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项规定婚丧嫁娶

发布时间:2019-05-09 00:52:15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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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项规定婚丧嫁娶

篇一:婚丧嫁娶礼请暂行规定

西关小学关于教职工

婚丧嫁娶礼请的暂行规定

为了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号召,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反对享乐主义,反对奢靡之风,提倡艰苦朴素,厉行节约。同时,也为了更好的维护同志间的感情,简化人情礼节,树立文明风尚,使同志感情和工作两不误,经全体教师广泛研究讨论,,特拟制本规定,希望全体教职工遵照执行。

一、婚嫁

本校在职教职工本人结婚、儿女结婚可邀请本单位教师参加,并可委托工会办理某些事项,但邀请客人时,本人要尽量亲自出面。

二、丧事及突发事件

1、本校退休教职工去世,由学校工会成立专门治丧委员会协助家属料理后事。

2、在职教职工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家在本地的,由工会负责代表中心前去吊唁;家在外地的,由中心工会委托本人代献花圈或挽幛;教职工亲生父母去世,工会协助通知本单位教师,但礼节上应亲自告知;教职工的公婆、岳父母去世,工会不负责通知本单位教师,个人关系密切的,自行处理,自愿参加。

3、突发事件由校长、工会主席、办公室主任及相关人员商议处理。

三、其他事宜

儿女升学、满月、生日,乔迁及亲属过寿等事宜,原则上不准

宴请教职工参加,个人可根据具体情况,视个人关系密切程度,选择性邀请,自愿参加。

四、本校教职工、教职工配偶、双方父母生病住院时可由工会组织代表前去探望(购买鲜花果篮);教职工子女生病住院时,,视个人关系密切程度,自愿参加,单位工会不再组织探望,(如住院时间较长、病情严重的工会将酌情处理)

五、各种宴请规模不得超过10桌酒席。

六、本规定即日起执行。

注:教职工婚丧嫁娶礼请事宜,要求本人先通知工会委员,若不告知,勿责!

20XX4

篇二:婚丧嫁娶礼请暂行规定

骆驼城镇中心小学关于教职工

婚丧嫁娶礼请的暂行规定

为了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号召,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反对享乐主义,反对奢靡之风,提倡艰苦朴素,厉行节约。同时,也为了更好的维护同志间的感情,简化人情礼节,树立文明风尚,使同志感情和工作两不误,经全体教师广泛研究讨论,,特拟制本规定,希望全体教职工遵照执行。

一、婚嫁

本校在职教职工本人结婚、儿女结婚可邀请本单位教师参加,并可委托工会办理某些事项,但邀请客人时,本人要尽量亲自出面。

二、丧事及突发事件

1、本校退休教职工去世,由学校工会成立专门治丧委员会协助家属料理后事。

2、在职教职工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家在本地的,由工会负责代表中心前去吊唁;家在外地的,由中心工会委托本人代献花圈或挽幛;教职工亲生父母去世,工会协助通知本单位教师,但礼节上应亲自告知;教职工的公婆、岳父母去世,工会不负责通知本单位教师,个人关系密切的,自行处理,自愿参加。

3、突发事件由校长、工会主席、办公室主任及相关人员商议处理。

三、其他事宜

儿女升学、满月、生日,乔迁及亲属过寿等事宜,原则上不准

宴请教职工参加,个人可根据具体情况,视个人关系密切程度,选择性邀请,自愿参加。

四、本校教职工、教职工配偶、双方父母生病住院时可由工会组织代表前去探望(购买鲜花果篮);教职工子女生病住院时,,视个人关系密切程度,自愿参加,单位工会不再组织探望,(如住院时间较长、病情严重的工会将酌情处理)

五、各种宴请规模不得超过10桌酒席。

六、本规定即日起执行。

注:教职工婚丧嫁娶礼请事宜,要求本人先通知学校工会委员会,若不告知,勿责!

20XX4

篇三:员工婚丧嫁娶管理制度

员工婚丧嫁娶管理制度

1、总则1.1为规范公司员工入公司后,发生婚丧嫁娶生育等事宜时,可以公司名义予以致赠,体现公司对员工的关爱之心。同时响应中央创建和谐社会,遵守八项规定的要求,净化同事关系,倡导喜事新办,丧事简办,文明节俭,移风易俗,坚决杜绝大操大办和借机敛财,倡导文明节俭新风,大力提倡和推行晚婚晚育及少生优生优育观念,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2、组织与职责

公司范围内所有员工及眷属的婚丧嫁娶计划生育等事宜均由工会会同党群工作部负责,分管领导负责监督与指导,总经理负责审批。

3、管理内容与工作程序

3.1喜事的管理

3.1.1本公司员工结婚,不提倡大摆宴席,反对挥霍浪费。

3.1.2如有公司员工结婚举办婚宴,邀请员工参加时,严禁过量饮酒,如有此类现象发生,影响正常工作,有损公司形象的要按照有关管理规定给予处罚。

3.1.3本公司员工结婚,由公司委托代表向其赠送贺礼为****元人民币或等值礼品。

3.1.4

各级领导和员工要自觉抵制和反对婚丧嫁娶、小

孩满月喜筵大操大办的不良风俗,提倡树立文明节俭新风。

3.2白事的管理

3.2.1本公司员工去世后,丧事可由公司工会会同党群工作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本着从简的原则协助其家庭进行办理。前往慰问和吊唁的人员及部门,原则上除生前友好和相关部门人员外,其他人员和部门不作硬性要求。一般可由公司委托代表送花圈(班组、部门、公司),并向其家属赠送祭礼为****元人民币。

3.2.2本公司员工去世后的丧葬费按具体情况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2.3严禁在办理丧事中搞封建迷信活动。

4、检查与考核

4.1党群工作部负责对本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与考核,分管领导予以监督、指导。

4.2检查与考核以日常工作考察和资料检查的方法进行。

4.3对违反本标准的行为给予批评,责令改正,对企业和员工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按有关管理标准予以处罚。

5、归档材料

5.1喜事贺礼和白事祭礼的申请资料及相关资料

5.2违规处罚资料

5.3检查与考核记录及结论

6、本制度经职代会常任主席团会议讨论通过后试行。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4a4da72085868762caaedd3383c4bb4cf7ecb78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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