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派车及车辆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8-06-29 20:57:16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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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征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

公司派车/车辆管理规定

1 目的 

1.1 为了方便公司外出办事及提高派车用车的效率,同时规范目前公司车辆使用紧张的情况,现制定如下派车及车辆管理规定

2 适用范围:

2.1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中心及各区域分公司

3 派车程序

3.1 部门实际需要派车的,部门需要提前一天填写《派车申请单》,详细填写用车时间,用车事由,目的地,随行人员;提货的须填写对方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详细地址,货物件数等信息,交付提货凭证,提货费用等,司机对所提货的数量负责,丢失的须赔偿。

3.2 《用车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送至行政部审核后,方可派车。若当天时间内用车必须提前1小时提出申请,申请获批后方可用车。

3.2 申请必须要以书面表格形式(用正楷填写,见附件),以手工或电邮方式传递给行政部。(不受理电话申请)

3.3 行政部公室接受用车申请时间:周一至周六:08:00 11:30 & 13:00 17:30

3.4 用车人需准时或提前在相应地点等车,若错过时间,需自行解决交通问题。

3.5 特殊情况须更改批准后的申请单内容要提供充足理由,并在用车时间前两小时通知行政部,由行政部视车辆使用情况而定。

3.6  车辆安排应以公事为先。先申请先安排为基本原则。

3.7  派车由行政部统一安排,公司其它部门人员禁止与司机单独联络派车。

3.8 公司主管及以上人员,财务涉及现金提取与开票员工,工程管理中心员工到项目部或其它紧急与特殊事项用车的,方可申请公务车,其它人员外出乘坐公交车,凭票报销。各中心负责人负履行监管责任。

3.9 往返机场或高铁,火车站的人员,须自行乘坐机场大巴等交通工具,不得申请公司车辆接送(客人除外)

3.10 市外用车的,须提前1小时申请,并经人事中心总监签批;公司不够需要申请外车的,亦须人事中心总监审批。人事中心总监不在岗时由行政经理代理。但日常车辆安排由行政经理负责或指派车队队长。

3.11 除特殊情况或紧急情况外,《用车申请单》必须提前4小时呈送行政部,车队长或行政经理根据用车申请的先后顺序并结合事情的紧急程度调度,合理规划行车路线,合理使用车辆。凡是未提前申请的,本次用车不享有使用权或优先使用权。车队长出车须行政经理或人事中心总监批准。

3.12 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换车辆或司机出车。《用车申请单》上“司机”栏须驾驶员亲自签名。

3.13 若专职司机人手不够,需非专职司机驾驶的,须经人事中心总监签批《用车申请单》、任何驾驶员必须具备相应的驾驶资质并随身携带相关证件。

3.14 严禁公车私用,用车过程中出现假公济私行为者,集团将追究司机及当事人责任;因私车用车的,须报总裁批准。

3.15 用车人提前预约好单位或个人,资料准备齐全,以提高办事效率与车辆使用率,人事中心每月进行车辆使用单位与人员用车频率与时数统计分析,对浪费资源者将严厉问责。

4 安全检查规定

4.1 所有执行长途运输任务的车辆,出车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

4.2 长途运输是指目的地在中山市区以外的地区

4.3 安全检查方式

4.3.1 公司司机负责对使用车辆、证件及装备进行检查,也可采取驾驶员对车辆、证件

及装备进行自检和互检;

4.4 安全检查内容

4.4.1 检查登记车辆里程表示数及检查随车证件是否齐全;

4.4.2 检查发动机机油尺的机油液面高度是否符合规定;

4.4.3 检查发动机附水箱冷却水液面高度是否符合规定;

4.4.4 检查灯光、雨刮器、后视镜、货柜门锁是否齐全有效;

4.4.5 检查是否有漏水、漏油、漏电、漏气的四漏现象;

4.4.6 检查轮胎、备胎气压是否正常,备胎架是否牢固;

4.4.7 检查车容车貌是否卫生、放大号是否清晰。

4.4.8 未经安全检查就擅自出车的驾驶员,情节轻微书面警告,严重的小过及大过处理,特殊特别严重开除处理

4.5 安全行车管理规定

4.5.1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规定条例》及有关法规的规定执行,违者依法严肃查处;

