任职三年以上(有技术监督局备案书或单位任命文件)。
作为本单位技术骨干审核三种检测、试验报告满一年以上,熟悉实验室资质评审要求,并参加过内审或主持编写修订本检测单位技术质量管理手册,经本单位批准使用。
负责或技术负责过承担完成试验室筹建、扩建的上报立项、安装、调试,并制定方案,能独立承担完成试验室开展的新项目;或作为主要技术人员承担完成复杂重要项目的检测试验工作并获上级主管部门的表彰。
参加过自治区检测、试验领域填补空白项目或参加三次自治区范围内组织的行业对比的试验,数据符合要求(附能力对比公告或文件)。
4、工程造价专业
任工程师工作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完成2项一类或3项二类以上(一类至少1项)或4项三类以上工程(二类至少2项)或3项不同类型的二类工程(造价)预算、结算编制,竣工结算文件被确认。
完成2项自治区或地(市)重点项目工程预算、结算编制,竣工结算文件被确认,并有效的实施造价控制与管理。
作为主要人员完成3项不同类型专业工程计价依据的编制,经审核实施。
作为专业负责人,主持完成1项二类以上复杂的综合性工程(造价)预算、结算编制和技术审核,成果文件被确认。
为主参与完成自治区重大工程项目投资可研及预算、结算编制,合理有效实施了工程造价控制管理。
5、市政工程建设专业
任工程师工作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给排水工程:
在乙级以上单位,作为专业负责人完成2项一等(大型)或3项二等(中型)房屋建筑工程的给排水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全过程;或在丙级以下单位作为专业负责人完成2项二等、3项三等房屋建筑工程的给排水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全过程。
完成1项中型规模的给排水工程或中型及以上城市给水排水规划或日供水20000吨以上(地下水源)或日处理10000吨以上(地面水源)给水工程或日处理5000立方米以上的二级污水处理厂(不含稳定塘)或10000立方米以上的一级污水处理厂工程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全过程。
完成中型以上管道直径400毫米以上,且管线长度5公里以上的供水管道工程设计和排水管道工程设计各1项或累计完成管道直径400毫米以上、且管线长度10公里的供水或排水管道工程设计1项。
承担或主持完成重大复杂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给排水工程项目的单体、总图设计和施工组织管理。
供热暖通、空调工程:
作为专业负责人,完成2项以上14MW(单台10t)供热锅炉房或50万平方米以上住宅小区供热管网规划设计、施工全过程。
完成5万平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工程的供热设计或300万平方米以上,且单项工程合同额2000万元以上的供热工程或管径300毫米以上管线长度8公里以上的供热设计、施工全过程。
完成4项总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或3项不同类的中型工程的供热采暖设计、施工全过程。
作为专业负责人完成3项集中式空调(其中2项精度不低于±0.5±5%RH)系统;或3项总面积900平方米以上(其中1项为百级洁净度)净化系统;或3项总面积4000平方米以上通风除尘系统设计、施工全过程。
燃气工程:
为主承担完成中型以上燃气(气源或输配)工程设计、施工和运行;或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城市燃气建设专业规划和中型项目可研、施工组织设计。
完成20000立方米煤气罐站、600立方米以上液化石油气储配站或10000户左右城市小区输配气管网设计、施工;或主持运行管理上述工程,解决运行中复杂的技术难题。
完成10万立方米/日以上,且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上的燃气气源工程;或管道直径250毫米以上,且管线长度8公里以上的燃气管道工程的设计和实施。
道路桥梁工程:
主持完成一级以上公路累计40公里或低等级公路累计100公里以上;或主持完成20公里城市主次干道或非主次干道60公里以上路基、路面设计施工全过程。
完成城市快速道路或主干道15万平方米以上的路面工程,8公里以上的道路工程。
完成单座桥长100米以上、单孔跨径20米以上的桥梁工程设计施工各1项;或累计完成单洞长度300米以上的隧道工程。
完成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上的道路、隧道、桥梁设计施工全过程。
主持完成2项中型以上道桥工程设计、施工;或作为专业人员为主参与完成城市道路、立交桥工程方案比选、区域交通经济分析可研评估2项以上,取得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风景园林工程:
作为专业负责人,完成城市市级园林绿地系统或自治区级以上风景名胜区规划设计2项以上;或完成综合配套较复杂的中型规模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的风景名胜区或园林景观工程设计2项以上。
作为专业负责人,完成大型立交桥、城市重点景观道路园林绿地或中型规模投资额500万元以上景观要求较高的道路或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的高速路两侧绿化工程设计2项以上。
