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公务员纪律惩戒有关问题的通知
作者:;
作者机构:;
来源:廉政瞭望
ISSN:1671-8690
年:1999
卷:000
期:001
页码:P.8-8
页数:1
中图分类:D922.11
正文语种:CHI
关键词:国家公务员;行政处分;人民利益;处理意见;司法机关;解决办法;纪律;刑事责任;不良后果;情节
摘要:最近,各地、各部门反映,在执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有关纪律惩戒规定中,遇到一些难于把握的具体问题,询问解决办法。经研究,对有关问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一、关于行政处分问题(一)对于违反纪律的国家公务员。应当根据其错误性质,情节轻重,危害大小,区别情况作出处理。1、违纪情节轻微且未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批评教育,免予行政处分;2、违纪情节较重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一定损失或不良后果的,给予记大过以下处分;3、违纪情节严重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后果的,给予降级以上处分;4、对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二)国家公务员在执行公务中违反纪律造成严重后果,主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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