4.5.2 无特殊情况,严禁夜间行车

4.5.3 严禁以盈利为目的私自承运货物和未经公司许可干私活,违者按4.4.8条处理

4.5.4 严禁超速,超载,超员等交通禁止的行为,违者按4.4.8条处理

4.6 车辆维修管理

4.6.1 公司车辆维修时必须到公司指定的维修厂维修

4.7 车辆停放管理

4.7.1 所有车辆应在指定的停车场地整齐、有序停放;

4.7.2 规定停车场地

4.7.3 严禁在厂区交通要道,消防通道、坡道及卸货平台前停车

4.7.4 违反车辆停放规定的,费用自己承担

4.8 车证管理

4.8.1 行政部公室负责公司的车证管理工作;

4.8.2 遗失车辆证件,补办费用由当事人负责

4.8.3 因个人原因造成的交通违章扣证,后果自负

4.9 安全事故管理

4.9.1 发生事故后,当事人应及时向行政部公室报告;

4.9.2 行政部公室接到报告后,应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尽快到事故现场进行处理;

4.9.3 在事故调处期间,当事人应无条件配合行政部公室搞好事故调处工作和善后处理工作;

4.9.4 在事故结案后一周内,行政部公室组织召开公司安委会,对事故进行分析,并依据公司有关规定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理;

4.9.5 行政部公室负责做好事故损失的保险索赔工作。

4.9.6 一年之内发生二次负主要责任以上(含主要责任)的一般事故的

驾驶员,一律作解雇处理。

5 司机的岗位工作职责和工作规范

5.1 公司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

5.2 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5.3 司机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5.4 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5.5 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负责人,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违者费用不予报销。

5.6 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钥匙及行驶证交给管理人员。不准私自用车。

5.7 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5.8 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5.9 司机酒后驾车或私自用车造成的一切违章或交通事故后果均由司机本人承担,并给予行政处罚。

5.10 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追尾、争道、赛车等)。对于旁人包括公司领导的指令,司机认为不能做到的,可以提出异议,请求变更指令。行车途中如发生交通事故,能适用快速处理的,应采用快速处理方式解决;如必须现场处理,应当立即报警待处,不得逃离现场。如因违反交通规则而发生事故的,司机应承担全部后果和责任。

5.11 司机因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不予报销。违章造成事故的由当事司机承担责任和后果。

5.12 车内不准吸烟。本公司员工在车内吸烟时,应当即有礼貌地制止;公司外的客人在车内吸烟时,可婉转告知本公司陪同人,但不能直接制止。

5.13 司机对乘车人要热情、礼貌,说话应文明。车内客人谈话时,除非客人主动搭话,不准随便插嘴。

5.14 公司用车时,要准时出车,不得误点。出车后,按要求作好行车记录,详细记录行车时间、里程、起始地、乘坐人姓名、事由等,并由乘坐人签字确认(如仅有公司外客人乘坐,由安排人员签字)

5.15 上班时间内司机未被派出车的,应随时在司机室等候出车。不准随便乱窜其他办公室。有要事确需离开司机室时,要告知管理人员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出车外出回来,应立即到管理人员处报到。

5.16 司机对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上级领导反映。

5.17 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管理人员,并说明原因。

5.18 公司每月给予司机的公司内部短号。任何时候,司机必须随身携带手机。对公司领导或管理人员的呼叫,应立即应答。情况特殊确实不能应答的,事后一定要说明原因。

5.19 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其他人驾驶;如公司领导批准同意将车交给其他驾驶员驾驶,当事司机应负责检查借车人是否具有合法的驾驶资格(包括驾照有效期、车型及驾照真实性);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或练习开车;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车辆学开车。

5.20 由行政部公室每年负责对司机进行考核,将考核等级作为下一年调整岗位工资的依据之一。对于工作勤奋、遵守制度、表现突出的,可视具体情况给予嘉奖、记功、晋级等奖励;对工作怠慢、违反制度、发生事故者,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记过、降级直至除名处理。

5.21 费用报销:司机所有因公费用(停车费、过路费、加油、修理等等)必须以正式有效凭证作为报销凭证,由驾驶员整理粘贴报销凭证后交管理人员审核签字,再交行政经理签字,方可报销。原则上一周报销一次。每月末汇报当月报销情况,以及停车费、过路费使用人。

5.22 违反本管理规定第一、二、三、四条款,用车保养不当,予以口头警告处分,两次以上书面警告处分。因保养不当造成重大事故的,另外承担相应责任和后果。

5.23 违反本管理规定第八、九、十三、十四、十五、十六条款,出车违规,予以口头警告处分,两次以上书面警告处分,因保养不当造成重大事故的,另外承担相应责任和后果。

