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人:姓名:****,性别*;****年**月**日出生。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街道**小区**栋**号 身份证号码:888888888888888888手机:139********其他联系方式:0755——******** 被保证人:***** 因被保证人李建章涉嫌******罪一案,被***市公安局***分局立案侦查,我愿意作为被保证人***取保候审的保证人,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如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即监督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2、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4、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行为的,及时向执行取保候审的公安机关报告。 保证人(签名):****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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