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各省市异地高考方案细则
截至目前已公布省份:北京、上海、广东、天津、重庆、黑龙江、吉林、辽宁、江苏、浙江、安徽、江西、福建、广西、湖南、山东、新疆、河北、陕西、河南、云南、湖北、甘肃、贵州、四川;未公布省份:西藏、海南、内蒙古、山西、青海和宁夏。北京、广东方案则采用过渡和渐近的方式。>>>>省区市实施时间
条件
2013年(过符合条件的外地户籍学生2013年开始可以参加中职考试录取,2014年开
北京
渡方案始可以参加高职考试录取。大学本科部分的录取则尚未公布放开的时间表。天津
家长要有合法稳定职业、住所并依法纳税、上缴社保,且随迁子女就学达一定年限。
要求考生在流入地具有两年高中学籍,家长也不需要提供社保证明。按河
河北
2013年北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等部门制定的方案,随迁子女在河北省参加中考,享
受与当地常住户籍人口子女同等待遇。2013年暂不
高考报名仍限定为常住户籍在本省。外省籍考生因工作或学习需要申请借
山西实施异地高考
考,须经户籍所在地省级招办同意后,方可在本省办理借考手续参加考试
政策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
2013年2013年
充分考虑“三大准入条件”:有工作、住房、保险;另一个标准是“城市发展
需要这个行业和群体”。
在辽宁省高中阶段有三年学籍,并有完整学习经历。父母在辽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考生在吉林省普通高中阶段有完整学习经历;其父母在该省有合法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参加社会保险3年以上。
持有上海居住证A证的来沪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上海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并完成高中阶段完整学习经历,可在当地报考。
从2013起,凡在江苏省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并有完整的普通高中学习经历,
2013年满足本省学籍、高中连读三年、有稳定住所三个条件的考生可就近报考。2014年
江苏
2013年其监护人在江苏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随迁子女,
均可在江苏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和本科、专科层次录取。2013年
考生取得在该省完整的高中阶段连续学习经历和学籍,符合该省高考报名的其它条件。
浙江安徽福建
2013年唯一要求“高中阶段完整学籍”。2014年有三年完整学习经历的非户籍考生。
>>>>江西山东
在江西高中阶段具有一年以上学习经历并取得学籍,系已知条件门槛最低
2014年
方案。2014年
凡在山东省高中段有完整学习经历的非户籍考生均可在山东就地(所就学的高中段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高考,并与山东省考生享受同等的录取政策凡在河南省就业的非就业地户籍人员子女,父母一方有合法职业和稳定住
所(含租赁)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在学籍所在地参加升学考试,并与当地
河南2013年户籍考生享受同等待遇:初中应届毕业生参加中考,须具有流入地正式学
籍;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参加高考,须具有当地学校正式学籍。
凡在湖北省参加高考报名的外省户籍随迁子女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