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9-14 01:15:58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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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门初中2017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实施方案

为真实、客观地向国家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报告我校学生学习质量及相关因素的信息数据,配合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完成我校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工作,为了把此项工作做细做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据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以《2017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手册》为指导,通过科学监测,为基础教育发展提供真实、客观、科学的决策支撑,提高教育决策和管理水平,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基础教育质量,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和身心的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及相应职责

组  长:

主  监:

副主监:

物理监测员:

政治监测员:

地理监测员:

生物监测员:

保卫人员:

司 时 员:

医护人员:

保 密 员:

信息联络员:

主要职责:组织做好本监测点教育质量测试工作。责任督学检查督促样本校测试工作,对监测工具的安全保密进行全程监督,同时组织教师和校长问卷填答;主监负责组织本校测试和填答校长问卷;物理监测员负责学生物理测试和问卷填答;政治监测员负责政治测试和问卷填答;地理监测员负责学生地理测试和问卷填答;生物监测员负责学生物测试和问卷填答;保卫人员负责测试场地周边治安保卫及门卫管理;司时员负责按时发出测试指令;医护人员负责学生身体不适、运动损伤等问题的临场处理和送医交接;后勤工作人员(联络员)负责协助监测人员完成监测工作。

三、质量监测的内容、对象、监测时间

(一)监测内容

2017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学科领域为物理、地理、生物、政治。

(二)监测对象

1、学生对象

监测目标群体为我校16-17学年度第二学期的八年级学生。

2、教师对象

八年级科任教师及班主任(岑华得、叶伟才、梁泽才、林亦盛)。

现任校长陈春。

(三)监测时间

2017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时间为2017年5月25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四)准备工作

1、做好师生的宣传与教育

在监测年级(即本学年八年级)全体学生中宣传国家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的意义,并组织监测年级学生及全体教师在正式测试前观看视频《国家基础教育质量监测测试现场操作程序和规范》,以帮助师生们认识其重要性,认识到被抽测师生的光荣责任,应积极、认真、如实填答测试卷和问卷。

校长只需填答校长问卷。监测年级监测科目所有教师及班主任均需要参加填答问卷。

身兼两职的教师须分别填答两份问卷。

2、提前做好测试当天教学秩序的调整安排

教导处提前做好测试当天校内教学调整的安排,做到既不影响其他学生正常上课,又能保证国家监测工作的顺利进行,要确保测试组织过程中的学生安全问题,以及监测工具的保密问题。

3、校内公示栏设置

在学校宣传栏设置“2017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公示栏”,公示测试时间、举报电话,学生检录后公示测试学生名单等。

4、学生测试教室安排

①学生测试教室设在多媒体室。保证单人单桌,课桌右上角依次贴座位号。

② 测试教室保证通风良好、光照充足,测试前进行清扫,做到地面、墙壁和室内外无杂物、纸屑或与测试学科相关的文字材料等,清空课桌抽屉,课桌之间要保持适当距离,避免测试生互相干扰。

③ 测试教室外5米处画警戒线。

④ 避免测试教室受其它教室影响,排除测试教室噪音干扰。

5、教师及校长填答问卷场所设置

① 教师填答问卷场所设在会议室。

② 校长在校长办公室填答问卷。

③ 填答问卷场所应保证安全,避免干扰。

四、工作流程

为保障监测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遂溪县2017年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我校将严格遂溪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制定的2017年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整个工作流程进行:

五、保障措施

(一)成立港门初中监测办公室

组  长:  (协助上级领导抓好监测全面工作);

主  监:  (组织协调相关工作人员,落实各项要求,开展测试工作)

副主监:    (协助主监组织开展测试工作;当主监填写问卷时,负责学校测试组织工作)

保密员:    (对监测工具的保管保密,负责监测工具的接收、押运,做到人不离卷,卷不离人)。

(二)经费和人员保障

根据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的需要安排相应经费,学校办公室、教务处等部门全力以赴,以保障监测工作的顺序开展。

(三)监督保障

1、举报电话

为了保证测试的严肃公正,家长和教师、学生对监测中的违纪舞弊行为要进行监督和举报。

举报电话:

2、严肃处理违纪舞弊事件。测试的目的是为了取得有代表性的、真实的数据,为教育决策服务。监测过程中出现的各种违纪舞弊事件,都将影响监测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影响数据的客观和真实性。测试结束后,对在监测中出现的各种违纪舞弊事件,不管是谁,都要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将事件和损失上报,并追究相关人的责任。

(四)监测工作人员守则

1、严格履行相应岗位的监测工作人员职责,遵照《监测实施现场的程序与要求》,完成测试准备与组织工作。

2、集中精力、忠于职守,不吸烟、不阅读书报、不谈笑、不抄题、不做题、不念题、不解释试题、不查看测试生答题情况、不做与监测无关的事情。

3、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带出、传出、复制或留存测试(问)卷,破坏监测工具的保密原则。

4、不得提前或拖延测试时间。

5、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进入测试教室。

遂溪县港门初中

2017年3月30日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441d4a020875f46527d3240c844769eae109a3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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