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

发布时间:2012-05-11 18:08:47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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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

一、明确改善民生和社会建设中政府责任

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住有所居、学有所教,是实现社会和谐稳定的基本要求,政府责无旁贷的责任。尤其是在社会整体的框架设置、制度建设、监督管理方面,要切实强化政府在政策、规划、投入方面的职责,增强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逐步解决人民群众在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方面基本保障。如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调节收入分配,扩大社会就业,加强社会管理等,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与此同时,还要将一系列富民、惠民、安民的政策措施加以规范化、制度化,形成改善民生的长效机制,如建立公共财政对改善民生的正常支出机制,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提供稳定的资金来源;建立健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企业职工工资报酬、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等,从根本上为改善民生提供制度保障。

在强化政府责任的同时,要建立和完善公共服务供给的社会参与机制,把那些适合通过市场、社会提供的公共服务,交给各类社会组织、中介机构、社区等基层组织承担。如,将原来一些隶属于职能部门的公益性机构转型为社会工作机构。随着社会专业工作机构的发展壮大,政府各部门都应将一些公益性强、社会需求量大、直接面对困难群体的服务项目逐步转移给社会工作机构,如社区养老、卫生服务、孤残供养、就业帮扶、慈善救助、临终关怀、艾滋病防治、戒毒、司法援助、司法矫正、扶贫等应设法引导和鼓励公民参与慈善捐赠、社会捐助活动,弘扬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良好风尚,激发全社会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的积极性。

二、培育和扶持社会组织发展,鼓励群体力量服务社会,形成多方参与社会建设

当前,社会组织尽管有了长足发展,但总体上仍处在发展的初级阶段,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新要求还有差距。影响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发挥作用的因素主要表现在个方面:

1.认知偏差,社会环境欠佳。一是体现在公众认知度低,对社会组织的认识不全面、不理解、有偏差;二是社会组织成员对自身的地位作用也存在认识误区。

2.门槛过高,管理体制不顺。目前对社会组织实行登记管理部门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负责制,双重许可、多重管理,造成社会组织进入社会的门槛过高,使许多具有“合理性”的组织无法取得“合法性”,影响了社会组织的培育和作用的发挥。

3.独立性差,官办色彩较浓。目前,许多社会组织是从政府部门中分离出来,其机构、人员、设施等大都来源于政府,主要领导或重要职位也大多由政府部门或政府机关改革分流出来的官员担任,行政干预较大。

4.资金不足,人才流失严重。资金不足和人才匮乏,严重影响社会组织培育、发展。

社会组织的发展是一把双刃剑,引导、建设和管理得好,可以使其成为执政党和政府联系社会成员的纽带、桥梁;反之,也有可能转化成消极的甚至是异己的力量。应当正确认识、准确把握发展趋势,要以改善民生为重点,因势利导,加强社会组织的培育、建设和管理

(一)端正思想认识,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政府和社会理解、支持是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保障。要充分认识发展壮大社会组织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巩固和加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更新思想观念,创新管理方式为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如,扩大社会组织典型宣传,提高社会组织的公信力,积极维护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支持社会组织依据法规章程开展活动对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社会组织,要予以保护;对违法、违规、违章的社会组织,要认真查处。

(二)转变政府职能,扩大社会组织发展空间。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将可由社会组织承担的具体社会事务、微观经济调节职能、专业服务职能转移或委托给具有相应能力的社会组织承担,扩大社会组织的发展空间要从广大人民群众迫切需求和社会发展客观需要出发,大力发展有利于改善民生、提高社会公共服务水平和有助于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社会组织,特别是要积极扶持和培育以志愿服务、慈善公益、老龄工作等为主要内容的联合性、专业性社团组织的发展。

(三)密切协调合作,形成社会组织工作合力。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清晰界定政府职能和权限,正确处理政府与社会组织以及各相关主体之间的关系,明确各方主体在社会管理中的定位切实加强社会组织自身的能力建设,完善内部治理多方吸引人才、加强培训,提高组织的专业素质,提高政策参与能力充分发挥各自的积极重要作用,努力构建政府与社会组织的新型伙伴关系。

(四)加大资金投入,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1建立社会组织发展投入保障机制,设立社会组织发展专项基金,用于支持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产业的社会组织发展。在街道层面建立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或民间组织服务中心投入资金,引进专业社工,对属地的社会组织进行属地化党建、服务、管理以及评标、监测和相关项目的评估等工作。

2建立公共财政对社会组织发展的奖励机制,对作出贡献的社会组织进行奖励,激励优秀社会组织发展。

3建立健全以项目为导向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政府以购买公共服务的契约方式为社会组织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并进行资源监管。当前应以推广社区公益服务项目化工作为重点,将群众的需求、政府的服务打包成项目,通过契约化的形式,委托社会组织承接,为社会组织的培育、成长提供持续的支持和保障。

4对于一些公益性和社会性的社会组织,要在捐赠、税收、活动场地等方面给予适当优惠。如在街道社会组织孵化基地,通过财政补贴资金,为承接政府公益项目的社会组织提供场地、水电等补贴;积极与高校合作,引进专业类的社工;通过财政资金,为进入街道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提供为期23每年一定额度的培育孵化经费。

