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深基坑工程第三方监测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23-03-13 10:27:15   来源:文档文库   
字号: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深基坑工程

第三方监测管理暂行办法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01019日以佛建质〔20107 发布 2010111日起施行)

为加强我市深基坑工程的监测管理,确保建筑基坑安全和保护基坑周边环境,有效防止深基坑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等有关法规、规范,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于我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项目,其深基坑工程施工过程由第三方监测单位实施专业监测管理。第三方监测单位由建设单位负责委托,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二、本办法所指的深基坑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或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现场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较复杂的基坑工程。

三、深基坑工程第三方监测单位应按照工程“信息化设计、信息化施工”的原则,准确、及时、全面地提供深基坑工程自身结构稳定及周边环境变形的监测数据和分析报告。

四、第三方监测单位、人员及设备管理要点

第三方监测单位应为具备建筑测量CMA计量认证资格并具有独立法人的监测单位,且不得与其所负责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深基坑安全

等级为一级时,第三方监测单位还应当具有岩土工程资质或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

第三方监测单位人员、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技术、管理和监测人员,应是本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社保的在职员工。

(二)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土木工程或岩土工程高级职称并具有从事建设工程监测工作5年以上的经历;监测技术人员应具备省建设主管部门认可的建筑变形测量培训合格证;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并具备从事建设工程监测工作3年以上的经历。

(三)主要监测仪器、设备应满足《建筑变形测量规范》《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等有关规范规定的监测范围和精度要求,并定期经具备CMA计量认证资格的机构实施检定和标定。

符合上述条件的第三方监测单位,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文确认,并上网公布。

五、第三方监测管理要点

(一)深基坑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必须委托具备资格的第三方监测单位,对其深基坑工程实施第三方监测,并签订监测委托合同。

(二)承担监测任务的监测单位必须制定该工程的深基坑监测方案,深基坑监测方案应按照基坑设计文件、《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制定,并满足基坑施工的实际需要。按规范要求应组织专家论证的监测方案,必须通过专家论证后方可实施。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4830663b7dd5360cba1aa8114431b90d6c85898d.html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深基坑工程第三方监测管理暂行办法.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