作为专业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完成2万平方米以上风景区、公园、植物园、苗圃、园艺绿地景观等园林工程设计、施工4项以上(其中5万平方米以上至少有1项)。
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承担大、中型园林景观设计方案及相当规模的公园、风景区、苗圃园艺等植类多样的园林绿地景观设计等复杂的技术管理工作,并主持完成1项中型以上规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及技术管理实施全过程,通过竣工验收。
(四)业绩成果条件
任工程师工作期间,具备下列条件11项中的4项,其中1—4项必须具备1项,5—12项必须具备3项:
1、国家科技成果或优秀建筑、勘察设计等工程技术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
2、自治区(部)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优质工程奖项的获奖人;或自治区科技奖项或科研课题奖项的专业主要参与人。
3、地(市)级科技奖项或科研课题的完成人或优质工程奖项的获奖人。
4、完成的专业技术工作成果通过相关部门的鉴定(审定)或经生产实践达到自治区较高水平;或本人主持及承担完成的技术工作有较大改进,各项生产技术指标达到本专业标准,得到自治区行业专家组的评审认可。
5、应用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新材料,提高了工程质量,节约投资,降低能耗,产生良好效益,有上级业务部门的验收评估意见。
6、在生产实践中有技术或管理创新,解决了工程安全、质量、环保、节能等方面关键性技术问题,编写了相应的技术工作报告;或获有本专业及相近专业技术专利。
7、主持或承担完成本专业行业或地方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技术规程的编制,经自治区(部)级业务主管部门审定批准颁行;或承担完成大中专院校专业课的教学或教材的编写。
8、参加了大、中型规划或建设项目的论证、评估,有可考证的重要技术建议被采纳;或为主参与承担完成地(市)级科研项目或重点工程项目的可研评估,并立项实施。
9、为主参与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技术分析,提供可靠的技术依据;或提出的技术建议措施被采纳,有效避免了工程质量安全隐患。
10、作为技术骨干为主参与完成本单位科研课题或技术攻关、技术改造、建筑节能项目,并通过评估和验收;或解决了工程项目实施中科研或生产实践中复杂的技术问题。
11、主持或承担完成过二等及以上工程项目的专业技术或技术管理工作全过程,通过项目评估或验收。
12、为主承担完成本单位科技规划、技术工作计划、技改方案的制定或在生产实践中有突出业绩表现。
(五)论文、著作条件
在担任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正式出版专业学术专著、技术专著、译著1部(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
2、在自治区级以上专业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3篇以上(第一作者)。
3、撰写的专业论文在自治区(部)以上技术论坛、科技研讨等专业学术会上作过交流;或至少2篇获自治区级行业优秀论文。
第八条 工程师任职资格条件
(一)学历、资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4年以上。
2、大专毕业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
3、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20年以上,并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
(二)学识水平条件
具有较扎实的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技术法规和政策,掌握本专业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并应用于实际。能发现和解决本专业规划设计、科研开发、施工建设、生产技术中较复杂的技术和质量问题,承担完成一般性的工程技术研究课题,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学习和实践。
(三)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1、城市规划专业
任助理工程师工作期间,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参加编制完成镇、团场(农场)总体规划3项以上或完成乡规划、村规划10项以上;或作为主要设计人编制完成3万人口以上的城镇(镇规划建成区)总体规划1项以上。
参加编制完成县域村镇体系规划或边境口岸或县级及以上相当的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科技园区、独立工矿区总体规划2项以上。
