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综合安全大检查情况和处理决定的通报
根据工作需要和中心工作要求,中心组成联合检查组于6月27、28日对引进餐厅(档口)进行了综合安全检查,现将检查情况和处理决定通报如下:
通过检查发现:多数引进餐厅(档口)存在应急预案缺失,基础工作不扎实,用工管理不到位,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不细致。部分引进餐厅(档口)无证照经营,索证索票不全,等。
根据检查的情况依据《饮食服务中心食堂检查处理办法》对相关引进餐厅(档口)处罚如下:
一,清真餐厅
牛肉检疫票过期,罚款300元,洗消记录不全,罚款10元,无留样记录,罚款50元。无晨检记录,罚款20元,合计:380元整。
二、西苑餐厅
留样记录不规范,罚款50元,生熟混放,罚款10元,晨检记录不规范,罚款10元,合计:70元整。
三、金园餐厅
冰箱混放,罚款10元,洗涤池混用,罚款10元,留样记录不规范,罚款20元,合计:40元整。
四、竹园餐厅
青豆(灌装)无证,罚款300元,留样记录不规范,罚款50元,合计:350元整。
五、中快餐厅
小米姑娘馅料无索证索票,罚款300元,洗涤池混用,罚款10元,晨检记录不实,罚款10元,合计:320元整。
六、圣品苏汇
马铃薯淀粉无资质证明,罚款300元,留样记录不规范,罚款50元,洗消记录不规范,罚款10元,合计360元整。
七、韩江餐厅
晨检记录不规范,罚款10元,原料存放违规,罚款10元,合计:20元整。
希望各引进餐厅(档口)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对待,积极整改,中心将适时对整改的进度和效果进行监督检查,根据监督检查的情况依据相关规定作出进一步处理。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3fb462f658eef8c75fbfc77da26925c52dc591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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