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疗设备购置程序

发布时间:2018-06-30 19:24:52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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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购置计划的形成   

1.科室根据学科发展需要,于每年年底填写下一年需引进或更新换代的《万元以上仪器设备申请论证表》,在规定时间报送设备科。   

2.设备科对各科室设备购置的申请进行初审、汇总,提交医院器械管理委员会审议论证,根据论证情况及医院本年度经费预算,编制当年设备、器材拟购置计划,经院办公会审议通过、院首长批准后成为正式的院年度医用设备采购计划预算。  

3.对全军统一招标的进口医疗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按期上报相关申请和论证报告,经校器管会、办公会、党委会论证审议通过后形成正式的院年度大型医用设备采购计划预算。   

4.未列入年度采购计划的项目,科室需要临时增购的医用仪器设备,单价在一万元以下的,由使用科室向设备科提出申请,设备科定期汇总后向教部报批后执行。对于单价在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由使用科室填写《万元以上仪器设备申请论证表》并报送设备科,设备科定期汇总后提交医院器械管理委员会审议论证,根据论证情况,拟定“临时增购医用仪器设备”呈批报告,经院办公会审议通过、院首长批准后增列入当年年度采购计划预算。   

5.对应急、特殊情况下医用设备的采购,可不受上述程序限制,由设备科根据申购科室的申请、设备科调查论证形成方案,报部、院领导批准后组织购置。   

二、购置程序的组织   

1.全军统一招标的进口医疗设备 组织相关使用科室专家按时参加全军统一招标的进口医疗设备计划汇审会和评审会,认真落实全军医疗设备招标采购评审结果。   

2.对院内自购设备   

对“年度医用设备采购计划预算”内的设备,根据医用仪器设备的具体情况采用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和询价等方式进行采购。除邀请招标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组织采购外,其余采购方式可采用分级谈判组织。 邀请招标:详见“医疗器械购置管理办法”和“医疗器械邀请招标组织程序”。   

竞争性谈判等其它方式采购:采购方式选择的依据和组织详见“医用设备购置管理办法”。同时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可采取下述分级谈判组织。   

一级谈判:谈判小组成员主要包括机关(纪委、教部)、设备科、使用科室、专家和工程技术人员等。主要任务为:对单价在10万元以下的设备进行论证、选型、配置确认和商务谈判。   

二级谈判:谈判小组成员主要包括教部领导、机关人员(纪委、教部)、设备科、使用科室、专家和工程技术人员等。主要任务为:对一级谈判提交的、单价在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设备进行进行论证、选型、配置确认和商务谈判。   

三级谈判:谈判小组成员主要包括院首长、教部领导、机关人员(纪委、教部)、设备、使用科室、专家和工程技术人员等。主要任务为:对50万元以上的设备进行进行论证、选型、配置确认和商务谈判。 各级招谈判的组织实施,设备科应以书面的形式向教部报批,经批准后应提前三天通知谈判小组成员,并提供相关谈判资料。   

三、合同签署   

以上采购程序完成后,设备科以呈批件形式逐级报批,经院、部首长批准后组织合同签署,并迅速完成报关、减免税等手续。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409094fadd3383c4ba4cd2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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