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不拒保的健康保险”
作者:平 安
来源:《祝您健康》2002年第01期
看着“保证续保”的通知书,不禁想起了一年前接待的一位客户,那位姓吴的小姐在外企工作,有很强的保险意识,早在1996年就投了保险,保障也很全面,交了两年费,到1999年时因肾病住院,前后花费1万多元,出院后得到了保险公司及时的理赔,到了2000年该交费时,吴小姐被告之已经不能再保医疗险了,保险公司根据她的健康状况已经不再给她承保了。作为一位保险公司的服务人员,不能给她提供服务,除了同情她,只有无奈。
现在有一种优惠政策能解决这种无奈?你想了解它吗?
它就是——平安保险公司的健康保险保证续保。
什么是“保证续保”?
保证续保:指在续保时保险人不得对被保险人以风险加费、责任免除、拒保等方式改变或免除其承担的保险责任。
通俗一点说就是,保险公司不得因客户的健康状况不良或下降而对其拒保或加费或责任免除。如果吴小姐进入了保证续保,即使她得了肾病,公司也不会对其拒保了。
某先生,35岁,2000年1月份投保了平安个人住院安心保险基本加可选部分4档,以标准体承保,年缴费461元,6月份因患肺炎住院治疗,在期满后重新核保时,根据客户具体情况,决定肺炎及其并发症为除外责任,其他保险责任不变,假设他在后面的两年内都未生病住院,保险公司对他的保险责任不变,从2003年1月起进入保证续保。假设他在2003年3月因高血压住院,公司在以后的年度内都不得加费、除外责任或拒保,仍按保证续保时的保险责任续保,直至投保年龄的最上限64岁。
“保证续保”是平安保险公司针对目前公司销售的1年期健康险而推出的。平安是市场上惟一推出“保证续保”的保险公司。
客户连续投保平安保险公司的个人住院费用保险(99型)和个人住院安心保险(99型)满3年后,经公司审核同意,将对其保证续保。当客户的保单转为“保证续保”后,即使健康状况一年不如一年甚至罹患慢性疾病、重大疾病,保险公司也不会因此而加费、责任免除或拒保,一直保障到最高投保年龄。保证续保的这种人性化的设计,将给客户长久的关爱,特别保障了人到中年后疾病高发的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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