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18-11-23 15:33:10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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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人民检察院

2018年部门预算填报说明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1、永城市检察院内设14个职能部门,包含:办公室、政治处、宣传科、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刑事执行检察局、未成年犯罪检察科、案件管理办公室、民事行政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检察技术科、计划财务装备科、监察科、法警大队。

2、主要职责:永城市检察院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法律监督机关,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3、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永城市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永城市人民检察院本级预算,本单位无二级机构。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合计1822.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822.42万元。

(二)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支出合计1822.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63.42万元,占 86%;项目支出259万元,占14%

(三)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1822.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822.42万元,比上年减少36.28万元,减少2%。主要变化原因:减少服装购置款。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1822.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822.42万元,比去年减少36.28万元,减少2 %。支出按用途划分为:工资福利支出1211.84万元,占总支出的66%,比上年增加471.33万元,增长 2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0.78万元,占总支出的 3%,比上年减少256.4万元,减少 14%。商品服务支出290.8万元,占总支出的16%,比上年减少34.79万元,减少2%。项目支出259万元,占总支出的 14%,比上年减少286万元,减少16%,主要变化原因: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犯罪预防局已转隶到监察委,大要案专项经费已取消。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四、“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8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与上一年持平。我单位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办法,坚持勤俭节约,不断压缩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公车改革后,公务用车保有量下降,严格公务用车出行管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下降。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如下,办公费 26.7万元,印刷费9.2万元,咨询费5万元,手续费5万元.水费1.6万元,电费33.4万元,邮电费12万元物业管理费4.6万元,差旅费13.5万元,维修()13.9万元,会议费2.5万元,培训费12万元,公务接待费6万元,委托业务费2万元,工会经费4.7万元,福利费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8.5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14.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4.5万元,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13.2万元。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0万元。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逐步公开)

六、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5、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6、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7、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是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业务等活动的支出。

1)行政运行(项):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安排的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是指单位的项目支出。

3)机关服务(项):是指为单位提供后勤保障服务的机关服务局的支出。

4)事业运行(项):是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9、“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永城市人民检察院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49006e8e5ff7ba0d4a7302768e9951e79b8969a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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