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交通厅、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国道212线南充至阆中界一级公路经营性收费公路项目立项的批复
【法规类别】财政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川交计[2000]207号
【发布部门】四川省交通厅四川省物价局
【发布日期】2000.12.04
【实施日期】2000.12.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四川省交通厅、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国道212线南充
至阆中界一级公路经营性收费公路项目立项的批复
(川交计[2000]207号 二000年十二月四日)
南充市交通局、物价局:
你们《关于国道212线南充至阆中界一级公路申请收费经营公路立项的请示》(南市交科工(2000)75号)收悉。经研究并以川交计(2000)168号文请示省政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国道212线南充至阆中界一级公路经营性收费公路项目立项的复函》(川办函(2000)252号)精神,现批复如下:
一、国道212线南充至阆中界一级公路改造项目,起于南充市顺庆区,经西充、南部,止于南部县与阆中市交界处界牌垭,全长125公里(其中,顺庆23KM、西充48KM、南部54KM),分别经省计委川计(1995)交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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