参加编制完成城市综合交通规划、防灾规划、园林系统规划或自治区级风景名胜区、旅游区、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等不同类型专项规划3项以上。
作为主要设计人编制完成3平方公里控制性详细规划、10公顷以上修建性详细规划3项以上; 或城市重点地段10公顷以上用地规模的各类详细规划(含控制性详细规划及修建性详细规划)5项以上;或3公顷以上修建性详细规划10项以上。
为主参加完成中、小型建设项目选址论证报告及项目技术审查8项以上,并予以实施。
2、建筑勘察设计专业
任助理工程师工作期间,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在乙级及以上设计单位,作为专业负责人完成1项二等、1项三等或4项三等或作为技术骨干参加过3项以上一等工程的岩土勘察、建筑、结构设计。
在丙级设计单位作为专业负责人完成2项三等项目或作为技术骨干参加过2项二等工程项目的岩土勘察、建筑、结构设计。
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与完成一般地质条件下二、三等建筑物或80米以下50米以上高耸构筑物、单柱荷载3000Kn以下建筑的岩土工程勘察、设计、检测全过程。
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完成县(市)重点项目工程主体设计,经设计方案比选中标并实施。
作为技术负责人,承担完成地(市)重大工程项目设计或2项以上地(市)重点工程项目设计的全程技术质量管理,通过设计和质量验收。
3、建筑施工管理专业
任助理工程师工作期间,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施工管理。二级及以上施工单位技术骨干,完成1项二等、1项三等工程项目或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2项以上三等工程的施工全过程;三级施工单位技术骨干,完成2项以上三等工程项目的施工、安装全过程;或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1项以上三等工程的施工全过程。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合格。
建筑管理。参与2项二等(或中型)以上或较复杂的综合性工程项目全程施工组织和技术管理工作,并在施工生产技术、质量安全管理、建筑节能等方面提出好的建议,经本企业技术认定,在实践中应用取得较好成效;或参与承担完成了地(市)级重点工程项目实施中技术质量管理和技术改造,解决了工程项目管理中较复杂的问题;或承担编制完成2项三等以上(其中有1项二等)工程项目施工计划、方案,并依工程招投标要求编制完成项目的标书、承包合同并中标。
工程监理。具备满三年以上的直接从事建筑工程设计、施工技术或本专业的技术实践经验,并承担完成3项以上二等或5项以上三等工程的专业监理或完成2项以上地(市)级重点工程项目(或中型复杂工程)的监理,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合格。
质量监督。具备满三年以上的直接从事建筑工程设计、施工技术、监理、质量管理的实际工作经验,并完成3项以上二等或8项以上三等工程或23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区工程质量监督,质量验收合格。
基建管理。单位基建部门项目或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2项以上二等或3项以上三等工程项目立项可研及初步设计、施工安装(含改、扩建技术改造)和质量管理全过程;开发单位专业负责人完成3项以上二等或6项以上三等或住宅区3万平方米以上房屋工程项目的技术质量管理,通过竣工验收;业主、建设单位的项目或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1项二等、1项三等或3项以上三等工程的施工技术、质量管理全过程,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合格。
建材检测。作为主要技术人员承担完成3项二类以上、9项三类以上建筑工程全面结构鉴定,并形成完整的鉴定报告,经单位批准发布;或作为主检人员从事过三大类以上主要建筑材料和构件的试验、检验工作,每类试验、检验满一年以上并具有相应类别执业资格证书;或作为技术骨干审核两种检测、试验报告满一年以上,有内审员证并参加过内审。
4、工程造价专业
任助理工程师工作期间,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完成2项二类或1项二类、2项三类或3项不同类型专业三类工程项目的预算、结算编制,竣工结算文件被确认。
完成2项县(市)重点工程项目预算、结算编制,竣工结算文件被确认;或参与完成2项地(市)级重点工程项目投资可研及造价控制管理,取得好的成效。
作为专业骨干参与完成2项不同类型专业工程计价依据的编制,经审核实施。
5、市政工程建设专业
任助理工程师工作期间,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市政给排水工程。作为技术负责人,参加日供水10000吨以上(地下水源)或日处理5000吨以上(地面水源)给水工程或日处理3000立方米以上的二级污水处理厂(不含稳定塘)或5000立方米以上的一级污水处理厂的工程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全过程。
