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速裁程序与刑事简易程序之比较

发布时间:2020-08-05 06:33:39   来源:文档文库   
字号:

刑事案件速裁程序与刑事简易程序之比较

苏喜民*李玉川**

【期刊名称】中国检察官

【年(),期】2014(000)017

【总页数】2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的决定》。这就意味着在原有的刑事普通程序、刑事简易程序的基础之上新增加了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本文就刑事简易程序与速裁程序的异同进行比较研究。

一、刑事简易程序与速裁程序的共同点

(一)均体现了公正和效率并重的理念

公正是司法工作的底线,一切司法程序都是为了司法公正而设计。没有了司法公正,一切都无从谈起。我们在完成一项经济活动时除了要考虑它的时间成本以外,还要考虑其它成本。如果只考虑在短时间内完成一项经济活动,而不考虑所付出的其它成本和代价,就谈不上效率。这就是经济学上的效率概念,用在司法活动中就是司法效率。司法效率主要是通过合理设计诉讼程序和优化配置司法资源,来达到最佳的诉讼效果。司法效率对检察工作的意义更加深远。在刑事诉讼中,无论是被害人、自诉人还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从切身利益出发,都有一个基本需求:希望能尽快从讼累中解脱出来,及早获得正义,因为迟来的正义为非正义。简易程序在保障当事人基本诉讼权利的基础上,通过简化程序,使案件得到及时处理,满足当事人的需求。在这一点上,简易程序有利于提高审判效率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使刑事审判的两大基本价值目标——公正与效率得到合理的平衡与兼顾。对轻微刑事案件实行速裁程序,既体现了实体公正又彰显了程序公正,节省了大量司法资源,提高了审理刑事案件的质量与效率。这两个程序都使效率和节约司法成本的理念得到有效彰显。

(二)均体现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理念

尊重和保障人权是我国《宪法》确定的一项重要原则,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第2条增加了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的规定,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尊重和保障人权是检察机关和检察官的宪法义务和道德责任。保障人权是贯穿法律监督职能始终的目标之一,严格执行法定程序,通过诉讼程序保障人权,是检察机关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基本途径和着力点。简易程序和速裁程序比较普通程序而言,尽管简化了一些繁琐的程序,但是并没有简化对被告人和被害人权益的保护,比如告知被告人聘请律师和被害人委托诉讼代理人等情形,以及在庭审中的一些权利,特别是被告人最后陈述权利的保障,在这两个程序中都得到了应有的体现。这足以说明,在简易程序和速裁程序中都特别注重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3937713e31687e21af45b307e87101f69e31fba3.html

《刑事案件速裁程序与刑事简易程序之比较.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