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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有限公司合同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同档案管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各业务单元的合同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的合同档案是公司在业务经营中形成的涉及各种协议、合同文本(不包含劳动合同)的资料总和,其构成包括意向书、合同正本,以及有关合同修改补充、转让、变更、解除、协调、终止等方面的材料。
第四条 公司合同档案应按时向档案主管部门进行归档信息报备,并按“谁产生,谁保管”的原则进行合同资料的实物管理。
第二章 合同档案的收集归档
第五条 归档范围
所有以公司名义签订的涉及各种协议、合同的资料总和都必须及时归档,个人不能擅自留存。
第六条 归档要求
(一)凡属于归档范围的合同,要按规定定期向公司档案主管部门进行归档信息报备,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据为已有,更不得随意损坏或转送他人。
(二)归档合同材料要求字迹清楚、耐久、准确,合同文本必须是原件,附件齐全。
(三)归档的合同要保持干净、整齐、无破损。
(四)归档的合同应当同时扫描电子版归档。
第七条 归档时间
合同签订方加盖公章生效后,不迟于次季度进行档案归档整理并向公司档案主管部门进行归档信息报备。
第八条 归档手续
在OA系统中提交的合同审核的会签单需流转到部门兼职档案员,部门兼职档案员收到合同原件后,按时向公司档案主管部门进行归档信息报备。
通过书面文件报批的合同,报批部门需在审批通过并合同签署完成后,按时向公司档案主管部门进行归档信息报备。
第三章 合同档案的整理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431b0a8e591b6bd97f192279168884868662b8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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