煮竹席偷换概念

发布时间:2012-03-15 18:52:27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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煮竹席。

从前有个北方人到南方去,南方人请他吃笋。北方人没有吃过,觉得味道很鲜美,问:这是什么?南方人回答:是笋,长起来就是竹子。北方人回到家里看见了竹席,忽然想到竹子既然是笋长起来的,竹席大概也能吃,就把竹席切碎了煮,煮来煮去煮不熟。他恼了,跟妻子说:南方人真滑头,专门戏弄人!

尽管竹是由笋长成的,但它们是两个不同的发展阶段,有质的不同,是两个概念。北方人在这里所犯的思考上的错误是将竹、笋两个概念搞混淆了。

打牌人的狡辩。打牌人的狡辩

某人到外地出差,住进一家旅馆。半夜,他被一群打牌人的哄笑

惊醒。他善意地对打牌人说:

十二点了,你们该休息了!

你睡你的,管我们不着。一个打牌人说。

你们这样大声吵闹,影响别人休息。某人继续劝说。

影响别人,又不影响你。

这是公共场所,应该注意点。某人还是耐心劝说。

这是公共场所,又不是你的家,要你管什么闲事!打牌人吵

闹得更厉害了。

同学们能否指出,打牌人的答话除了有违公共道德,在逻辑上有

什么错误。。

老宋说:你们这样大吵大闹,影响别人休息,这话中的别人,显然是相对打牌人而言的,是指除打牌人以外的其他人(包括老宋自己在内)。但打牌人却回答说:影响别人,又不影响你(你叨咕什么?),故意把别人相对于(即老宋)而言,使别人排除了,从而随意曲解老宋所说的别人这一语词的涵义。

老宋说这是公共场所,应该注意点,这意思也是很明确的。他是想强调这是公共场所,要求打牌人尊重公共场所的秩序、规则,不要妨碍别人。但打牌人却回答说:这是公共场所,又不是你的家,要你管什么闲事。他们又故意把老宋也享有 “公公场所的宁静环境这一权利排除在外,强调为不是你的家(你管不了)。

照原样。《韩非子》里说,郑县有一位姓卜的,他常常在外胡混。有一天,他的裤子破了一个洞,就买了新布,回家让妻子为他作一条新的裤子。妻子问他如何做,他回答说照原样。于是他妻子把裤子照原来的样式做好后,照样在裤子原来的地方剪了一个同样的洞。这当然是一个笑话,但从逻辑的角度来说,无论他的妻子是有意还是无意,她都违反了同一律。原样在其丈夫的含义是指原来样式的、尺寸的裤子而绝不是带有那个破洞的原样。

同一律要求概念、判断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保持自身同一,但并不认为事物和思维是一成不变的。同一律所要求的只是有条件的、相对的确定性,并不否认思维对象的发展变化

偷换概念是将一些看起来似一样的概念进行偷换,实际上改变了概念的修饰语、适用范围、所指对象等具体内涵

在概念上玩弄游戏,这是诡辩者惯用的手段。只要我们澄清概念,正确地解释概念,明确其内涵与外延,就足以堵住诡辩者的口。

举个例子:

种类型的诡辩就属于偷换概念,它是利用所归纳出时间的重复性来达到目的的,数学上称为套袋式原理

释义:

偷换概念是将一些看起来似乎一样的概念进行偷换,实际上改变了概念的修饰语、适用范围、所指对象等具体内涵。

在概念上玩弄游戏,这是诡辩者惯用的手段。只要我们澄清概念,正确地解释概念,明确其内涵与外延,就足以堵住诡辩者的口。

二、举例:

给您讲个小故事吧:某甲,好吃懒做,却善于狡辩。一天,某乙调侃甲:你整日游手好闲,好吃懒做,怎么致富、娶妻?甲狡辩曰:懒人自有懒福!难道你不知道吗,中国人民都是勤苦的,我是中国人民,我怎么会懒呢?乙瞠目结舌、哑口无言。

[分析]很显然,上述故事中的乙对甲的狡辩之所以无言以对,是因为乙不知道如何来揭穿甲的偷换概念的逻辑错误。

其实,在句子中国人民都是勤劳的中的中国人民是一个集体概念,它并不是确指某一个中国人,而是全体中国人民的共性。而在我是中国人民这句中的中国人民,它是一个个体概念,即我是中国人民当中的一员的意思。虽然上述两句话中都有词语中国人民,但它们的意思却是不一样的。这就是逻辑学上所谓的偷换概念,也叫混淆概念。

有个富翁,左邻是铜匠,右邻是铁匠,成天丁丁冬冬吵得厉害。富翁特备一桌酒席请他们搬家,左右邻舍都答应了。
  两家都搬了家之后,丁丁冬冬还是照旧。原来是左边搬到了右边,右边搬到了左边。
  富翁所说的"搬家"是指搬到一定距离之外的意思,可照字面讲,只要把住处挪动一下就是搬家。邻居就利用这一点巧妙地整治了富翁。
  偷换概念是诡辩者最常见的一种诡辩伎俩,其主要手法有:

(1)利用多义同混淆不同的概念概念是要用语词去表达的,由于有些语词具有多义性,因此,这些语词就可以用来表达不同的概念。
2)混淆集合与非集合概念。

例如,一个青年在逛公园时,将公园里的栏杆给搞坏了。公园管理人员要他赔偿,这青年反问道:"为什么要我赔?"管理人员说:"损坏人民的财产就应该赔!"
  青年振振有词说:"我是人民中一员,人民财产有我一份,用不着赔,我那份不要了!"
  这个青年就是混淆集合概念和非集合概念进行诡辩。
  因为,"人民财产"是一个集合概念,是不可分割的整体,而这个青年却故意把它当成非集合概念,认为自己可以任意支配其中的一份,因而以此来逃避赔偿的责任。如果分不清集合概念和非集合概念,对这样的诡辩还真不好对付呢?

下面是列车上的一个小镜头:

一列火车进站了。有个小伙子抢先上了火车,一看,座无虚席。他就厚着脸皮硬往一位老大爷身边挤座儿。老大爷不高兴了,说:小伙子,别硬坐了,座位已经满了。小伙子嘻皮笑脸地说:老大爷,没办法,我买的就是硬座票。

这个小伙子在说话时故意把硬座变换成硬坐,这在逻辑上就叫偷换概念。

甲:刚说到这儿,钱科长一推门儿出来啦!
乙:是啊。
甲:哎?这不戴业吗,你干什么来啦?我说,我来意思意思。
乙:意思意思?你什么意思?
甲:我说:没意思。
乙:没意思?你这是什么意思?
甲:有意思!
乙:有意思?说清楚喽,什么意思?
甲:我这个意思,您可能不大理解我这个意思。
乙:什么意思啊?
甲:原来吧,我是不好意思到您这儿来意思意思,可是要不 来意思意思又怕你说我不够意思!结果到这儿一看:您这意思还真不像是那个意思。其实我也知道,这意思意思这意思意思也确实没啥意思,反正我这意思你明白了吧?
乙:什么乱七八糟的?你说什么哪?
甲:钱科长说:你别说啦!你那意思我懂啦!我问你,买这些东西花了多少钱?
乙:八块!
甲:我这么大科长就值你八块钱?我告诉你呀!我这人事科不是交易科,我这科长可是办人事儿,把你东西拿回去!
乙:噢!给轰出来啦?
甲:我一听这话是嫌少啊?我一想:算啦!星期六我考试去!凭我的真才实学,如果不用我,我还修鞋,照样为人民服务!
乙:对,行行出状元。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35685b0f79563c1ec5da71d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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