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基层服务篇

发布时间:2010-11-24 11:36:27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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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基层服务篇

基层就业就是到城乡基层工作。国家近几年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参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城市社区建设和应征入伍。一般来讲,基层既包括广大农村,也包括城市街道社区;既涵盖县级以下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也包括社会团体、非公有制组织和中小企业;既包含自主创业、自谋职业,也包括艰苦行业和艰苦岗位。

基层服务类型一: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什么是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选聘到村任职要满足哪些条件?

2008年,中组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了《关于印发<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用五年时间选聘10万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或团支部书记、副书记等职务。选聘的高校毕业生在村工作期限一般为2-3年。
  选聘工作一般通过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察、体检、公示、决定聘用、培训上岗等程序进行。

  选聘对象为30岁以下应届和往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重点是应届毕业和毕业12年的本科生、研究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也可以选聘。

  基本条件是: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学习成绩良好,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身体健康。此外,参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团中央等部门组织的到农村基层服务的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活动期满的高校毕业生,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条件的,经组织推荐可作为选聘对象。

基层服务类型二:三支一扶

  三支一扶是支教、支医、支农、扶贫的简称。2006年,中组部、人事部等八部门下发《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以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从2006年开始连续5年,每年招募2万名高校毕业生,主要安排到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服务期限一般为2-3年。招募对象主要为全国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基层服务类型三: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由共青团中央牵头,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同组织实施。从2003年开始,每年招募一定数量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到西部贫困县的乡镇从事为期1-3年的教育、卫生、农技、扶贫以及青年中心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工作。

基层服务类型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什么是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2006年,教育部、财政部、原人事部、中央编办下发《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联合启动实施特岗计划,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两基攻坚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特岗教师聘期3年。

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实施的地区范围包括哪些?

  2006-2008特岗计划的实施范围以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县为主(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部分团场),包括纳入国家西部开发计划的部分中部省份的少数民族自治州,适当兼顾西部地区一些有特殊困难的边境县、少数民族自治县和少小民族县。2009年,实施范围扩大到中西部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农村教师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是什么?

   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可招少量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农村教师特岗计划的招聘程序有哪些?

  特岗教师实行公开招聘,合同管理。合同规定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招聘工作由省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编办等相关部门共同负责,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三定(定县、定校、定岗)原则,按下列程序进行:公布需求,自愿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集中培训,资格认定,签订合同,上岗任教。

参加中央部门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服务期满后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服务期满的毕业生,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公务员招录优惠:地(市)级以上党政机关录用公务员,要明确录用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比例;县及乡镇机关要拿出一定职位,专门招考到村任职等基层就业项目的大学生。

   事业单位招聘优惠:鼓励在项目结束后留在当地就业,参加各基层就业项目相对应的自然减员空岗,全部聘用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从2009年起,到乡镇事业单位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满1年后,在现岗位空缺情况下,经考核合格,即可与所在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的聘用合同。同时,各省(区、市)县及县以上相关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拿出不低于40%的比例,聘用各基层就业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毕业生。

   考学升学优惠:服务期满后三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职(高专)学生可免试入读成人本科。

   国家补偿学费和代偿助学贷款政策:参加各基层就业项目的毕业生,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服务期满自主创业的,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

   其他:各基层就业项目服务年限计算工龄。服务期满到企业就业的,按照规定转接社会保险关系。

福州大学完善和鼓励毕业生基层就业政策

除执行国家、地方规定的优惠政策外,学校给予自愿到基层服务的毕业生以下配套优惠政策:

1、户口迁移、档案接转政策:

1)凡参加“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福建省三支一扶计划”的志愿者,毕业后可申请将户口在学校保留两年,档案由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代为保管;服务期满返校,学校积极推荐其就业,协助办理就业相关手续,毕业生也可申请将户口和档案转回生源所在地。(责任单位:保卫部、学生处;配合单位:团委、各学院)

2)面向西部省市县级以下基层单位和我省三明、南平、宁德、龙岩等山区县(设区市除外)及省内其他贫困县的毕业生,在用人单位许可下,可以申请由福州大学人才服务中心代理人事关系,其户口和档案可在学校保留两年。(责任单位:人事处、保卫部;配合单位:学生处、各学院)

2、报考本校研究生政策:

1)对到基层就业的毕业生,学校将颁发“福州大学毕业生服务基层荣誉证书”。凡在基层工作满2年以上且考核合格者,报考福州大学硕士研究生且初试成绩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的,享有研究生考试初试成绩总分加10分的优惠政策,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录取,并可免修实践环节学分。(责任单位:研究生院(筹);配合单位:各学院)

2)考取福州大学研究生,且愿意先到基层工作的学生,允许保留2年学籍;在基层服务满2年者,复学后可免修实践环节学分,学费按录取当年国家和学校规定的标准执行。(责任单位:研究生院(筹);配合单位:各学院)

3、基层服务奖励政策:

学校设立60万元服务基层奖励金,具体奖励方法如下:

1)一次性安家费:给予“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福建省“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及到村任职选聘生一次性安家费2000/人。(责任单位:计财处、学生处;配合单位:团委、各学院)

2)基层就业奖励金:给予“到村任职满一年且考核合格的选聘生”、“非西部生源自愿到西部省市基层单位(县以下)就业满一年且考核合格的毕业生”奖励金3000/人;给予“面向福建省三明、南平、宁德、龙岩等山区县(设区市除外)及省内其他贫困县就业满一年且考核合格的毕业生”、“西部生源自愿到西部省市基层单位(县以下)就业满一年且考核合格的毕业生”奖励金2000/人。(责任单位:组织部、学生处、计财处;配合单位:各学院)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4a56bc35eefdc8d376ee32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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