建筑给排水工程。作为技术骨干,承担完成高层住宅、大中型公共建筑、大中型企业厂房和厂区、居民小区的给水、排水工程设计与消防工程设计、施工全过程;在乙级及以上单位,作为专业负责人完成2项二等(中型)或5项三等项目上的给排水工程;在丙级以下单位,作为专业负责人完成1项二等或2项三等给排水工程设计、施工全过程。
供热工程。作为技术骨干完成2项以上7MW(单台6t)供热锅炉房或25万平方米以上住宅小区供热管网规划设计或施工全过程;或36000平方米以上住宅或2项不同类型公共建筑供热采暖设计、施工。
空调通风工程。完成3项总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集中式舒适性空调系统或2项精度不低于±0.5±5%RH恒温恒湿系统;或3项总面积600平方米以上空气净化系统;或3项总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工业通风除尘系统设计、施工全过程。
燃气工程。作为技术骨干参与承担完成过中型以上燃气工程设计、科研、施工技术管理,且运行正常;或独立负责过2项小型燃气项目可研、施工组织设计,合理选用生产工艺和输送方案;负责完成5000立方米以上煤气罐站、300立方米以上液化石油气储配站或5000户左右城市小区的输配气管网设计、施工。
道路桥梁工程。完成40km3级以上公路或20 km城市干线道路线路路基、路面或单孔跨径≥3m20m、长度≥30m100 m以下桥梁(隧道)设计与施工;或2平方公里的道路交通规划设计与施工。
风景园林工程。作为主要设计人,完成1项国土或区域风景旅游区规划、地(市)级风景区规划,城市或市域绿地系统规划设计全过程;或完成1项地(市)级或2项区级投资额500万元以上的公园景区总体规划设计,或完成3项以上投资额300万元以上的小游园设计并予实施。或作为技术负责人承担完成小型或投资额100万元以上的园林施工项目3项以上,并在公园、苗圃、花圃、植物园负责园林植物培育生产、嫁接、养护及园艺景观等技术管理工作3年以上。
(四)业绩成果条件
任助理工程师工作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项:
1、地(市)科技奖项或科研课题的专业参与人。
2、地(市)级优质工程奖项或县(市)级科技奖项或科研课题的完成人之一。
3、承担完成的工程项目经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验收为优质工程或为科技推广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4、参与完成地(市)科研项目、重点工程项目的可研评估,较好完成了工作任务。
5、完成的专业技术成果产生了较好的效益,或在本行业、本系统进行了技术交流。
6、有突出技术业绩表现或解决了工程建设实施中较复杂的技术问题,完成相应的专项技术报告。
7、在生产实践中或在开发、应用、推广新科技成果等方面有技术革新或管理创新,经本单位技术管理部门认定。
8、参与完成本单位科技规划、技术工作计划、技改方案、施工组织方案的编制并实施。
9、参与大、中型工程质量评估和完成较复杂质量事故数据调查、技术分析,为解决质量技术争端提供技术认定。
10、参与本单位科研实验、科技推广、技术改造、节能减排等专项技术工作,较好的完成任务。
11、在生产实践中提出好的的技术工作建议被采纳,实施后取得较好的效果,或取得本专业小型技术专利。
12、承担完成2项三等及以上工程项目本专业技术工作或技术管理工作全过程,通过评估验收。
(五)论文、著作条件
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专著、技术专著、译著1部(本人撰写1万字以上)。
2、在自治区级以上专业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第一作者);或在地(厅)级以上专业刊物上发表论文3篇以上(第一作者)。
第九条 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条件
(一)学历、资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见习期满一年,经考核合格。
2、大专毕业,担任技术员职务2年以上。
3、中专毕业,担任技术员职务4年以上。
(二)学识水平条件
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了解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能解决本专业科研及生产实践中一般性技术问题。
(三)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在担任技术员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与了1项三等或小型工程项目的本专业技术工作全过程,完成的工作符合技术质量要求。
2、能处理和解决本专业生产实践中的一般性技术问题。
3、参与了一般的科研项目实验检测、数据分析、技术比较、资料收集整理全过程。
4、参与了本单位科技推广、技术改造、节能减排等专项技术工作全过程,较好完成任务。
(四)业绩成果条件
在担任技术员工作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与完成的工程项目获县(市)级奖项,或经竣工验收质量合格。
2、较好完成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推广应用工作,取得较好效果。
3、专业上有小技术革新或发明创造。
