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履行
《盘锦金远宝兴·狮城开发建设协议书》的请示
大洼县人民政府:
由于我公司在城南新区已经取得土地证的规划情况:总占地面积为: m2。总建筑面积为: m2,综合容积率1.83,建筑密度18.6%,绿化率35%。其中住宅建筑: m2,套;商业m2,套(不包括商业综合体)。具体规划指标详见《金远宝兴·狮城一期整体规划主要指标》。
在办理项目的前期手续及其它工作中,及涉到北京金远集团与政府签定的《盘锦金远宝兴·狮城开发建设协议书》继续有效,直至项目结束为止。特此请示。
盘锦金远宝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20日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43ac3c86e009581b6ad9eb5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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