6. 车辆进出公司

6.1 车辆出厂必须接受保安检查,核对人员及《物品/物料放行条》与车上实载物品的数量,规格型号是否一致,确认无误后方可放行。

6.2 集团保安须严格按照人事中西签批的《用车申请单》放行,并在《用车申请单》上记录车辆进出厂时间及里程表的公里数,当班保安应在《用车申请单》签名确认。

6.3 下班后无人事中心签批《用车申请单》,须由保安致电审批人确认,次日补签。

6.4 遇到特殊情况,车辆不能如期返厂须开出厂过夜的,须经人事中心总监或行政经理确认同意方可。

6.5 车辆进入厂区须整齐齐头停放在规定位置,熄火,拔下车钥匙并拉上手刹,关好车窗,锁好车门。

6.6 司机回厂后必须将车辆钥匙放保安室,粤通卡交前台统一保管。若前台已下班则交到保安室,由保安室次日傻上班第一时间交到前台。

6.7 载货车辆回厂后须立即通知仓库卸货。

7 车辆年检,年票及保险管理

7.1 车辆年检,年票,保险,环保认证,违章等由车队长负责

7.2 司机须妥善保管所有车辆的单,证,卡;包括行驶证,年检与保险标志等相关资料

8 加油卡及粤通卡管理

8.1 车辆加油必须到集团指定的中石化油站凭加油卡加油。不得现金操作。如在中石化加油卡不能使用的地区加油,或其它情况的现金加油。须先请示人事中心行政经理或总监,须同意后方可

8.2 司机加油时必须索要加油记录小票,同时须在加油登记本上记录加油时间,加油金额,加油卡余额,加油时车辆里程数,并签上加油人的姓名。各车辆驾驶员负责本车油耗分析。

8.3 加油车为专车使用,随车携带。加油卡余额接近1000元时,司机应复印好加油登记表,做出油耗分析,呈人事中心行政部充值审批。

8.4 车辆保养或维修时,必须将行驶证与加油卡送前台保管。

8.5 粤通卡为车辆公用,在车辆走高速时作为路桥费借记卡,司机若有需要,凭《用车申请单》到前台登记领取,返厂后归还前台。

9 费用及单据管理

9.1 人事中心行政部须建立车辆油耗台账,每次加油卡充值须进行油耗分析

9.2 人事中心行政部须建立车辆维修保养记录台账。

9.3 人事中心须每月,每个季度进行车辆各项费用统计与分析,形成报告。

9.4 保安每天9:00前将昨日《用车申请单》交到前台输入电脑,并分类存放保管,以便查找。

9.5 因车需要报销差旅费的,凭《用车申请单》红联作为报销依据。

9.6 餐费,洗车费等费用及加班申请单等须在1星期内递交审批,超过1周的不予受理。

9.7 员工接送按照单次加班1小时核算。

10 公司业务的私家车管理

10.1 经常用于公司业务的员工,按照车辆排量,出差频率等因素综合考虑,给于月度包干邮费补助,补助标准由公司同员工商定。

10.2 偶尔用于公司业务的员工(仅限于公司无车辆安排),可使用自有车辆外出公干。由用车人填写《私家车公用申请单》,经本人上级主管审批,交行政经理签名后递总裁办备案,并由当班保安登记车辆出入时间及来回里程。以单位油耗为标准,按照行驶里程的两倍给于补贴,可用加油票填单报销(以其他发票替代的,须开具“广东长征电气工程有限公司”),报销时附上《私车公用申请单》。路桥费实报实销。违章自负。员工若利用驾车外出期间办理私事,将取消当次补贴及路桥费报销,并另于应补金额的双倍处罚。

10.3 私车公用费用报销每月集中报销一次,行政须做好费用统计分析,总裁办做好周期备案。

11 附表

《用车申请单》

《私车公用申请单》《私家车统计表》《司机责任书》

附加说明:

本制度由集团人力中心行政部归口解释

本制度起草人: 赵帆

本制度审定人:

本制度批准人:

本制度经审核批准后,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本制度在公司公告栏发布,本制度版权属于长征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加盖本公司受控章后,为受控文件,任何人不得私自复制或转借他人。

更改记录

(签名在原版文件上)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3b2728a9852458fb760b56d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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