4、在生产技术实践中提出合理化技术建议被采纳实施。
5、参与或承担完成的本专业技术工作满足生产需要,各项指标符合技术质量要求,通过本单位技术部门认定。
(五)著作、论文条件
撰写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一份,专业学术论文一篇。
第十条 技术员任职资格条件
(一)学历、资历条件
大专、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核合格。
(二)学识水平条件
初步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了解本专业的有关法规和技术政策,以及生产工艺流程和技术、质量规范。
(三)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技术负责人指导下完成了一般性技术工作或与本专业相关的科研、技改、革新、新技术推广等工作。
2、参与了小型工程项目本专业生产技术实践。
(四)业绩成果条件
1、结合生产技术实践,撰有技术工作总结或技术报告。
2、提出科学合理的技术工作建议被单位采纳或记载、整理的技术资料及有关数据准确无误。
3、较好的完成本单位分配的技术工作任务。
第十一条 破格条件
一、不具备评审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规定的学历条件的人员,在具备以上高级工程师学识水平、工作能力、业绩、成果条件的基础上,还必须具备以下6项中的3项,方可破格推荐评审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一)业绩成果获奖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
1、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等级内额定获奖人员)。
2、自治区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等级内额定获奖人员)。
(二)发表的论文、出版的著作,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
1、在国际学术会议上宣读专业论文2篇以上。
2、在全国学术会议上宣读专业论文2篇以上,并收入论文集。
3、在自治区级以上取得CN刊号的专业刊物上发表论文3篇以上(第一作者)。
4、正式出版的5万字以上专著或10万字以上译著的作者。
5、在自治区学术会议上,宣读论文三篇以上,并收入论文集或被选登于取得CN刊号的专业刊物(第一作者)。
(三)组织实施各项重大技术项目,取得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作为主要人员承担完成自治区级以上重点科技项目,并加以推广应用。
2、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承担研制的新产品成为本行业更新换代产品,具有较好的推广应用价值。
3、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的研究、推广应用中业绩突出,经鉴定验收,具有较好的推广应用价值。
4、主持完成重点技术攻关、技术改造等工程项目,经鉴定、验收,具有较高技术水平。
5、在生产一线工作,有重大发明、创新,在自治区同行业中有较大影响,得到自治区主管部门认可者。
(四)能结合实际,运用现代管理知识,在各项技术管理工作中正确决策或提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五)系统讲授过大专课程1门以上,或编写自治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以上专业课教材不少于1本。
(六)自治区级以上优秀专业技术工作者;或在地(厅)级以上拔尖人才。
二、不具备评审工程师任职资格规定的学历条件的人员,在具备以上工程师学识水平、工作能力、业绩、成果条件的基础上,还必须具备以下6项中的3项,可破格推荐、评审工程师任职资格:
(一)自治区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等级内额定获奖人员)。
(二)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参加完成的科研、工程项目通过正式鉴定、验收,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三)在新产品开发、技术引进、技术改造、技术推广工作中成绩显著。
(四)在自治区级以上专业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或在地(厅)级以上专业刊物发表论文3篇以上。
(五)系统讲授中专课程1门以上,或编写自治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专业课教材不少于1本。
(六)任现职以来被评为地(厅)级优秀专业技术工作者或县拔尖人才。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4b4a617bef630b1c59eef8c75fbfc77da26997a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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