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韩山师范学院体育教育专业学生基本功大赛
各 项 目 比 赛 细 则
韩山师范学院体育系 201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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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韩山师范学院体育教育专业学生基本功大赛
运动技能类田径项目比赛细则
一、竞赛项目跳高
(一)、比赛执行由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2010-2011年田径竞赛规则》。 (二)、跳高比赛细则
1、各班参赛运动员为男子3人、女子1人,比赛前在第一次组委会会议上由组委会抽签确定参赛名单。
2、起跳高度男子140厘米,女子110厘米;横杆递升高度为3厘米/次。
3、跳高比赛成绩以全体参加队员所跳高度总和为该队成绩,按成绩确定名次,并分别以30、27、24、21、20、19、18、17、计名次分。 4、出现成绩相等时,按并列名次相等的得分之和各队均分。 二、竞赛项目:4×400m接力
(一)、比赛执行由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2010-2011年田径竞赛规则》。 (二)、4×400m接力比赛细则
1、4×400m接力为男、女生混合队(3男1女),女生跑第一棒。比赛前在第一次组委会会议上由组委会抽签确定参赛名单。 2、出现成绩相等时,按并列名次相等的得分之和各队均分。
3、接力跑为一个赛次,按比赛成绩排定名次,根据名次分别以30、27、24、21、20、19、18、17、16计分。 4、各队棒次表于比赛前一天交大会竞赛部。
三、田径竞赛的各队成绩按:跳高(名次分)+4×400米接力(名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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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名次,并分别以60、56、52、48、46、44、42、40计名次分进行排名。
2012韩山师范学院体育教育专业学生基本功大赛
运动技能类体操项目比赛细则
一、竞赛项目:广播体操《放飞理想》,比赛时播放音乐(口令版) 1、各班级全体学生均参加广播体操比赛。广播体操比赛评分标准(见附表1)。
2、具体参赛顺序在第一次组委会会议上由组委会抽签确定 3、广播体操比赛按10分制评分。
4、广播体操比赛按成绩确定名次,并分别以20、18、16、14、13、12、11、10、计名次分。 二、附表1
广播操比赛评分标准
(一)广播体操比赛按10分制评分,扣分最小单位为0.10分。 (二)广播体操比赛评分方法:
1、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取中间分的平均值为该参赛队的得分,再减去裁判长扣分,即为该参赛队的最后得分。
2、裁判员公平示分,由裁判长当场宣布参赛队的最后得分。 (三)广播体操比赛扣分标准:
1、每节操中,每人次出现动作方向错误一次,扣0.2分; 2、每节操中,每人次出现动作不到位一次,扣至0.2分; 3、每节操中,每人次出现明显动作错误一次,扣至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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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每人整节操出现错误,扣0.5分;
5、以上扣分均按每个人、每节操所出现的错误累计相加。 (四)裁判长扣分
1、各代表队以班级总人数为准,每多1人或少1人扣0.5分。伤病者必须出具医生证明。
2、 参赛队进退拖延时间,拖延5秒钟扣0.1分,依此类推。 3、 比赛时掉物或装束散落,每出现一次扣0.2分。 (五)、比赛要求
广播体操比赛全队服装统一,队形按可以自编。 三、竞赛项目:一分钟跳绳
1、各代表队参赛人数为5人,比赛前在第一次组委会会议上由组委会抽签确定参赛名单
2、按一分钟内每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