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学校学生德智体积分定等评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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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学校学生德、智、体积分定等评定办法

为了进一步鼓励学生积极向上、遵章守纪、刻苦学习、勤奋工作、不断进取,加强其市场竞争意识,在全校学生中形成争先创优、“比”“学”“赶”“帮”“超”的良好学风,把全体学生培养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有用之才,特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程序:
每学期各班按学生一学期德、智、体等表现进行量化打分,按分数分为ABCD类。A类为优秀生,占20%B类为良好,占40%C类为一般,D类为后进生,CD两类共占40%。每学期评定一次,实行滚动管理,由各班班主任在开学初的两周内测算出每位学生的总得分,并提交ABCD四类学生的名单,待德、智、体积分定等评定领导小组审定后予以公布。 (二)奖惩激励机制:
1、获得校先进班级(文明班级、学业优胜班级)称号的班级,A类生比例上浮5%B类生比例上浮10%;获得市(含市级)以上先进集体荣誉的班级,A类生比例上浮10%B类生比例上浮10%

2A类学生有资格参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亦作为发展党员、推荐保送生的重要条件之一,并优先推荐就业。
凡在校二年中累计三个学期,或在校三年以上的累计四个学期为A类生的,可参评优秀毕业生。
3、每学期学校对低一类进入高一类的学生及A类生将予以表彰。
4、受处分学生所在的班级,视情况类生的比例应下浮。警告、严重警告的,每有一人次,AB类生比例分别下浮1%;记过的,每有一人次,AB类生比例分别下浮2%;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的,每有一人次,AB类生比例分别下浮3%
5、对CD两类学生提出黄牌警告,同时要求其限期采取切实措施迎头赶上。
6、凡在校二年中累计两个学期,或在校三年以上的累计三个学期为D类生的,则延迟毕业和推荐就业。 (三)考核记分办法:
每学期每生基本分满分为200分。
一个学期每个学生的考核分=思想品德得分+文化及体育得分+加(扣)分。
1、思想品德(满分100分)

学生在校期间能拥护党的领导,积极参加政治学习,遵纪守法,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爱护公物,热爱劳动,讲文明、静礼貌,积极参加学校举办的各项活动,言行举止符合中专生形象。
该项得分由全班同学民意测评和班主任评定构成,即: 学生思想品德得分=全班同学民意测评均分×60%+班主任评定×40%
2、文化及体育(满分100分)
取该学期学生所学课程(包括考试和考查课程)的平均分(若出现卷面分数超过100分的折算为百分制,无故旷考的课程按零分计算)。即:
学生文化及体育得分=所学各门课程考试和考查成绩之和÷考试和考查课程门数。
3、加扣分因素:
1)加分因素:(因同一原因被表彰数次的,加分只加一次,取最高分)
A、参加市级(含市级)以上竞赛获奖的同学,加4-6分。参加市级(含市级)以上竞赛获奖的集体成员,加1-3/人。
B受市级(含市级)以上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学干、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等同学,加4-5分。

C、积极参加市级(含市级)以上活动(由学校组织)的同学,加1分。
D、在市级(含市级)正式刊物上发表作品的,每次加3-5分。在《楚轩》上发表作品的,每次加0.5-1分。
E、在校级各项活动中获个人一等奖的,加2分;二等奖的,加1分;三等奖的,加0.5分。
F、获校级三好学生的,加3分;获校级优秀学干、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的,加2分;获校级年级优秀生的,加1分。
G、担任学生会正、副主席,各部部长,校团委委员,并能胜任工作的,加2-5分;担任学生会各部副部长,各班班长,班级团支部书记,文学社、校广播站、青年志愿者及社团组织主要负责人,并能胜任工作的,加2分;各班副班长、班委,班级团支部副书记、支委,并能胜任工作的,加1分。学生会各部干事视工作情况加0.5-1分。
H、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统考、自学考试的同学,每通过一门加2分;参加市教育局或相关学校组织的统考的同学,每通过一门加1分;参加全国成人统一高考过关的,3分;参加校外主考单位组织的技能考证的,每通过一门加2分。
I拾金不昧、折合价值人民币100元以上的加2-5分,
折合价值人民币100元(含100元)以下的加0.5-2分。
J、见义勇为的同学,视情况,经学生科、校团委核实的,加5-10分;对违纪行为勇于检举揭发的,加1-5分。
K、青年志愿者在活动中表现积极,经学生科、校团委备案的,加0.5-2分。
L、文明宿舍成员,每获一次,加1/人。 M、其他对学校做出重大贡献的,酌情加3-5分。 2)扣分因素:
A、学生干部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工作有失误的,扣与加分相同的分值。
B对学校声誉及发展造成不良影响的,由学校德、智、积分定等评定领导小组裁定酌情扣分。
C、学生宿舍检查成绩不合格的,每次扣责任人1分。 D、违纪扣分:
A受留校察看处分的扣40分,受记个处分的扣30分。
B)受严重警告、警告处分的扣20分,受通报批评的扣10分。
C)违纪学生未受纪律处分,但在学生科有过失记录的,每次扣5-10分。
D其他违反学校有关学生管理制度的,酌情扣1-5
分。
(评比注意事项:
1、考试(含考查)科目有不及格者,不能评为A类生。 2、违反学校有关学生管理制度者,不能评为A类生。 3、受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者、过失记录三次(含三次)以上者,即为D类生。
4、考试(含考查)有60%(含60%)以上的科目不及格者,即为D类生。
本办法的解释权在学生科。各班级可根据本办法制订具体细则,在学期初报德、智、积分定等评定领导小组备案。班级制订的细则如与本办法相抵触,则以本办法为准。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47c0b6a8f38583d049649b6648d7c1c709a10be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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