三、畅通民意表达机制

为了改变城市基层公共参与不足的局面以社区为载体,通过创立居民自治组织、培育居民社区组织、完善工作机制,着力构建覆盖街道、社区层面的居民自治管理体系:

——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下社区听民意的沟通平台

——建立对社区事务进行协商、议事,整合社区居民、政府部门的资源,实施社区事务管理的议事平台

——建立由党骨干、居民代表担任的分片负责的自治队伍架构,形成社区自治的实施平台

——建立社区社会组织联谊会,链接、整合社会慈善资源、服务资源、志愿者资源的多方参与平台

——建立由居民、驻社区单位、企业政府政务服务和社会服务进行评议的监督平台。

针对社区居民多样化、差异性的各项民生服务诉求,构建清晰畅通的转介服务机制。对有需求的家庭服务、老人服务、青少年教育服务转介家庭服务中心由专业社会机构承接;对供水、供电、供气、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社区公共设施等方面的诉求提交街道办相关部门;街道无法解决的,及时转介政府职能部门。

建立“两代表一委员”下社区听民意常态机制,结合居民论坛、社区信息员队伍等载体,形成多渠道、多平台的民意沟通机制。培育社区居民自治管理队伍,依托社区党组织民情分析会、居民议事会等活动平台,管理家园事务,解决邻里之间的问题,把居民自治具体落实到每个楼栋,社区事务进行自我管理对街区管理服务进行监督。引导社区居民自我商议、协调、处理社区的事情,同时整合更多的社会资源共同参与社区治理与服务

充分整合政府资源的人民调解平台、社会资源的第三方调解平台、居民自治的自我调解平台,实施分类化解的工作方法和机制梳理社区矛盾划分为政府与民众之间、社群之间、居民家庭内部三种类型,综合运用社区调解室、信访系统、专业社工介入、社区“领袖”劝诫等手段,进一步强化社区在化解矛盾冲突的润滑和疏导作用。

四、推进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

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工作在我国虽然刚刚起步,但它代表着我国提供社会服务的一种趋势。通过经济体制改革,政府的经济职能已经逐渐分离给企业和市场承担;在社会改革的进程中,政府的社会职能也需要逐步分离给非政府组织和社会工作机构来分担。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可以按照先易后难、由点到面、稳步推进的原则,开展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试点。

(一)厘清社会服务的内容,准确界定政府采购社会工作服务的范围和内容。社会服务包括两大块,一块是政府机构服务,一块是社会中介服务。政府是有限责任政府,不可能把所有社会服务都大包大揽而应该有责任地引导老百姓接受社会中介服务只要百姓的合理合法需要,政府提供不了的就由社会中介提供。因此,首要理清各部门职能中,哪些是能剥离出来,交由社会组织承接,把一些政府管不了、管不好、不该管的事情剥离出来,由社会组织来承接。

(二)制定社会工作机构评估标准,通过等级评估建立社会工作机构准入机制。要对现有社会组织进行评估定级,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只有达到一定级别的社会组织才有资格承接政府公共服务项目。对达到一定等级的社会工作机构,允许其参加政府采购社会工作服务的招投标,政府应向评估等级高的社会工作机构购买服务,确保购买服务的质量。

(三)设立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财政配套资金和维护经费,由社会组织依照规范的程序投标建立。政府应合理安排社会服务采购资金,并增强采购资金预算的透明度。根据现行部门预算管理体制,一是由政府各部门根据需求,从每年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提供社会服务的专项资金中拿出一部分,用于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政府预算经同级人大批准通过后,即可向社会公布政府采购资金预算,以使社会工作机构全面了解政府社会服务需求信息,选择投标项目。二是从民政部门留用的或财政部门集中的彩票公益金中安排一部分,设立政府采购社会服务专项资金,每年向社会公布采购的社会服务项目和资金预算,通过公开招投标,购买社会工作服务。

(四)制定相关管理办法,规范政府购买行为。具体的社会工作服务的购买应由各相关政府部门负责,财政部门应对政府采购负有监管职责。明确规定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具体采购方式和程序把竞争机制引入招标中,实行多方招标,择优选用。完善政府采购社会工作服务的合同管理和评价工作确定社会工作服务的价格评定标准和质量评估标准,以差额、全额和部分补助等三种方式,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建立事前评定、事中监管、事后评估相结合的综合绩效评价体系。

(五)关于政府向社区购买服务。现在各级政府、部门需要做的基层工作基本都由社区居委会来完成工作是由社区居委会做了,但是业务部门并没有把预算要完成这个业务工作的经费拨社区居委会。社区居委会是居民自治组织,是社区社会组织中的一种。其实,这就是政府购买服务的一种形态,政府向社区购买服务。应严格实行“权随责走、人随事调、费随事转”把各级部门需要深入到基层做的业务工作,以及完成这个工作的预算经费,由政府统一,向社区购买这个服务各部门也可以把相应的经费给社区购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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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48234d31f111f18583d05aa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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